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會在湖北的傳播,一開始時,受到武漢老會、政府的阻攔,以致雖有火種,而多年不能興盛,已如前述。第三卷第五~六期《聖靈報》載,一九二八年,在第四次全體大會(后改稱為五大)上,湖北代表余子芳報告中,關於大革命在湖北的影響,說:“漢口本會近年來雖在兵災及懦弱中,然主恩眷顧,無為災害所波及,信主各弟兄,均無膽怯之心。每逢安息日,聚會如常。……想同靈各兄弟,亦曾為漢口本會關心,故略說數言奉慰……。”
分裂期間,張巴拿巴總部在湖北能控制多少教會實在難以描述。《卅年專刊》則說真會在湖北的發展期,實在是起始於民國十八年(一九二九),到日本帝國主義攻至武漢為止。張巴拿巴於分裂真會之后,只到過一次武漢(而且是在一九二七年大革命中“蒙難”期間)。《卅年專刊》所謂真會在湖北的興盛發展,從《卅年專刊》的記載推測,或許應該歸功於魏以撒。
民國十八年(一九二九),鄂北已經沒有真會了,鄂西還沒有開辦,而漢口只有余子芳管理的一處。武昌三道街真會也只有一間小房,每安息日不過十人。從前受洗的人數不少,由於“長執不同心”,“靈胞”信徒們都不願去了。但所謂長執們“不同心”的具體情況不見於記載。
楊路加鶴皋長老再三函請“那位長老”(應為魏以撒)前往幫助。“因為已到了振興的時候了,聖靈就大大動工。由五六個人聚會的會一變成了五六十人的會。”
“姚雅歌壽山長老蒙父神醫治了他七年的癱患。他的夫人受了充滿的聖靈,就把黃土坡花房獻出聚會。”待再開靈(恩)大(會)以后,每逢安息日時,聚會就有一百多人了。於是進一步發起建堂。結果,象吹氣球一樣,眼看?漲大起來,漸漸飛上天空。竟然建成了能容納五百余人的高大而莊嚴的會堂。
但當成立“支部”的時節就很為難,因為不夠總章規定的三處分會。“聖靈又揀選了賀會基長老,從安息日會過來,就在他云夢縣黃渡溝地方成立了分會一處,才夠了設立支部的資格”。
這時,關拉結執事從河南遷居到精武路,成立了一處聚會所。從這里聽道受感的有葉路得女執事,又引導了鄭腓比、張蔭黃二位女執事。
振興,必然有起關鍵、骨干作用的人物才有可能。下面介紹几個與湖北真會振興相關的重要人物。
楊路加,俗名鶴皋,湖北襄陽人。在前述第二編第八章第二節已有介紹。
湖北真會,立會在民國十年(一九二一),因遭老會與官府之壓迫,數年不振。揚路加遂於民十七(一九二八)請魏以撒到湖北主持。
魏以撒到武昌三道街時,只有蔡馬可、袁彼得、范香山、楊路加四位長老與王友尼基、呂底亞、曹仁潔三女執事。武漢三鎮除此之外更無分會。於是展開工作,“得楊長老之忍耐牧養,團結靈胞,給聖靈以作工之機會。故云湖北本會復興之起點皆由楊長老之慧心卓識所成也。”
楊路加一心“為主工作”,犧牲了婚姻、犧牲了繪畫藝朮。在應山候補知縣時,曾與當地士紳女訂婚,恐累及教會而終未結婚。雖有一畫養三年的本領,亦因“愛主”而擱置,遺留宣紙數百卷。“牧羊之殷,愛主之切於此可見一斑矣。”
享年六十四歲,一九三零年在武昌三道街真會去世,“長執如喪考妣。遺詩數百首,對於本會歷史保存較詳,有學者風度。每見張巴拿巴謊言之處,皆用朱筆濃墨批駁之,加印封存。”可惜這些資料不知道流向了何方,是否有人保存也不知道,殊為可惜。
在他布道施洗所收信徒中,影響作用較大者為中興湖北真會之姚雅歌長老。
姚雅歌,俗名壽山,曆任郵政局長,因癱瘓卸職,七年不愈,百治無效。先入聖公會,后聞真會有“神權”,乃請楊路加長老祈禱,“每次均見效”。禱告數次,受洗后,終得痊愈。“蒙聖靈充滿,更得楊長老之引導,對真道之認識乃日增強度,以至領全家皈主焉。”
湖北真會的振興與姚雅歌有直接或間接之關系。當日在武昌三道街召開第一次靈恩大會時不過五十余人。魏以撒臨離開武昌時再三囑托姚長老尋找寬大會堂,并負起“興旺福音”之責任。姚雅歌受洗之后如獲至寶,“日夜祈禱,忠謀遠慮,使其夫人廖呂底亞亦“被聖靈充滿,催動姚長老完全聖旨。”先將自己新建的一所寬大花房獻出作為會堂。原來姚長老在武昌黃土坡租地數百方,養各種鮮花、奇樹怪石。敘天倫、盛友情,名其園為“覺園”,“今是而昨非”。聞名遐爾,世人皆知。花房大可容二百余人。再開靈恩會時,人數加多,復出資六百元,將花房收回,主持建造可容納五百余人之雄偉莊嚴的會堂。此后武漢分會日增月盛,先在花房成立省總會,新建會堂落成之日即改為支部之時。姚雅歌始終被選為省一級的負責人。
