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返天津,第一次被囚

三返天津應在三月四日(公曆四月十四日)星期天之后的事了。到張國體家聚會,并立竇英棠為長老,魏保羅“按手在他頭上,他就受聖靈的大感動”。
大約在三月十一日(公曆四月二十一日),到倉門口中華基督教會去散傳單。以后又到青年會去,哪一天就不清楚了。“去散了許多的傳單,就是耶穌四年多必來審判萬民”。魏保羅照例重點宣講“不受聖靈的洗離不開罪。耶穌說,不是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第一書五章十八節說神生的必不犯罪。非得神生一回才能勝過罪”。值得注意的是,青年會的“仲子鳳大干事,很替更正教的道理說話”。
而天津的教友,人越來越多,熱心越來越高,魏保羅認為最有熱心的是“劉馬可長老、范彼得長老、趙約翰執事、徐重生執事、劉更生執事、王印靈執事、馬日新信友。”
“忽然蒙聖靈啟示發起建筑聖堂會”,建立了籌備機搆:會長范守信、副會長石文明、書記王世榮、司賬劉寶元、司庫趙寶珍。干事四人:劉更生、徐重生、張萬春、馬日新。范守信彼得,捐了一條船。
大約在三月廿一日(公曆五月一日)星期三之前,又蒙“聖靈啟示,寫一大旗曰真耶穌教會”,高舉到各處傳道、宣講。舉大旗游行宣講,這是第二次見於記載了。
一個禮拜三,大約就是三月廿一日(公曆五月一日),進了法界維斯理教堂,遭到劉廣慶堅決拒絕,說魏保羅是瘋子,威脅要叫巡警。劉廣慶,魏保羅與他相識多年,“又同志在滿清發起中華基督教會”的朋友。現在魏保羅要將其“更正”,當然不願意。之后又到了基督教青年會。美國人費慕禮牧師講道,講的“是基督徒與非基督徒,永生之觀念”。“魏保羅指問四件,請費某回答:一何為基督徒;何為得永生之憑據;上帝是神否,怎么講;耶穌應許甚么力量。他都沒有回答對。魏保羅大會中講說明白了:一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他的門徒;必須受聖靈的洗,說出方言來,才有得救之憑據;上帝不是神;耶穌應許賜聖靈的力量。”方卓陳也起來指問。結果是青年會總干事郝瑞滿動了野蠻,連推帶拉趕他們走,仲子鳳大干事要打官司告狀,有個美國人還動手打人,將曲提摩太打了一頓,還帶到了區上。於是一起到了區政府,“本區長官將方卓陳請上堂去問了几句話”,於是就要他們回去了。“到了教會,眾信徒大大的歡喜快樂,都大聲禱告祈求,說感謝主,叫我們配挨打,我們配上衙門。眾信徒又禱告說,我們願意為主為人舍命,求主的大能,藉?我們醫治許多病人。”
魏保羅等人“為了主”,要“更正”各國差會,之所以做出這等事來,如同本書伊始所說,有其當時宗教界、中國社會狀況的背景。
在這里,魏保羅又特地給魏馬利亞一定的篇幅稱贊了她,說“他將自己的銀錢都獻給主,供助大家傳道、救人、設立教堂,膽量極大,不顧性命,晝夜領?男女多人聚會禱告祈求講論更正教的真道……此次為更正教之大舉,他對他丈夫魏保羅說,你恆心立志,百折不回,我願供你們到底,我甚么也不怕,就是為主死,我也願意等語……。”由前述可知,在魏保羅到午方村老家賣房地產之前,魏馬利亞有時支持其丈夫,有時也扯后腿,還有一次鬧得很僵,或許就是魏保羅回鄉的一個直接導火線。自那以后,魏保羅再也沒有記載魏馬利亞扯后腿的現象,只有一味地稱贊。魏馬利亞究竟是如何轉變的,不詳,未見於記載。