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黃村,魏保羅一直呆到陰曆五月十三日,公曆七月一日,禁食三十九天滿期。第二天回北京先到的南苑,之后,才回北京。
禁食期間李文慶同住監視觀察,看魏保羅是否真的禁食。李文慶后來成為魏保羅在京津傳道的重要幫手。
在黃村這一段時間中,魏保羅主要的活動是祈禱、聚會、講道、到團河施洗、到老會去更正、印發“聖約條規”、建立黃村教會。應該提到的大事有:
農曆四月十四日(公曆六月二日),魏保羅、趙得理二人到黃村美以美會參加聚會。王兆科牧師帶領禮拜,不許別人禱告。但王禱告時,魏也禱告,王就制止:“我不叫別人禱告,你怎么禱告?”魏說:“我聽從你過於聽從神,你說合理么?我們不從人的,我們聽從神的。”於是魏趙二人挨了打。后來在《萬國更正教報》第一期上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為“魏保羅等頭次被打記,京南黃村鎮假牧師現象”,報導了這件事。說是“堂首領人王兆科、劉繼永假牧師等大怒,就使出四個打手來,將魏保羅、趙得理惡打了一大頓”。起因是說“魏保羅、趙得理進了美以美會在會堂里禱告”。魏、趙二人沒有還手,也不還口。這一來,惹得一些人反而同情了魏、趙二人。二人於是乘機在堂內宣傳講論“天國真福音”。許多人聽,几乎把教堂都站滿了。
在這里說一下魏保羅的祈禱。從現有全部《聖靈真見證書》的記載來看,魏保羅關於祈禱只是特別地強調每個個人都可以發聲禱告,自己得了什么感受都可以大聲說出來,也可以說“方言”。因而真耶穌教會凡聚會禱告時,人多勢眾,猶如瀑布轟嗚,萬馬奔騰一般。這實質上強調的是每一個個人都可以“直接與神相通”,反對“代禱”,或“帶禱”。即反對每個個人與神之間的中介。這和五旬節運動的宗旨是一致的。然而,這種就是要實行與外國差會不同的教義,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中國,就成了擺脫帝國主義差會的一個有力手段或工具。至於禱告姿式、地點、時間、方向,魏保羅從來沒有提出過什么規定,也從未說明過他自己釆取什么樣的姿式;唯一見過的,可以說是姿勢的,是常有跪?祈禱的時候。而今天的真耶穌教會內部互相間,仍然不斷地爭論祈禱的姿勢應該如何如何,派別之分,涇渭分明。如何產生這些分歧與差別,筆者將根據可考的資料記載進行探索。
再一件事就是印發“更正新教稿子”。四月十五日(公曆六月四日),魏保羅“靠?聖靈寫‘更正新教會’的稿子,大約直寫了一天”。第二天又“寫更正教的大聖舉的稿子,直寫到天亮。”第三天,李恆芳從北京來,大家一起“看更正教的稿子,內有錯無有。約翰(趙得理)又添上了几句話。大約一切的聖約條規完全了”。當天又給李恆芳施洗。第四天,四月十八日(公曆六月七日),李恆芳將“更正新教稿子”帶到北京去了。四月廿三日(公曆六月十二日),李恆芳將在北京印刷好的“更正新教會聖約章程”帶了來。四月二十五日(公曆六月十四日),將“更正新教會的聖約條例公信”寄出。此處之“聖約條例公信”未能見到,但其基本內容應與前述十一條“聖約條規”以及“聖靈指示致外國公函”的內容一致。公信寄往之處,北京一地有三十五處,包括“公理教會、信心教會、長老中國人公信、長老教會、中華教會、安立甘中國人公信、安立甘教會、[24]、美美教會、正定信心會公信、公理中國人公信、舍立轉公信、青年教會、美美中國人公信、陳五轉公信、萬子青轉公信、保府各公會公信、潘太轉公信、魏劉氏轉公信、美美女信友公信、李敬真轉公信、公理女信友公信、黃村美美會公信、公理外國女信公信、任信友轉公信、長老女信公信、吳梓箴登報信、長老外國女信、群強報公信、安立甘女信公信、倫惇教會男女中外公信、安立甘外國女公信、神學效公信、劉馨亭轉信、本人一紙信。”其中“公信”大約是“公開信”之意;神學“效”當為神學“校”之誤;寄到各處的信還區分了中國人、外國人、男人、和女人;還有的是由私人及魏保羅本人轉交的。寄往外省十四處::“山西各公會公信、天津各公會公信、山東各公會公信、天津中國人各公會公信、廣西各公會公信、河南各公會公信、廣東各公會公信、浦口各公會中國人公信、浦口各公會公信、直隸北通縣各公會公信、上海各公會公信、上海各公會中國人公信、天中國教會公信、天津青年會公信。”等處。其中有一些地址不詳,如“天中國教會”,或為“天津”中國教會?當有闕漏。
