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年專刊》“本會傳至各省年次概況統計表”說是在一九二六年的一月,是郭多馬、黃以利沙由福建介紹傳過去的。在線西、清水、牛挑灣等地“初熟”。於“台灣本會起源小史”中作了詳細介紹。
《卅年專刊》關於台灣的記載,大多沒有署明時間,難以弄清真耶穌教會在台灣傳播發展的脈絡及時間先后順序,幸有真耶穌教會在台灣傳教五十周年及七十周年的紀念刊及張巴拿巴《傳道記》的依據,筆者才能較為准確并全面描述真耶穌教會在台灣初播及發展的歷史。
最初是黃呈聰(即黃以利沙)和黃呈超(基甸)昆仲起了很大作用。父為彌西望族黃秀兩,長老會熱心信徒。基甸完成學業之后在彌西鄉公所及學校服務。后全家遷福建經商。不知何時到了漳州,原打算興辦學校為國家培養人材。到漳州以后,黃基甸先接受了安息會的道理,覺得非常高興,而且火熱。以為安息日會的道理是絕世僅有的生命之道。不料聽了張巴拿巴的布道,經過一番查考,“才知真教會之道比安息日會之道又高百倍矣”,“徹底明白真教會的確是生命之道,不獨相信,而且親自領受了生命之證據。”“本擬在漳放豬——開學校——,而一變則為牧羊之使者了——傳真道——。”
楊約翰在《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七十周年紀念刊》上,以“趁著還有今天”為題發表了一篇感言,其中較為詳細記載了黃呈聰見到張巴拿巴時的情況:“當時,真耶穌教會的傳道張巴拿巴長老正在漳州傳揚福音。平素愛慕真理的黃長老即提供黃氏會館給張長老作傳道的場所,并帶領同志去查考所傳復興真教會之道理。查考之后發現張長老所傳的完全合乎聖經,且親見祈禱時有聖靈澆灌,又有人看異象,甚為感動。據黃長老所言,當時張長老提醒聽眾說:‘一般教會所傳福音已經變質,我們必須根據聖經傳揚得救福音。’(參閱《加》一章六~九節,《弗》一章十三~十四節)。”則黃呈聰是在漳州見到張巴拿巴的。
當時在漳州歸入真會的除黃氏兄弟而外還有張撒迦、王耶利米等,在廈門有吳道源也接受了“真道”。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六月十五日,黃氏兄弟決心全家受合法洗禮,七月廿五日受靈洗。大家商議回台灣傳道。先由黃約書亞攜孫兒返台,在線西向長老會的親戚們證道。
而黃以利沙與張巴拿巴相識到共同赴台傳道的經過,還是《傳道記》的記載較為詳細。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張巴拿巴二次到福建巡視之后,十二月初四(公曆一九二六年一月十七日)回到福州,第二天同郭多馬等人離榕往廈門,初七日(公曆一月二十日)到鼓浪嶼真會。就在這里“會見台灣黃以利沙長老同黃醒民執事。他們知道我們要赴廈門布道,所以特意從漳州來此,預算迎接我們到漳開靈恩會的”。原來是,“從本年冬他得了真道以后,便決心為主作工。他當時即先遣眷回台,自己仍在漳州等候我的。”黃以利沙何時得“真道”,張巴拿巴之說或許有誤,不過,無關緊要。張巴拿巴描述同黃以利沙的初次見面時說:“雖系初次的見面,但是一靈所生,覺得非常親熱。”十五日(一九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搭輪赴漳,十八日(公曆一月三十一日)起開會三天。而“漳州本會的長執、靈胞,多半是台灣人”。那末,張巴拿巴到漳州之時,漳州真會已經建立。當時聽道的人極形擁擠,也引發各老會前來辯論。正月初二(公曆一九二六年二月十四日)到石碼傳道,初八(公曆二月二十日)到鼓浪嶼,黃以利沙同鼓浪嶼的吳約翰(台灣人)請張巴拿巴到台灣布道。正月十九日(公曆一九二六年三月三日)由廈門搭日本輪船到台灣。
這次傳道的經過,《卅年專刊》有一篇記載,報導了這一次傳道的經過,但無作者署名。在民國十五年(一九二六)八月十五日出版的《聖靈報》第一期全國神學會特別紀念號上發表了一篇黃以利沙撰寫的“台灣傳道記”一文。兩相對照,《卅年專刊》所載顯然是根據黃以利沙之文改寫的。改寫之文雖然保留了主要內容,但卻抹掉了一些重要的時間、地點、人物的記載,以致難窺歷史真貌。現據《聖靈報》及《台灣傳道五十周年紀念刊》的記載摘要於下。