《卅年專刊》說,姚雅歌出身貴門,學識廣博,能文善樂。友朋皆當代名流。心至仁慈,求者皆應,貧而來求亦主動助憐之。性情溫和,謙恭無比,老幼皆樂與共處。據記載,曾發明日光活動影機,與用電之機器演示者無異,后遭日寇毀棄。
一九三六年去世,享年六十二歲。
上述記載均無明確時間記載。據前述有時間可查者,湖北中興當在民國十七年,即公元一九二八年。魏以撒應楊路加之邀到了武昌三道街。大約呆了較長時間,不知是一年還是兩年。何時離開交待姚雅歌教會事宜不詳。但河南總會改為支部在南北合一之后,則湖北總會改為支部當亦在南北合一之后。南北合一在一九三零年(見后文),則姚雅歌花房建會堂均在一九三零年之前,只是會堂落成當在一九三零南北合一完成之后了。
前面說過的袁彼得,精於醫朮,開診所自養。武漢振興以后,在在需人。袁彼得乃舍棄藥房,專心身“以事聖工”,在南北合一之前被選為湖北省總會之負責。
此外還有兩位女將。一為張蔭黃,一為楊真道。
張蔭黃女執事,據《卅年專刊》,其夫徐公仆,武漢新聞界之前輩。張執事漢口人,幼讀詩書,頗能文章。曾卒業於上海三育大學。篤信耶穌,最重聖經之課,樂於服務,尤得同道之歡。先入安息日會,后入真會。民國十八年(一九二九)張蔭黃患神經衰弱症,百醫罔效。一日偶至武昌黃土坡之湖北總會(原誤為支部),正開大會,一聽受感。於是將家中一切事置而不顧,追隨各分區會所之靈恩大會至一月之久,而病則在不經意中自行飛去。才想起兒時父親所說的真耶穌教會,果然是矣。遂單獨請求施洗於大湖之中。
而當時的漢口,只在精武路一茅棚中設有真會,覺得未便於將上流社會之人引入此地,於是倡議在富源里租房。
自加入真會以后,每天坐自備之包車去看顧已信之靈胞;窮苦者,必要多去几次。每年必預籌若干專款以為濟貧之用。凡達官顯貴至其公館,張執事必熱切“為主道作證”,有時至數小時而滔滔不絕。若遇其他公會之信徒,則必叫他們知道真會的真道才可離去。“夫人持己也廉、教子也嚴、治家也儉、待人也寬。閑談皆合乎於道。素不言人之短、道人之過。嘗謂:‘吾言人過時,己過尤彰;不覺己過之彰,必屬心亡’。”
在漢口創設真會,“雖受盡摧殘,終為其堅強之意志,靠聖靈之引導以勝之。”其夫亦受其感召曰:“有汝之誠,無事不成。”
然而身體欠佳,稍一操勞即心臟病發。而“病勢愈劇,愛主之心愈切”。一言一行皆教會事。經常說:“反正人要往那里去,不過早晚而矣。早死免犯大罪而得完全得救,亦一喜事也。死時人固作難,到天家以后再令回到世界生活,更必無一願者。”后死於一九三六年,享年三十六歲。
在一九二九年,袁彼得、劉基甸等前往棗陽開辦了真會,一時十分興旺。
楊真道女執事,據《卅年專刊》,無人知其俗號。湖北孝感人。幼而失養,青年守寡。初,事婆母,鄰人居心不良,欲辱之。乃墜樓自殺,幸不死。縣長頒節孝樓一座,以示崇敬。西人教會聞其名,邀其入協和醫院學護士,卒業后,在漢口該院服務數年。“某日,其弟染重病,百醫無效,乃請本會祈禱,立竿見影,父神大得榮耀,此其加入本會之始也。
某日,病人有至武昌本會,適無人,渠乃為之按手,病人揚聲大叫曰:‘當汝手有火乎?何以全身大熱?’病人立即全好。楊女士自此改名真道,并立志舍去以藥救人之職業,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
在武漢傳道八年之久,又至陝西各地傳道,曾到西安、絳帳、蘭田、寶雞、咸陽、漢中各處作開創牧養聖工。忠心耿直,以會為家,以道為事……年約五十歲時,病於漢中,睡於寶雞……服務本會十五年之久……。”
魏以撒“使徒魏保羅之定時釋義”一文
一九二九年,魏以撒在武昌時,撰寫了一篇非常重要的論文,題為“使徒魏保羅之定時釋義”。由前述可知,魏保羅在創教之初,曾預言“四年以外,五年以內”,“耶穌降臨審判世界,天火焚燒世界”。這個預言作於一九一七年,其最后期限當在一九二二年。然而,一九二二年什么事都沒有發生。其后,到一九二九年,也仍然沒有發生什么事情。信徒們會沒有懷疑嗎?不可能!為了解釋耶穌為什么沒有來,魏以撒特地撰寫了這篇文章。
這篇論文很長,只能摘其要點轉述於下:
文章的序言中說近來有人反對魏保羅“奉主耶穌之命”所作的“定時的預言,并有詆毀、誹謗的話。”魏以撒認為這不應當。尤其是對於一家人的真會創始者,更不應當。反對這個預言的人是不明白聖經,不明白神的旨意,或隨聲附和,或藉推倒別人以抬高自己。但又感謝反對者,可使真會不致“死化”,“恰是給人切悉定時的解剖機”,好把“從聖靈所領受的真義寫出來”,使“同靈們”明白。
魏以撒此文作於一九二九年,張巴拿巴《傳道記》也作於一九二九年,而在《傳道記》中,張巴拿巴不遺余力地攻擊了魏保羅,特別是魏保羅的末日預言。魏以撒此文的撰寫發表,很可能與《傳道記》有關。然而,這個預言又與全體真會信徒有關,魏以撒以面對全體信徒的口吻,寫了這篇論文。
魏以撒認為魏保羅預言之“所以日期耽延的原因,聖經上早已有了答案”,引證了十大理由。
?“是神后悔時的美德大愛所成就”。魏以撒首先舉了很多《聖經》上面記載的神后悔的例子,諸如耶和華后悔造人在地上(《創世紀》六章五、六節)之類。說明神所悔的事很多,而且理由充足。為什么會后悔呢!是因為丰盛的“愛”。因為如果定時降災的話,天國會減少許多許多可以得救的人。為了要拯救更多的人,為了愛,所以神后悔了,沒有定時降災。“神有這樣慈愛的后悔,我(們)的良心是否當發出稱贊感謝的美音,豈可‘紅眼’恨未應驗呢!”定時預言沒有實現,不應當懷疑、誹謗,而應當感謝神。
?“是新郎遲延的時候”。新郎遲延及童女的比喻見《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一節至十三節:“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燈,出去迎接新郎。其中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愚拙的拿?燈,卻不預備油;聰明的拿?燈,又預備油在器皿里。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了。半夜有人喊?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它。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愚拙的童女燈中無油,只得去買油)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其余的童女,隨后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
這里的新郎,所指的是神,就是主,就是耶穌。魏以撒認為,童女指的是受過聖靈的選民,沒有聖靈的人不能列入童女的比方。也就是說,魏保羅的預言之所以沒有實現,就是因為“新郎遲延”了,而現在,“懇切的忠告,就是不要因為定時的遲延而打盹而睡?”。
?“其實不是遲延”。魏以撒列舉了《彼后》三章九節的一段話:“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遲延,其實不是遲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后書》第三章,主要內容是說有許多人譏誚“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里呢?”然后指出“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是因為“主的寬容”。所以魏以撒以此作為魏保羅預言的又一個根據:“我們相信決對是回答魏保羅之定時說的預言。”
魏以撒在這里還有一句話:“我們更相信當五旬節大家有無相通,就是因為他們過於宣傳主耶穌馬上就來的原因,至此時彼得才加以注釋。”這句話頗費猜詳。不象是從《彼得后書》三章引出來的論說,因為全章均與五旬節事無關。這《彼得后書》三章所論完全是關於世界末日之事。所指當為魏保羅的預言。那么,在當時是“過於宣傳主耶穌馬上就來”了?這句話是對“過於”宣傳的檢討?魏以撒承認當初宣傳上有所失誤?所謂“過於”宣傳,所指又是為何呢?難道是指不應有具體時間的預言?