完成禁食三十九天。前面已經說過,魏保羅開始禁食的時間在四月初三日(公曆五月二十三日)晚,開始實行的地點應當在北京。禁食完成的主要地點則在黃村。據《聖靈真見證書》,禁食二十八天時有記載,但這一天未標明月日。禁食三十天也作了記載,但也無具體日期。之后,每天都是由“第二天”如何如何開頭,直到“舊曆五月初九日(公曆六月二十七日)”、又“十一日(公曆六月二十九日)”等作了明確日期的記載。再第二天是“安息聖日”,應當是五月十二日,公曆六月三十日,與曆書吻合。第三天,“假禮拜日”,舊曆五月十三日(公曆七月一日),“禁食三十九天整滿期”、“今日晚是我禁食滿期三十九天整了”。當晚開始進食小米飯。由此倒推,魏保羅禁食三十九天,應該開始於舊曆四月初三,公曆五月二十三日,晚飯開始禁食,地點在北京。
由於這個日期,是真耶穌教會后人作為教會開創的日子,且作“五月一日”,筆者不得不作詳細查勘如上。如果以魏保羅開始禁食日期為真耶穌教會開創之日,當在一九一七年舊曆四月初三,公曆五月二十三日。
在黃村,接受魏保羅施洗的,據查有:第一次在四月初九日,有趙得理、任義奎、范廉能、劉得玉、李永慶、孫查林。這在前面已經提到過了。十三日,有三人受洗;十七日為李恆芳施洗;二十日,給妻魏瑪麗亞、女惠英、子文祥及馮香喬四人施洗;二十一日,魏文祥(即以后的魏以撒,時年十六歲)得聖靈。二十三日為李永慶夫人、義丰店小伙計任寶海、陳信友的太太施洗;二十七日給董鴻早、劉鎮東施洗;舊曆五月五日,為韓寶田、徐趙氏、韓老婦人施洗;十三日,給男女信徒十個人施大洗。共計三十二人。以上是根據《聖靈真見證書》明確記載統計的。
在這個階段,魏保羅就自己要創建的教會,究竟起了什么樣的教會名稱,是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前面有几處提到過,但還是應該詳細地重新審視一番。由於凡單張傳單都已見不到了,《卅年專刊》的重刊文章差不多都作了修飾和改動,我們不得不以《聖靈真見證書》為最主要的根據。另外,還可以參考第一期《萬國更正教報》。但是,第一期《萬國更正教報》上的文章也是經過修飾和改動的,而且不標明撰文成稿的日期,這就難以更准確地發現事件變化改動的時間順序,只能盡力去做而已。其會名的變化,筆者據《聖靈真見證書》追蹤如下:四月初六(公曆五月二十六日),大水洗之后稱自己為“耶穌教會的”,初十一(公曆五月三十一日)“更正教”的“聖約條規”十一條,其中有將“更正耶穌教會”作為教會統一的名稱,“這是極正大的會名”。“更正耶穌教會”應該是當時魏保羅起的正式的教會名稱。四月十六日(公曆六月五日)寫“更正教的大聖舉的稿子”,“看更正教的稿子”。四月二十三日(公曆六月十二日)李恆芳由北京將印好的“更正新教會聖約章程”帶來黃村。四月二十四日(公曆六月十三日)晚夢中將“我所要為主更正新教會的大聖工”講給警察總監吳、步軍統領提督左當統領官[25]袁得充聽。四月二十八(公曆六月十七日),在講道時“也說他們外國的鬼子,傳道傳的不對了。我要靠神的大能更正教”。五月三日(公曆六月二十一日),同匯文大學校總教習教師大角辯道,談“更正教的十一條約例”。五月八日(公曆六月二十六日)給人寫信,內容“都是關乎更正教的大事”。