在詳細介紹之前,文前有一段類似序言的文字,從中可以看到真會的一些民族意識:“耶穌本是從歐米(米,指美國)傳到中國,所以耶穌的勢力都是把握在外國人的手里。倘使所傳的道理能夠拯救我們,就應當感謝他們。但是他們所傳的都是假道,不但無益於中國的民眾,反倒貽害中國,弄到七顛八倒的地步。難怪一般有自覺的青年,反對他們說‘他們是假博愛,是帝國主義的走狗。’幸得真神不棄絕我們,更由中國降下秋雨的聖靈,使中國人自立一個真耶穌教會,由中國人之手來救中國人,并且要從中國傳到外國,救盡世界所有的人類……。”
這里的作者闡述的雖然是一種神學觀念,但卻反映了信教群眾中的一種民族主義的感情,這種感情是通過對洋人所傳耶穌教的《聖經》的信仰反映出來的。
其經過概況如下:人員有張巴拿巴、郭多馬、高路加、陳元謙和台籍信徒吳道源、王慶隆、黃醒民、黃以利沙等八人。於民國十五年陰曆正月十九日(公曆一九二六年三月三日)間乘日本船從廈門啟航。一路上風平浪靜,宛若登天,大家都喜氣洋洋,常常拜伏在甲板上贊美祈禱。第二天,到基隆之后,水上警察前來槃查,聽說他們是傳真耶穌教的非常高興,給予了許多方便。消息傳開,又有新聞記者來訪問在台行程。當晚到達台北,宿於鵬游旅社。計划逗留一星期,開會布道,然后再到中南部去。二十一日(三月五日)上午十點鐘到總督府拜訪,聲明來台傳真耶穌教的要義,并說明真會的由來。總督說:“本來在憲法上信教是自由的,如沒有違背法律,雖是官廳也不能干涉的。況且你們又是傳道教人為善,有益於世道人心的,我們應當要盡保護之責。但是貴會是初到台灣的,一般的還未明白你們的宗旨,請你們小心些,方不惹人的誤解。”
然后分頭到各地去。二十二日(公曆三月六日)到黃以利沙家。吳道源、高路加由彰化分道向台南去;黃醒民、王慶隆則在彰化、清水的地方傳道。
二十四日(公曆三月八日) 在“塭子村”開頭一次宣道會,到會兩百多人。因為是第一次,官廳也有人參加,說是頗受感動。二十五日(公曆三月九日)在線西公學開會,到會四百多人;其中有一位和美的警察部長,也大受感動。二十六日(公曆三月十日)到和美開會,在車站遇見醒民、慶隆二人,遂同到和美。聽眾有數百人之多,大家輪流證道,甚得聽眾好評。於是到了黃以利沙家,并開了“施洗的恩門!”。張巴拿巴、郭多馬二位長老親自施洗,領洗者六十二人,并正式建立了真會、立長老執事。聚會時人數甚多,擠得屋里几乎沒有立足之地。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五十周年紀念刊》記領洗六十二人者在三月十日於十五張犁;且按立長老、執事,成立線西教會(今伸港教會)。二十九日(公曆三月十三日)在黃以利沙家守安息日。
二月一日(公曆三月十四日),到彰化,在醒民家用過午飯,下午坐急行車到台南,宿於群英會館,約吳道源來開會。一些老教會的人來聽道,有人拿出一張老會高金聲牧師做的論文,題為《談論真耶穌》,文曰:“大概都是捏造出來要誹謗的話,沒有和他議論的價值。”二月二日(公曆三月十五日)在會館內給老會的人講道。吳道源和高路加由牛挑灣回來報告布道的情況,有三十多人受洗。於是張巴拿巴、陳元謙、高路加、吳道源四人又到牛挑灣去,黃以利沙與郭長老、王慶隆及黃以利沙的兒子雄飛仍留在會館工作。次日上午,張、郭、黃以利沙訪問台南州知事,說明來傳教的來意。下午,張巴拿巴等四人到了牛挑灣,不少老會的神學生和信徒常來問道。有一位傳道者起來問:“你們是來破壞台灣的教會還是要設立教會呢?”郭長老回答說:“我們是要設立有聖靈的真耶穌教會,有耶穌的言行,有使徒的榜樣,不為名、不為利,甘心吃苦,只為榮耀耶穌。”有神學生問道:“請將你們和我們不同的地方告訴我們。”郭多馬“就將老會所有不合聖經的地方逐條指出來。他們聽了,無話可說。”二月五日(公曆三月十八日),有一位老會的信徒告訴我們說:“我看了傳道牧師都是為?他們生活上的面包的關系,不是實在為?道理的。他們不論是非如何,都是要討英國牧師的喜歡,妄從英國人所命令的,全然不服從聖經里頭耶穌的教訓,并且看重教會內有錢的或有勢力人的,沒有公平款待會友。