第一節 早期徵兆

據《卅年專刊》說,張巴拿巴(殿舉)自高、驕傲、個人野心抬頭并暴露出來,是他二次出山到了湖南之后:“有一天早晨張殿舉起的很早,告訴魏長老說:‘某日我祈禱的時候,大聲音對我說:你是萬王之王,將來實現我要封你為王的。你我要同心興旺大局。’”這個記載中的代詞“你”及“我”究竟指誰解釋起來都在兩可之間,頗費猜詳。“大聲音對我說”中之“大聲音”,指“神”;這種祈禱中的“大聲音”或“小聲音”,真會信徒均指為神的意志;“我”指張巴拿巴,沒有疑問。“你是萬王之王”中的“你”指誰?可以是魏以撒,也可以是張巴拿巴。說是魏以撒,是因為張巴拿巴傳達神的旨意。果然如此,則下一句,將來“我要封你為王”一句中之“我”,就只能是“神”,而其中之“你”就只能是張巴拿巴。意思是說:魏以撒是“萬王之王”,而“我”,即“神”,將封你張巴拿巴為“王”。如果,“你是萬王之王”一句中之“你”指張巴拿巴,下一句,將來“我要封你為王”中的“我”,當指張巴拿巴。意思是說:我,張巴拿巴是“萬王之王”,我,可以封你魏以撒為“王”。不管如何分析,張巴拿巴都是“王”。最后面一句“你我要同心興旺大局”中的“你”“我”則沒有什么疑問。《卅年專刊》就據此評為“這是他(張巴拿巴)靈界幼稚,自高驕傲的證據。”但這個結論是如何從這几句話導出來的,《卅年專刊》沒有做。
一九二二年,高大齡、張巴拿巴和魏以撒同赴上海參加中華基督教全國代表大會,當時河南的王真光執事雖不參加大會也同赴上海。在船上,張巴拿巴對王真光說:“我將來要傳的是協同會,現在不過利用真耶穌教會的招牌呀!將來河南的工作都交托你了。”從這里分析,張巴拿巴的個人野心已經成熟,甚至已經在拉攏王真光准備干部了。但張巴拿巴看錯了王真光。王真光沒有受他的拉攏,反而把這話告訴給高大齡和魏以撒。“并主張速將此言公布之,以免異日之累。高曰:‘交給主吧!’王曰:‘耳其言者,亦應負見證之責也,豈可真道由假人混亂之,吾願盡力以衛本會也。於是在輪船中與張辯論。一則曰:‘張此言證未受天命也’;二則曰:‘利用本會乃被撒但利用之據’;三則曰:‘不敢明傳協同會是無信心之鐵證’;四則曰:‘仍要討好於人,願與人聯合,就不能與神聯合’;五則曰:‘假意傳本會者乃成全麥子之糠秕也,自己終被棄絕。張為之塞,三日不能食。”
王真光事件,說明張巴拿巴在條件尚未成熟的情況下過早地暴露了自己的野心;實在是按捺不住了。而王真光的態度又使他自感太冒失了。因而上海大會之后,在往湖南途經南京時,張給魏文祥、王真光發了一封認錯的信,原文如下:
“敬啟者文祥、王執事二君雅鑒:主祝福你全會靈安。兄自申分手,聖工甚忙。有三處加入本會,并未給信,求二君原諒。兄在申受水洗者百廿名,受靈的四五十人。又各處來函要屬靈之人去演講靈界的妙恩。弟早返湖省,過南京開會四天,大家齊集熱心。弟望河南靈胞本會有進步,或有甚么啟示,或有底稿,并快要寄長沙,即時出版,揭發各省,讓慕道信徒者榮歸主名。弟不久到武昌,再回湘同辦一報,亦叫人都仰望耶穌。弟與你有錯誤,務要求你寬恕。兄在主內同一心,將來能成一大事。言無多論,這里靈胞靈妹都問本會靈胞靈安。
特問陳長老宋國運全家大安。
再者,馮軍來函數次給猶太人約瑟,他是兄與他交談多日,也是真和本會同心的。方請王先生來開封辦教會,猶太人商量,兄去不去,兄心未有定准,許多要事才沒有答復。他現在與弟商議,如工廠之事,兄還未曾提倡,俟到有事再敘。并全會靈安。
巴拿巴上,南京寄。”
文中之“兄”是張巴拿巴自居,但下文又自居為“弟”,或因內心忐忑而致此。這封信報告了張巴拿巴在上海及在南京的“聖工”,及經武昌返湘的計划,及與天津王約瑟到開封的打算(此事后未見結果)。關於認錯,只有一句:“弟與你有錯誤,務要求你寬恕。”而錯誤之內容沒有談及。這封信,《卅年專刊》在第十集“異教之風”中重刊時編者作了一個按語如下:
“按:文祥即魏以撒,王執事即河南王天義之子王真光,亦由鄂全大后同赴上海基督教全國大會者。張之錯誤有二:
1、長沙為吾三人所捐赴上海大會之路費完全由伊一人扣留,一毛未拔。
2、在船上對王真光說:‘我傳的協同會,現在是利用真耶穌教會之名’,王真光將此言轉告高大齡。於是一路王與之辯論。是以來信片認錯。”這個按語,從“長沙為吾三人……”一語的口吻看,應當是魏以撒作的。
這次事件,王真光的態度、立場極其鮮明,高大齡則“交給了主”,魏以撒當時是什么態度,未見於記載。
此后,張巴拿巴到湖南、到福建傳教,建立了雄厚基礎。從整個真耶穌教會的傳播看,從一起始到后來,各地信教入會的群眾以湖南及福建兩省最多,所建立的分會、區會、祈禱所也最多。福建不用說,几乎完全是由張巴拿巴自己一個人開發的。而湖南,自他從山東再次出山之后,基本上一直在湖南活動。自一九二二年要自傳協同會之事敗露之后,其基本方針發生了變化。與其另外自傳,不如直接奪取真會領導權更為有利。於是就在長沙自行召開了排斥北方的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