由上面的追蹤統計,可以非常明確地看到,魏保羅雖然起了一個會名:“更正耶穌教會”,但在使用時并不規范,即用字并不嚴謹,“耶穌教會”,也可以是“新耶穌教會”。但有一點極為明確,即“更正教”。即,要將凡信仰耶穌的教會都更正過來。因為,耶穌教的其他教派都是假的。這個說法,在《聖靈真見證書》當中,可以說從頭至尾貫穿始終。即使是對當初將五旬節運動帶到中國來的,曾大大幫助過魏保羅《聖經》道理的賁德新也是如此,也在更正之列。四月十九日(公曆六月八日),魏保羅就給賁德新寫了封大約有兩千多字的長信,“所寫的詞句滿是聖靈的啟示,重重的指責他一切的罪過”。
從上述“更正教”的用法來看,要更正各國信仰耶穌的教會、教派,“更正教”顯然是描述一種動作、行動,“更正”是動詞;教指各教會、教派,是受格賓詞。然而,當魏保羅稱呼自己所創之“教”時,顯然又成了教派名稱,或教會名。
顯然,這時的魏保羅“唯我獨真”其他皆假的思想是極其明確的。行動目的也很清晰,要“更正”一切信仰耶穌的教會。而后來,又重新將會名定為“真耶穌教會”了。
關於醫病趕鬼。由前述可知,魏保羅認為耶穌給予他“醫病趕鬼的大權”的開始是在禁食三十九天開始以前,其女惠英有病因禱告得救之時,准確時間未能找到記載。到黃村以后,農曆四月十九日(公曆六月八日)記這一夜(當指四月十八日,公曆六月七日夜)到了快天明的時候,“有一個人象壯士如同一個極有力量的人,他說就是指著我說,他是極快的刀。我醒后細細的思想,很有神的深意,是主叫我成了極快的刀殺魔鬼,必大得勝仗。”在禁食三十九天期間,未見有“醫病”的直接記載。禁食三十九天滿期之后的第二天,五月十四日(公曆七月二日),離開黃村之前,又記“有兩個男子,願受大洗。一個是多年信道,一個是初信道,聖靈也許可。”在這里又追記道:“他們二個人,都是有大病的人,信多年道的。他吐血多年,我靠全能的大主,給他前十余天按手,好了,永無再犯,故此他深信。這位是每年到冬天,就大大的吐痰咳嗽的厲害。我靠神的大能,給他按手,神就告訴我說,他好了。”那么,在禁食期間,魏保羅是給人治過病的。從現有全部資料來看,這是在魏保羅之女惠英病好后,魏第一次為他人按手治病的記載。最早應在禁食三十九天滿期之前的“十余天”,即在禁食期間之所為。
在這個期間,魏保羅未能在黃村建立教會,從記載看是很明確的。黃村教會的正式建立是后來的事。但這三十多天,顯然打下了基礎。
建成教會
五月十四日(公曆七月十四日),其妻馬利亞將魏保羅在黃村期間住店的房錢、飯錢、伙計錢開發之后,就告別黃村,回京向南苑而去。任義奎送了很遠。大家在團河“同下河,我奉主耶穌基督名,給他們施洗”。即,魏保羅初創時,一個人可以多次受洗。在此之前,還有類似記載,不贅述。魏保羅并告訴任義奎:“必然主幫助,成立一個完全耶穌教會”。意即主會幫助建立教會的。那么,當時尚未建立。
而在南苑的記載,是否建立了教會,原文語意頗費猜詳:“我們又起行往南苑去。我問主到那里去,先上何處。主聖靈指示說,我必預備。我們一到耶穌教會,這此會,也是主藉?我起的這個耶穌教會會名,每月我捐助一元錢的房錢。主早已預備了李文華信友等?呢。我們進去,他說原本是打算回京,我睡了,不能起來,這實在是主預備的。”這一段文字如何理解呢?似乎只能理解為南苑已經建立了教會,魏保羅還每月捐一元錢的房錢。果然如此,則真耶穌教會的第一處教會應在南苑而不是在黃村,而且還不是魏保羅親手所建。實際上并非如此。南苑教會的建立應該是以后的事。此處記述的口吻只不過是魏保羅記錄《聖靈真見證書》追記的痕跡。因為魏保羅不可能每天都有時間進行記錄,不得不常常進行追記。在追記中把后來發生的事說到前面去了。到南苑后的第三天,五月十六日(公曆七月四日),為李文華等几個人施洗,魏又給他們洗腳。之后舉行聖餐,用餅和葡萄酒。三大聖禮同時舉行,在施洗之后,立即舉行了洗腳禮和聖餐。
關於聖餐,這在《聖靈真見證書》上是第一次見於記載。餅是用手擘開的。今日真耶穌教會用無酵餅,也是擘開的,不用刀切;喝的則是葡萄汁,不用葡萄酒。關於聖餐,時間、及次數的規定,也是今天真耶穌教會分歧的一個重要焦點。請讀者留意。有一點必需指出,魏保羅用葡萄酒僅見於這一次。在全部《聖靈真見證書》中所記錄的聖餐除此次記為葡萄酒而外,再就是水。絕大多數情況都沒有記喝的是什么,只說喝了這“杯”。三大聖禮同時舉行,也第一次見於記載。