但無論如何,魏馬利亞轉而全力支持魏保羅,是魏保羅創教得以成功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聖靈真見證書》下卷三十二頁記載了“自一千九百十七年起至今將神派職任列左……”一共記載了長老、執事以及在舊曆三月二十四日(公曆五月四日)、四月初九(公曆五月十八日)、四月二十日(公曆五月二十九日)、二十七日(公曆六月六日)几次接受大水洗的人名單。若從前后文的安排看,這一頁當在三月十四日(公曆四月二十四日)到三月十八日(公曆四月二十八日)之間。但從所記內容來看,至少包括了后面一個多月的施洗名單。只能推測說這是后來補記的,但卻又把后面的情況及名單加到這里來了。
最值得注意的是教會的職員,情況如下:長老八人:魏保羅、李約翰、王復生、范彼得、劉馬可、竇英堂、方卓陳、馬孟村;執事十八人:王忠涌、趙約翰、劉更生、王印靈、徐重生、許靜齋、張國體、朱鼎臣、曲提摩太、董桂林、郭視真、邵蘭、馬日新、蘇存仁、李馬大、魏路得、徐趙氏、魏馬利亞。參照以前的記述,劉馬可原為執事,此處記為長老;執事當中缺少了魏保羅一再贊揚的李永慶雅各。其中有一些人,記載中未曾見到過。從熟識的人當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一點,天津的人員占了大多數。如果再加上以前概況的論述,很顯然,真耶穌教會在天津的發展、影響,要比在北京迅猛得多。
另外,在教會職員中又記載了十個人,除了郭視真重復、邵瀾與邵蘭可能也是重復而外,大約應有八人,這些人可能是工作人員,但無聖職。
另外受洗人數共計有九十一人。有一點是令人費解的,即二十七號受洗的人員當中又有趙得理、賈潤齋,及其女賈麗華。還有王志榮、王德順、李永慶、魏文祥、韓寶田、魏惠英、任義奎、任寶海、魏李氏……等早已受過大水洗的人。其中只趙得理特殊,《卅年專刊》說他曾几次受真會大洗,又當別論。其他人呢?據三十九頁B面第六行起始記“安息日有五個人大有信心,願受大洗去。曲提摩太,看見異象,從水里上來就大有能力。范鴻書聽見有聲音招呼他馬太。王復新、王復靈弟兄二人有大信心,從水里上來更有能力……。”而二王兄弟、曲、范恰為四月二十七日受洗者。前后參照,這一天受洗者應該只有五人,其他早已受過水洗的人,名單也列於此。大約是把從前受過水洗的名單又附列於此了。
大約在三月十七日(公曆四月二十七日),一個禮拜六,“魏保羅禁食祈禱的時候,聖靈有明明白白的聲音說,神派魏保羅全球的監督。少時又聚會,大家正禱告祈求的時候,又有聲音說,神又派范彼得為監督。於是,魏保羅同劉馬可長老按手在他頭上。”
教會的最高負責人,職務是監督,從此開始;魏保羅和范彼得是最早的監督。
大約在三月十八日(公曆四月二十八日),魏保羅等先到“聖道堂教會去散耶穌四年多一定審判萬民”的傳單,引發一些糾紛。之后,又到基督教青年會,同仲子鳳、郝瑞滿等又發生沖突。這一次魏保羅被押進了大牢。此事記載於《聖靈真見證書》下卷三十五頁至三十七頁。第一期《萬國更正教報》發表在第三版上半,題為《魏保羅第一次被囚記》。大概如下:青年會當時的總干事郝瑞滿等人辯論不過,惱羞成怒,利用他們外國人的勢力將魏保羅囚在天津警察總廳監獄里。魏入牢之后,乘機對囚犯、獄警大力宣傳“福音”。過堂時,魏指?總廳問官李季周斥道:“臟官,你使了外國人多少錢,你怕鬼子,我不怕鬼子。我未犯法律你為何收我監獄?你不配當官長!你不明新舊兩約聖經,如何能問這案?你破壞約法,違背警章,你臟官硬敢破壞約法!