?“七教會已完的余恩”。
魏以撒以為“《啟示錄》在字句上,只論到七個教會時代,工作,七個時代完了,就是當毀滅的時候。所以本會出現,是另一位天使的工作(是哪一位天使呢!這里沒有講),不在七個時期,這才應驗聖經所說余民的預言呢。(《賽》十一章十五、六節)”七個時代之后是當毀滅的時候,而真會出現在七個教會之后,也就是出現在應當毀滅的時候。這就是主耶穌的“余恩”、“余民”。所以必須宣告“定時”。而所定之時已到而主耶穌不來,真會所得就是主耶穌的“余恩”。所以“本會才是應驗一千三百三十五年出現有福的教會呢!(《但》十二章十二節)。”
?“天火已經?起來了”。
魏以撒根據《路》十二章四十九節,主耶穌說“我來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么”。說耶穌點?了火。而又據《徒》二章一至五節五旬節門徒們被聖靈充滿,“按聖靈所賜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即說方言的敘述,斷言耶穌丟的火就是聖靈。《啟示錄》七章又有“拿?永生神的印”的“日出之地上來”的東方天使。而《林后》一章二十二節“他又用印印了我們,并賜聖靈在我們心里充滿”。於是魏以撒說“東方天使手里所拿的印”,又是聖靈,(《林下》一章廿二節)。
而定時的遲延是因為真聖民禁食、懇求,以致耶和華“后悔”,收回成命,不降所說的災,施行慈愛,留下余福。
當魏保羅“發出極大的喊聲的時候,各國各省接受的實不乏人。各處的函件,真如雪片的飛到北京,真象火?起來一般。至民國十一年(即魏保羅定時預言的最后期限)各處同志不下萬余人,在東西兩半球有這些人接受聖靈的印記,還不能保守存留這個世界么?”即,由於真耶穌教會的出現,有了這么多受了聖靈的人們,使得神耶和華后悔,不再降災,先不來了,遲延了。由於有了保羅,拯救了二百七十六個人(《徒》二十章三十七節),有十個善人就可以救所多瑪和俄摩拉兩大城的人(《創》十八章三十二節),鹽可以保存物不壞(《代下》十三章五節)。有了受聖靈的真耶穌教會,就可以拯救世界,主耶穌后悔,不再用天火燃燒世界。
也就是說,魏保羅預言“五年以內,四年以外,耶穌降臨世界,天火焚燒世界”,當人們聚集起來建立了有“聖靈”的“真耶穌教會”時,主耶穌也就不來了。既然如此,魏保羅就不應該發出這個預言,魏保羅不知道有了“有聖靈的真耶穌教會”主就不會來了?!或者說,是多余的?
?“起誓的警告”。
根據的是《啟示錄》第十章。有一個拿起小書卷的大力天使,大聲呼喊,“起誓說:‘不再有時日了’。但在第七位天使吹號發聲的時候,神的奧秘,就成全了。正如神所傳給他仆人先知的佳音。……我(當為《啟示錄》作者)就走到天使那里,對他說:‘請你把小書卷給我。’他對我說:‘你拿?吃盡了,便叫你肚子發苦,然而在你口中要甜如蜜。’我從天使手中把小書卷接過來,吃盡了;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以后,肚子覺得發苦了。”
魏以撒認為大力天使說的“不再有時日了”是末日已到的宣告判決書。吃了小書卷口中甜肚中苦恰是魏保羅定時宣言的寫照,即有人反對,疑惑,心中作難。而第七位天使吹號、神的奧秘成全就是遲延。“如果本會沒有誓言的定時,就不足應驗大力的天使,這是多么重要哪!”