次日(五月十七日,公曆七月五日)定張春長禁食八天,李文華禁食十天,并動身回到北京。先到了趙得理局中,然后到了恩信永樓上。用飯之后賁得新長老也來了,“他淨為世俗說了點子無用的話,就走了”。許多人聽說他回來了,都來看他。魏就把自己的經曆告訴他們,都信了,於是一同禱告。
回到北京之后,最為經常性的工作當然是聚會、傳道,發展信徒。五月廿三日(公曆七月十一日)夜,段祺瑞進攻北京趕走張勛辮子兵時,魏保羅、張重生、李得生、魏文祥等正在恩振華樓上。第二天依然進行傳教活動,還到了賁德新、趙得理處。
最為重要的事情是,建立了黃村、北京、南苑三處教會,并報官立案,以及“更正”其他教派的活動。時間約在民國六年五月十七日至七月十六日(公曆一九一七年七月五日至九月二日)之間。《聖靈真見證書》記在34頁B面至80頁B面之間。
五月二十五日(公曆七月十三日),黃村的李永慶到北京報告說租妥了任義奎店中三大間房,做為“耶穌教會敬拜主的聖堂”。廿八日(公曆七月十六日),李永慶、李得生回黃村,路過南苑將“耶穌教會福音堂”的匾帶到黃村掛上。魏馬利亞拿出兩元錢糊教堂的頂棚,剩余的也捐給了“耶穌教會”。六月六日(公曆七月二十四日)魏再造(即魏文祥)、韓寶田等四人到南苑去取黃村“聖堂”要用的板凳等物件。六月七日(公曆七月二十五日)又記李永慶、魏文祥、韓寶田等建造聖堂的牆;一切土工李永慶出力最多。六月九日(公曆七月二十七日),星期五,日落之后就算安息日開始。“先是求全能的主,明日晴開天好,慶賀主的聖堂,真正的更正耶穌新會聖堂祈禱贊美”。
為了建立教會,任義奎提醒說必須到“地面官長去”。於是魏保羅同李信友去了。而官長上北京去了,遂留下了一張名片。當天,要劉德玉給官長寫了一封公函,送了去。然后,“劉德玉又給各處報界學界,我早視(?識)之友人,各教會、各教友寫的信皮很多……今將所發的公信開列於左;從前還有許多往各省教會的報館去的信,還有給各處的教會教中人去的信,未記載這冊上很多了:唐聯陛信友、安潤亭教師、唐堯臣教士、張佩之青年會總干事員、陳鐵生,教會之大人物。趙太太女信友、張颯丰信友、靳明倫信友。萬信友,是龍鳳寺的布道團的首領人。北京報界同志會公信,請各報登刊。天津宣道所公信。釆育教會、十八里店教會、得付(州?)南關公理教會、涿州公理教會、天津倫惇教會、天津售品所宋則久之要信。北京臨記洋行楊臨齋信友、蘆各莊王玉貴、天津青年教會總干事仲子鳳、天津校長張伯令。北京報界張華甫,請他登啟報。京津時報總理汪健齊,又報界廣告部總理任昆山,又民視報總理康甲,又報界首先發起的極大熱心家彭異仲,北京東四牌樓耶穌教會公信,又花市福音堂。我被聖靈感動,心里切的盼望,迅速的鼓動各省各縣各公會、各男女教友以及各界人民……。”第二天要舉行獻堂典禮,頭一天給各公會、各界發函,當然與黃村獻堂建會有關。這并不是邀請他們參加,而是廣泛地宣告,制造聲勢,靠他原來的社交關系。其中所列發函對象雖然包括以前的一些單位或個人,可以看出,魏保羅為教會的建立造了很大的聲勢。
六月十日(公曆七月二十八日),安息日(星期六),舉行慶賀新堂典禮。先大家一起祈禱、歌頌新堂獻主詩三百九十八首。讀《聖經·曆代志下》六章、七章十二節~末節。又唱慶賀新堂獻主聖詩三百九十八首。魏保羅又宣講“天國的福音真道、舊約曆代下書起至引導新約救主使徒的聖經一切的要言”。張重生對大家講方言,魏保羅翻譯,“不外乎聖經要緊的道理,救主耶穌快來的大旨。又有指責李永慶、任義奎的罪過……”。又一同跪禱,“祈求聖靈大大的降臨”。魏保羅又給大眾按手,共唱(詩)一百三十一首,“主我來就十字架”。然后吃聖餐,魏保羅念《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二十三~三十二節,講論“救主死的是何等大難苦”;“祝謝了擘開分給大家,全都跪下吃的,又拿起杯來祝謝了,大家都喝了,哭的不少”。
以上,是魏保羅第一次舉行的新堂獻堂禮,因而較為詳細記載。