可見耶穌的道理,是不在他們心里,動不動便要用牧師的職權,或是中會和大會的議決來嚇信徒,拘束我們的自由。”他又拿出一張明信片來,上面有用羅馬字印的白話,大意是說:“近日支那有十三人到台灣,自稱為真耶穌教會,各處擾亂我們的聖會,破壞會友的信仰,中會議定,不可將禮拜堂借給他們演講,如果使他們不到會友的家是更好的。”下面引《馬太》十三章二十一~二十二節,并寫“大正十五年三月十三日中會議長高篤行”,“如此看來,我們到台傳道,嚇得老會魂不附體。……恰好耶穌說:‘你們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
二月八日(公曆三月二十一日),有一位英國牧師劉忠堅批評真耶穌教會說:“在外國每一世紀都有假先知、假基督出來迷惑人,不久就要消滅的。所以真耶穌教會也不算奇怪的事,你們不要懼怕。”他又說:“他們是反對聖經的,是反對保羅的,如若果有得了聖靈,叫張先生不要用翻譯用方言,說出台灣話來就好吧。使徒時代說方言別國人都會聽的明白,怎樣張先生不能呢,可見是沒有聖靈,是要欺騙軟弱的信徒,或是無知識的,或是有精神病的人,或是婦人知識程度很低的,看了他們的信徒通通是這等的人。若不是這等無知的人,怎能被他迷惑去的呢。并且他們到夜間就跑到會友家里,想要引誘他們入會。他們聖經很熟識,你們不要和他們辯駁。因為你們若去和他們辯論一定是要失敗,以后大家總要多念些聖經才能站得住的。他們說洗禮是要下水,這是外表的,但是若有人喜歡下水也是可以的。又且禮拜日是使徒所守的主復活之日,他們所守的舊式的安息日已經是廢去了的。”
晚上,劉忠堅和十几個人到旅館來聽道,并且問方言和聖靈的道理。張長老恰從牛挑灣回來,就解說方言和聖靈的道給他們聽,(《聖靈報》第一卷第一號載黃以利沙所撰之文就到此處,全文未完,大約在下一號續載,但筆者沒有找到以下几號的《聖靈報》,因而下面的內容就只能依據《卅年專刊》及《台灣傳道五十周年紀念刊》敘述了。)說:“方言是一種靈言,不是世上的言語。我們對真神說的話,普通人不能聽出來的,人得了聖靈以后才有這樣的恩賜(《林前》十四章二節)。在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使徒按聖靈所賜的口才說的言語便是方言。方言不是用各人的鄉談,不會聽的人,就說是新酒灌滿的。(《使》二章四節)保羅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得救的福音。既然信了基督,就必領受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弗》一章十三、四節)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里面。’(《約》十四章十六、十七節)現在還是秋雨的聖靈降臨,大家要乘此良機領受聖靈,人若不受聖靈信道終必落空。耶穌復臨時,悔之不及,必受永苦。我們所傳是要叫人得到真正的救恩。”
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五十周年紀念刊》一書又記三月“十八日廿七名受浸,且成立‘牛挑灣教會(今梅華教會)’。四月二日到清水,五日於鹿寮十一名受浸,而成立‘清水教會’。”六日轉往台北布道兩天。
十二日“郭多馬、高路加、陳元謙、王慶隆一行人,由基隆乘開城丸回國,許多人離情難忍。在台僅月余的時間,設立了三個教會,嚇得老會靈魂不定,而台地的基督教因此儆醒的亦很多。此后良種長成未可限量。感謝救主的鴻恩,哈利路亞,阿門!”以上日期為公曆。
二月初八(公曆三月二十一日)以后行程、時間,還是《傳道記》所記明晰。