?“約拿的憑據”。魏以撒說的是《約拿書》所講述的故事。耶和華要約拿去警告尼尼微城:“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復”。但由於全城悔改,於是神“后悔,不將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而“約拿大大不悅,且甚發怒。就禱告耶和華說:‘耶和華啊,我在本國的時候,豈不是這樣說么,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卹的神,不輕易發怒,有丰盛的慈愛,并且后悔不降所說的災,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耶和華啊,現在求你取我的命吧,因為我死了比活?還強。”於是神感動約拿坐在自己搭的棚下,安排一棵吉加樹遮陽,卻又讓一條蟲咬死那樹,炎熱的東風、太陽曬約拿,“耶和華說,這篦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出,一夜干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并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魏以撒據此認為:“‘我豈能不愛惜呢’翻出來,就是說我焉能只為成全你代傳的話,滅這大城呢。或者,焉能為保守約拿一個人的名譽滅這數十萬人命呢?約拿有定時的預言沒應驗,深恐后輩毀謗他,所以自己著約拿書,申述原委。”
魏以撒要說明的,當然還是魏保羅的定時預言。“約拿是位先知,所描寫的正是現代的心理呀!明白點說,約拿若是真先知,魏保羅也是真先知,彌迦若是真先知,魏保羅也是真先知。這是我們心坎中,早已認定的真理。”彌迦也是一位先知,也有一次與約拿相仿的經曆(見《耶》二十六章十八、九節)。魏以撒的論點,也就是說,魏保羅同先知約拿、彌迦一樣,按神的旨意去宣告定時預言,結果神卻后悔不來了。先知們憤怒求死,而耶和華告誡說,不能因為要成全先知一個人而毀滅全城几十萬人。也就是說,神同樣也不會因要顧全魏保羅的名譽而不后悔、而毀滅人類。
?“神願意多有此等后悔”。
又舉《耶利米書》三十六章所記之事為例。當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登基的時候,耶和華要耶利米告誡猶大眾城邑的人:“或者他們肯聽從,各人回頭,離開惡道,使我后悔,不將我因他們所行的惡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魏以撒據此說:“神不但不因約拿一人的名譽而傷損數十萬人之性命,乃是連自己的名譽也不愛惜,以保存全世人類的生命。進一步說,正是神愛惜自己‘愛’的名譽,方有這等后悔。”“神,本?人之生命設想,所以神願意多生這等后悔。”
?“宣傳之審慎與原文”。
大意是說魏保羅不是輕率地作出這個預言的,經過多次祈禱,“與神交通”之后才宣布的。“魏保羅是大思想家,決不是神經簡單的愚夫。他一生的事業足為鐵證。此事極關個人之名譽,世人之生命,焉能不千思萬慎呢?”
至於定時預言的原文,本稿在第一編中已經介紹過了。
?“魏保羅之行為為證”。
講魏保羅親見救主、摩西、以利亞若干次。傳道之后,魏保羅的聖潔、信心、愛心、純正、端莊、模范、犧牲、膽量、溫柔、主義之超絕、謙卑、由富貴變為貧賤,任怨任勞,以辱為榮,“真有使徒之憑據,其大聖大賢,吾不知尚能如何過之”,所以“神藉這樣完全的使徒,對世人宣示他的預言,焉能錯了呢!”
最后又再次強調《彼得后書》三章九節所說主耶穌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魏以撒立論的最根本的論據是魏保羅是使徒、是先知,其定時預言是神的預言,是神藉他的口傳諭的。然而,問題的關鍵是,魏保羅是神嗎?《聖經》上是有末日審判之說,不假,然而,沒有確定任何具體的時間。《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六節說:“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即,《聖經》雖然說了耶穌要在世界的末日來審判世界,但來的准確日子、來的具體時辰,是誰也不知道的。魏保羅所傳“五年以內”的具體時間,是《聖經》上沒有的。魏保羅憑什么預言“那日子”的准確時間?有許多信徒認為《聖經》是“神”親自撰寫的,沒有末日到來的具體時間,而魏保羅卻定出了准確的時間,與《聖經》不一致。
自從基督教出現、主耶穌要在末日審判世界的預言出現之后,兩千年多來,出現過許許多多難以數計的“先知”們和“聖徒”們作過無法統計的定時預言,都失敗了,沒有一個是實現了的。
魏以撒的這篇文章究竟解決了多大問題,產生多大的效應就不清楚了,無法了解。
在這個歷史階段,據《卅年專刊》統計表的統計,在湖北建立了省級機搆,湖北支會(應為總會,南北合一之后才改為支會),設在武昌熊廷弼路七十七號。至於區、分會兩級則未見有所新建,也無新建祈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