黃村教會有了自己的會堂,而會名仍為“耶穌教會”。但黃村教會的組織機搆魏保羅一直沒有明確記載。如果將第一個教會組織機搆的建立當作真耶穌教會建立的開始,那真耶穌教會的建立應當起始於一九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六月十日(公曆七月二十八日),在黃村,建立了第一個教會。
南苑教會的建立。六月十九日(公曆八月六日),記“我的心甚願在此處租房,開設成立一個耶穌教會”。同賈潤齋(腓力)等四個人到街市上尋找閑房,未能找到。第二天,李永慶改名雅各;在營市街找到了一間房子,“離街道甚遠,大聲祈禱的時候很好,免得路過的人圍?聽看”。每月租金二元。七月五日(公曆八月二十二日),魏保羅同賈潤齋觀看所租的房子,并雇工糊棚頂。七月九日(公曆八月二十六日),“將南苑耶穌教會的聖堂工程修理糊棚等等諸事都整齊了”。七月十日(公曆八月二十七日),慶賀新教會聖堂。這一次慶賀禮節記載較簡略:“先站立祈求禱告,又唱慶賀新堂靈歌,又讀念曆代志下六章及七章十二~末節。”魏保羅講“慶賀新聖堂的要言、要理,敬拜的禮。”然后又“跪下切心禱告,祈求贊美主,又唱阿利路亞,贊美耶穌!”
同樣,南苑耶穌教會的人員組織機搆亦未記載。
北京的教會,不存在聖堂問題,就以恩振華為聚會堂所。未見有舉行獻堂典禮的記載,也無教會組織機搆建立的記載。不過毫無疑問是以魏保羅為中心的。《卅年專刊》則斷定北京所建乃為第三處教會。
再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教會成立要在官府立案。
最早提出這個問題是在黃村准備獻堂典禮的期間,由任義奎首先提出的,他提醒魏保羅“必須到地面官長去”。魏於是同李信友同去,但官長上北京去了,就留下了一張名片。六月九日(公曆七月二十七日)找劉德玉給官長寫了封公函,由李信友送去。在南苑准備獻堂之際。又回到北京,六月二十一日(公曆八月八日)“寫呈子稟明地方官長開設自立教會”。由於六月二十一日(公曆八月八日)這一天的情況是后來追記的,這個稟明呈子也是魏保羅憑記憶記載的:“今將底稿記憶在左。廳長閣下偉鑒:稟者耶穌入華以來百年余矣,均是外國人來我國傳教,失利權非淺。由滿清宣統年間上書攝王政府(?攝政王府)。由民國元年,中國人完全自立中華耶穌基督教會。因民國載在約法條例上,信教自由。這實乃中華萬民之幸福矣。現在敝人等在黃村街中間路東義丰店(即任義奎店內)租妥東房三大間,定設耶穌教福音堂,講論天國之福音,不干涉國俗事等語。以博愛為宗旨,不用外國權利款項,敝人等完全自立自養。所傳之教規以耶穌基督為標准為榜樣,以新舊二約聖經為模范。與中華國家萬民大有益也。諒閣下深知耶穌教至慈至善,雖然如此,理合稟明地方官長,切祈閣下分心維持,遣派警人照料是荷,順稟道安。耶穌教會公啟。”下面緊接?又說“三個教會均是約同意思北(此?)稟呈”。“北”當為“此”之誤。即同時寫了“三個教會”的稟呈;三個教會:當指北京、黃村、南苑三處的“耶穌教會”。六月二十二日(公曆八月九日)晚六點鐘,魏保羅同賈潤齋(腓力)“至警察總廳上呈給吳總監說耶穌教會更正教的條例,本國應當自立自養的大聖事。還有給陸軍部的一個呈稟,來回約有二十多里地。”次日,總廳來人傳魏保羅到總廳行政處,說是昨日所呈之稟未貼印花。於是回來要魏再造(文祥)送去。七月十二日(公曆八月二十九日)“又給南苑總司令、師長、局長三位官長寫了三封公函郵了去。”
至於官府的回應,除警察總廳要補貼印花之外,別無所見。
魏保羅呈請立案的文書中有一點現在必須指出,以提醒讀者注意。文書中稱“不干涉國俗事”。即,堅持“政教分離”的原則。而后來的真會,完全背離了這一原則。這一點,請讀者細細看來。
這時教會的會名,顯然是“耶穌教會”。因其呈報官方的稟呈中用的是“耶穌教會”。但魏保羅的記載,關於會名并不絕對地嚴格地只稱為“耶穌教會”。在七月十六日(公曆九月二日)離開黃村前往容縣午方村老家之前,關於會名又有如下說法:更正教、更正耶穌教會、更正教會、更正新教會、真正的更正耶穌教新會、真教會。