上下議院表決通過立成法約,信教自由,你敢破壞!你上回過堂出言不遜,外國人傳錯了好几十條教規,你不辦他們,反倒收起我兩日來,叫我受這冤屈。外國人要傳白蓮教呢,你也准他們傳么?他們傳錯了許多教規,與白蓮教有甚么分別,叫人明知故犯,罪過更大了。”當時李季周無言可答。李季周請來旁聽的廳長胞兄楊林齋一看,無計可施,只好出來打圓場,同魏保羅套交情,說:“恩波大哥不認識兄弟了罷!”原來因為魏保羅在北京熱心公益,是社會名流,兩人早已相識。楊林齋賠了許多不是,還捐助了五元錢。於是,魏氏勝利出監。楊林齋還派一位巡官,用車把魏保羅送回真耶穌教會。真耶穌教會的影響更加大了。李雅各等高舉真耶穌教會的大旗在天津四城各街大聲宣講,更故意到青年會門口去宣傳。
楊林齋,《聖靈真見證書》作楊“臨齋”;外國人傳錯了好几十條教規,原作“三十多條”;禁食“十”天原作“十二天”;傳白蓮教之語原來是沒有的。在《萬國更正教報》上發表時作了一些改動。
大約在三月二十四日(公曆五月四日),“眾執事、長老、監督、眾教友都願受大洗。”提到的人名有:“范彼得、趙約翰老年人都不怕冷。劉馬可、邵蘭等人都沒有下過水,也都虔誠,從水里上來都有能力,水是熱的。徐重生定志禁食十天……李雅各……熱心在河里幫助大家。”回來后,又吃聖餐。
公曆五月四日的天津河里,水還是很涼的。值得注意的是“眾執事、長老、監督、眾教友‘都’願受大洗”,那么應該包括未受過洗的及已經受過洗的。信徒可再次受洗。
據前述《聖靈真見證書》三十二頁A面的記載,徐重生、劉馬可、范彼得、趙約翰等人是在“舊曆三月二十四日受大洗的人”,所以可以斷定這一天是三月二十四日(公曆五月四日)。
大約在三月二十五日(公曆五月五日)星期日,又到天津鼓樓東中國基督教會宣講。午后三點鐘又到了青年會,在門口宣講,宣布仲子鳳等是“外國奴兒”“總干事實在是大魔鬼王的兒子,撒但的大差使,用強權惡待中國人等語”。講了兩個多小時,又散了“許多耶穌四年多一定來審判萬民之傳單”。青年會的眾干事、警察廳長官也都想不出什么法子“除治魏保羅等人來,因為都是靠?聖靈作的聖工,救萬民,博愛之宗旨”。又到了鼓樓西福音堂。第二天又到處宣講,魏保羅說:“從此更正教在天津就算是無擋兒了。如同繞耶利哥城是一樣,各會整繞了七回,巡警是七天,又是七個教會。靠?神的大能大力,已經克服天津,推倒各會,高舉真耶穌教會大旗,圍繞天津城里關外”
語句多不流暢,有的地方詞不達意,然而,魏保羅宣布真耶穌教會在天津的勝利之情,還是躍然紙上的。
除了宣講傳道、報告預言、更正戰斗、健全發展教會而外,再一項就是醫病趕鬼了。這方面的記載簡直是連篇累牘,為篇幅計,不得不省略。值得注意的是,到民國七年三月二十五日(一九一八年五月五日)之后,出現了這樣的記載:“無論甚么病,只要信,魏保羅一按手,奉耶穌名一禱告就好了!”已經是極端地絕對化了。和初期在黃村時已經大不一樣了。那個時候為人治病的記載大多還是“主說他好了”!
魏保羅、李約翰、李雅各三人從北京來到天津“同心合意,為主作工,與神同工”,在天津發展了許多非常有影響的人物。范彼得、張國體、竇英堂、方卓陳、許靜齋等等都起了很大作用。有財主,有老教會中的重要人物。海大道倫惇會的李福生還請他們去宣講。在范家胡同路北,找到一處臨街的兩間房帶一個小院的處所,魏馬利亞為這個“聖堂”捐了二十元錢,用了十三元,就搬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