“真教會”三個字最早出現在六月十七日(公曆八月四日)。禮拜六安息聖日,魏保羅祈禱時,“我用方言問主,黃村的假教會能歸了主的‘真教會’否?主說,北京的孝順胡同美以美大教堂不久改成更正教的‘真會堂’”。“主”的回答與魏保羅所問不相干。魏問的是黃村,而“主”答的是北京孝順胡同。孝順胡同的美以美會以后是否更正了,未見於記載。[30]“真教會”再次出現,是在六月二十三日(公曆八月十日)。在魏保羅同賈潤齋(腓力)一起到警察總廳上呈給吳總監說耶穌教會更正教的條例之后的第二天,跪禱兩三個小時之后:“黃村、南苑、北京三個‘真教會’算成功了”。
以上出現的關於教會的名稱并不因為某一名稱出現后,原用名稱就不使用了,并不。而是此處這樣,另處則又用別的名稱。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筆者以為:魏保羅當時認為自己所創教會仍是信仰耶穌的教會,所以稟呈官府時仍稱“耶穌教會”,但各國信仰耶穌的教派都是假的,要把它們全都更正過來,所以又叫做“更正教”;唯我獨真,所以又叫做“真教會”。教會名稱用字、用詞雖然不同,但在魏保羅而言,是一個統一體的不同表現方面。而用得最多的是“更正教”。因為要把萬國信仰耶穌的教派全都更正過來,是他奮斗的目標,所以總是掛在嘴邊,《聖靈真見證書》中也就隨處可見了。而之所以要“更正”萬國之信仰耶穌的教派,就是因為唯我獨“真”。
在這個階段中見到的,魏保羅對其他教派的“更正”活動所知如下。五月十九日(公曆七月七日),一個星期六,中華基督教會的孟省吾牧師來訪,魏向他宣傳人必受聖靈的洗才能進天國等,但孟省吾坐的功夫不大,就走了。然后起身到興隆街賁德新的信心會去“靠?聖靈的大能講論各公會有許多當得救的人,因為沒有人去把真道指示他們,怎能得救呢!我們應當靠?主的愛心迅速救他們去!”之后,同賁德新進行了長時間的辯論,“趙得理也受了他的迷惑”。辯論的內容沒有提到,推測當與魏保羅的教義主張相關。而魏斥賁、趙“他們二個人是受的一樣財迷鬼的大迷惑。”
五月廿七日(公曆七月十五日),星期日,魏保羅到中華基督教會[31]更正。去時已經作大禮拜了。魏對陳新三執事說,等孟省吾講完了我要講几句話,陳新三不願意去說。魏說“我當初入教記名是在這里、發起辦自立教會,上聶(?攝)政王府書是我發起的。這堂的地基是密(志文)牧師應許給我的,這本是一個舊廟。我發起的克己樂戲會,每人一天一個銅元,二年工夫建造聖堂。我捐來的多,我自己本身捐助此處教堂的銀錢大約好几百元,不叫我講道叫誰講,都不叫我講,那可不行。無論怎樣,我今日要講道。拿我父的地方當作賊突(?窩)了”。陳新三無法,只得去對孟省吾說。孟省吾當然也攔不住,只得讓他講。正好又下?雨,聽眾很多,都不願意走。講了兩個多鐘頭,“講論天國的福音真道,將更正教的聖約章程散給大家。本?更正的條例給他(們)講。”后來,在六月二十五日(公曆八月十二日,星期日)魏保羅再到中華基督教會更正時,就遭到了阻攔,還叫了警察來。而魏保羅說“你們警章法律管的?么”,而警察們啞口無言。於是大聲宣講“天國的福音”。六月二十七日(公曆八月十四日)又到了公理會、倫惇會、[32]青年會宣傳更正教,散發“更正教的約章”。七月二日(公曆八月十九日),又到花市美以美會更正,散發“更正教的約章”,并同攔阻的首領人進行辯論。而黃村的美以美會教師王寶善則接受了“真道”。
關於教義以及禮儀的“發展”
和十一條“聖約條規”相比,這個階段似乎談不到有什么“發展”。但有些相關內容應該給予注意,因為有不少內容在后來發生了變化。
首先是關於得救的問題。這是所有的基督徒--不光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都非常關注的問題。實際上是所有基督徒終生追求的目標,要“得救”,要進神的天國。這一點,是魏保羅在《聖靈真見證書》中時時刻刻提到的。那么怎樣做才能進天國呢?六月十九日(公曆八月六日)晚,魏保羅做了一個夢:“見許多的男女老少撿拾紙片,到六答(打?)就足數了”。第二天早晨醒來之后,魏保羅“蒙聖靈指示,明白此夢照(兆),說此大事就是六條更正的聖約。人要得?這六條聖約之道理,必定進天國”。也就是說,得救的標准是前面所說的在黃村完成的十一條約例中的前面的“六約”。《卅年專刊》第八集“治會法規”所謂“五約六例意義的含蘊即有‘首要’與‘次要’的分別”,是否是有沒有這“六約”就不能“得救”這個意思呢?沒有。因為它只是從“首要”與“次要”來區分“六約”與“五例”,其結果,顯然是抹殺了魏保羅強調的得救標准,明確無誤地表明了:魏保羅的“六約”不是“得救”的標准,這應該是魏以撒的杰作,參見后述。魏保羅全面強調“六約”是得救的標准,在全部《聖靈真見證書》中只見到這一次,以后則再也沒有全面強調過。而大量所見,魏保羅總是掛在嘴邊的得救標准只有兩條:即大水洗和得聖靈。這是十一條約例中的第一條聖約。這來源於《約翰福音》三章五節:“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這一點,魏保羅在開始三十九天禁食的第二天,四月初四(公曆五月二十四日),就同邊森林教師講論過這一點。那么,魏保羅有這個看法,應該在比這更早的以前。而魏保羅更為強調的是第一條,即得聖靈。魏保羅強調的是只有得聖靈、聖靈的洗才能使人離開罪,離開了罪才能得救。即使是同時談到靈洗與水洗時,也單獨強調靈洗才能進神的國。這一點,在《聖靈真見證書》中是非常明確的。后來的魏以撒又加上了別的內容,如女人祈禱時必須“蒙頭”,也關乎得救之類。
得了聖靈就不犯罪嗎?好象不是這樣。
魏保羅一直認為,人若受了靈洗,就可以離開罪,就可以進天國,這樣的論述是很多的。如:“你們受了假洗之后又不講求聖靈的洗,你們不受聖靈的洗,怎能離開罪呢?你們不能離開罪,怎能得救呢?”“應當求受能靈的聖洗(應為‘聖靈的洗’,印刷有誤?),可以叫聖靈生我們一回,我們就不犯罪了。”“頂要緊的求聖靈洗,因為不受聖靈洗,不能重生。不能重生,就不能進天國去。”“又同陳信友講論了必須求聖靈的洗,才能進天國去”、“必須求受聖靈的洗,不重生,不能進神的國”、“受聖靈才能進天國”。而受聖靈的證據是說出方言來。受靈洗可以離開罪,可以進天國。然而,信徒得聖靈之后就不犯罪了嗎?好象不能,看看魏保羅自己的記載。六月二十二日(公曆八月九日),魏馬利亞不吃聖餐。第二天張重生又願意做買賣,辦世界的事。魏馬利亞則支持張重生,反對魏保羅。聚會時“馬利亞說誰跟你聚呀,他生?大氣睜?大眼說,你就是大魔鬼么!”魏保羅就跪下痛苦禱告,“求全能的賞賜我全身的鎧甲,與大魔鬼大大的交戰。就見許多的魔鬼,我就用聖靈寶劍,還有天兵天將,救主耶穌大元帥,就大大得勝有余了”。之后做出結論說:“可見人雖然是受了聖靈的洗,要不小心謹慎,一時一刻離開主,就得犯大罪。凡看這書的千萬注意警教受聖靈洗的萬民。”
教義方面值得注意的還有:
關於聖餐:前面已經提到過,魏保羅第一次在《聖靈真見證書》中提到舉行聖餐時,喝的是葡萄酒,但全書也只有這一次記載。以后的記載中,吃的是面食,還有玉米面饅頭,有時遇上什么就吃什么。而喝的是什么,除提到過水之外,再未提到過什么東西,只說喝了這“杯”。但舉行聖餐的時間,則出現過兩個說法:一是隨時隨地都可以舉行,“隨時隨地,隨?吃的,”吃什么,則是“無(論)甚么均可,當主的肉吃,只要是面的食物就可以了。”這見於六月二十二日(公曆八月九日)的記載;另一個說法是定安息日要吃聖餐為規矩,這見於七月八日(公曆八月二十五日)的記載。這一點,魏以撒后來也改變了:堅持每年只能在逾越節舉行一次聖餐,不能多次舉行;而且,其功效也發生了變化。見后述。
關於禱告和主禱文。前面提到魏保羅主張大家可以同時發聲祈禱,也可以用方言禱告,因而聲音很大,甚至出現靈歌、靈哭、身體振動等等現象。由此可見,他們在禱告時對周圍人們的影響必定不小。因而魏保羅等禱告時,或在邊遠的地方,如樹林、葦塘都可以。會堂也往往選在僻靜的地方。而且禱告的時間時常很長,有長達兩三個小時的。任義奎就曾對此提出過意見,嫌聲音太大、時間太長,并主張只念主禱文就可以了。此事記載於六月五日(公曆七月二十三日)。對此,魏保羅父子二人細心查閱了《聖經》中關於禱告的記載,根據《路加福音》六章十二節耶穌整夜禱告,決定禱告時間還是任憑所欲,仍然還是“工夫太大”“祈禱的聲音非常之大”。但自此而后,在六月十二日(公曆七月三十日)出現了“同念主禱文”、七月十五日(公曆九月一日)“每逢聚會祈禱,就念禱告文”的記載。[33]這是以前所沒有的。至於禱告的方向完全沒有提到;禱告的姿勢,除提到跪禱而外,別的有什么要求也完全沒有提到。而后來,魏以撒則堅持一定要“面向西”禱告,禱告姿勢也有了變化。并一定要念主禱文。見后述。
世世代代的基督徒中,有很多人都相信在自己活?的時候耶穌基督一定會來,也就是說相信末日會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來臨。屆時,耶穌基督要審判世界,要用大火焚燒世界。魏保羅也是如此。從《聖靈真見證書》來看,魏保羅第一次提到與世界末日相關的主題是在七月四日(公曆八月二十一日),在由北京往南苑而去的途中:“走到永定門外,有一個樹涼而(?)下……給几個婦女們講道,說耶穌快來了,反叛的日快到了,他要用大火燒天下萬國的人。婦女們很信這話。”文中“反叛”之義不可解,當為“審判”,印刷之誤。魏保羅的這個思想進一步的發展,在下一個階段中導出了世界末日的預言。
關於“獨一真神”。前面已述,魏保羅十一條約例中有不可奉父子聖靈之名施洗,只能說“奉主耶穌基督名給你施洗”;又有不可稱“上帝”,不可稱“天主”,只應稱“神”,“只有一位真神”,顯然是反對“三位一體”的說法的。然而,魏保羅在贊美真神時,卻經常說“贊美父子聖靈”。在這個階段,經粗略統計,在《聖靈真見證書》中至少有十一次記載是這樣的。還有一次是“靠?父子聖靈的大能大力大獲全勝了”。其他的還有“贊美天主和我主耶穌”、“贊美耶穌、天父、聖靈”“榮耀給真神聖子耶穌”等等。這說明此時的魏保羅在“三位一體”與“獨一真神”的對立上還不是很明確的;或者說,還有舊的習慣。“父子聖靈”的最后一次使用,《聖靈真見證書》中見於上冊一二四頁A面第1行。是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十月六日(公曆十一月二十日),在容城老家寫的一首詩中,作“父子聖靈真歡喜”。
主張獨一真神,反對三位一體,其實在基督教發展史中早已出現:如在三世紀初葉的“神格唯一論派”就主張上帝只有一個位格,不能有三個位格,反對三位一體論(主要代表是撒伯里烏)。阿里烏派也主張上帝只有一位。十八世紀在美國形成的新教派別之一的“普救派”影響最大的領袖人物巴魯,也反對“三位一體”說。十六、十七世紀,西班牙神學家塞爾維特、意大利籍神學家索西尼、在英國創立一位論的比德勒都反對“三位一體”的說法。
上面所述,為魏保羅在黃村完成了三十九天禁食,發展了第一批信徒,為在黃村建立真教會打下了基礎。五月十七日(公曆七月五日)回到北京。月底,為在黃村舉行獻堂典禮往黃村去,先在南苑呆了約三天,六月二日(公曆七月二十日)到黃村,十日(公曆七月二十八日)獻堂,又呆了約一周時間,十八日(公曆八月五日)回到南苑,二十一日(公曆八月八日)重返北京。然后又於七月四日(公曆八月二十一日)到南苑,十日(公曆八月二十七日)南苑舉行獻堂典禮。之后又到黃村。
在黃村、南苑、北京城內建立了三處教會組織,并在警察總廳備案;確定了基本教義,應當說魏保羅創建的真耶穌教會(當時的法定會名為“耶穌教會”)創建成功。
七月十六日(公曆九月二日),離開黃村往老家容縣午方村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