二月初九(公曆三月二十二日),黃以利沙借妥文化講座的地方開會,十、十一日(公曆三月二十三、二十四日)在台南開會兩天。聽眾大多為老會信徒。十三日(公曆三月二十六日),由台南回彰化;陳元謙、王耶利米則留在彰化。十七、十八兩日(公曆三月三十日、三十一日)在彰化文化座講道,聽道受感的人很多。二十日(公曆四月二日)到台中,本打算在此開會,由於共進會正在開會,來往人多,非常混雜,遂中止了。二十一日(公曆四月三日),上午到清水,宿在蔡淵崙家。晚上在蔡敏庭家講道。二十二、二十三(公曆四月四日及五日)兩天在蔡介和家講道。聽的人多為老會信徒,一位英國女傳道阻止他們來聽,一些人就不來了;但也有一些人就是要來,不聽阻勸。二十四日(公曆四月六日),在林繪家附近施洗十一人。這一天收到南京來信,催張回國,因為神學會期已經迫近。二十五日(公曆四月七日)回到台北,仍住鵬遊旅館。在台北文化講座又宣道兩天,每夜都有五、六百人,受感人不少。
三月一日(公曆四月十二日),張巴拿巴、郭多馬、高路加、陳元謙、王耶利米由台北到基隆,由基隆搭開城丸回國。黃以利沙送到基隆船上才分別。
這次布道在台灣“設立了三個教會,施洗了百余靈胞”。
三個教會,綜合各處記載,概況如下:
線西教會,今為伸港教會。第一次施洗在黃以利沙家,受洗共六十二人。不過黃以利沙所記未說明其家在什么地方。在其“傳道記”一文(不是張巴拿巴的《傳道記》一書,而是黃以利沙所撰之文)中又說:“去年十月我的家父(當為黃秀兩,《卅年專刊》有時又作黃秀雨,誤。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五十周年紀念刊》作黃秀兩)在福建漳州得了聖靈回到台灣,在那里報告這真道的由來給鄉親們聽,大家聽了很受感動,繼而領受他的洗禮有四十多人。以后聖靈在那里親自作工,小孩子們看異象很多。他們聽見我們要到,有許多人等我們給他們施洗,正在盼望快到的。”二十二日(公曆五月六日)下午到黃以利沙家。家在什么地方,都沒有說。但《卅年專刊》統計表中則記線西區會建於民國十五年(一九二六)的八月,創始人記作黃秀兩。一九四七年的地址在彰化區線西鄉德興村德興路一零三號。則黃以利沙家當在彰化線西。張巴拿巴《傳道記》則只記其家在彰化。《台灣傳教五十周年紀念刊》則記創建於一九二六年的三月十二日。“三月十日,在線西鄉十五張犁舉開施浸,共六十二名。而同時成立了台灣的第一間教會‘線西教會’。黃以利沙長老在其十五張犁自己的土地上建造了會堂供信徒聚會之用,直到后來黃以利沙長老蒙召安息。”黃以利沙建堂的具體時間不詳。后於一九六五年遷至伸港,遂改為伸港教會。
當時,會堂雖在十五張犁,線西老會也就在此,然而信徒多屬塭子村。為方便起見,以后借陳朝興的住宅作為塭子村的聚會所。夏天因天氣炎熱,常移到屋前大埕搭棚聚會。“而聖靈親自工作,得聖靈:說靈言、唱靈歌、靈笑、靈哭、靈舞蹈,以及見榮光、異象者很多。線西教會所要舉開的靈恩布道會也因此曾三次移到此地舉開。”
還要強調的一點是,一般的說法,如《卅年專刊》及《台灣傳教五十周年紀念刊》都以一九二六年八人傳道隊赴台作為真耶穌教會傳入台灣的開始。而從黃以利沙以及張巴拿巴所記,應該是在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的十月就已傳入台灣,首傳人應該是黃秀兩。
牛挑灣教會(今梅華教會)。《卅年專刊》統計表中記梅華區會創建於民國十五年(一九二六),無月份。創建人為黃福助。地址設在東石區義竹鄉梅華村梅華路一零六號;這個地址當為一九四七年統計時的地址。《台灣傳教五十周年紀念刊》雖然說牛挑灣教會為梅華區會,但於“各地會址及信徒數一覽表”及“各地本會沿革”中均無梅華教會的記載。或許,漏載了?
黃福助,一九三一年第二次代議員會、南北合一大會時的台灣代議員,別無所見。從黃醒民為台籍人士、入台傳道八人之中的二黃(另為黃以利沙)之一來看,或許就是黃醒民?而黃醒民於《台灣傳教五十周年紀念刊》第七章“台南教會沿革”中又記為黃但以理,一人而三名?
清水教會。《卅年專刊》統計表中不見,但又記有民國十五年(一九二六)四月由林繪創建鹿峰區會,一九四七年的地址在大甲區沙鹿鎮鹿峰里鯉珠巷。這個記載,在《卅年專刊》上完全找不到佐證,無論是林繪這個人還是鹿峰這個區會。《台灣五十年紀念專刊》於“清水教會沿革”中說:“一九二六年(民國十五年)三月二日,黃以利沙長老帶領張巴拿巴等八名,來台傳道。四月二日上午來到清水,首晚於蔡敏庭宅家庭見證,三、四兩天在蔡介和宅向外布道。有很多長老會信徒接受真道。六日下午二時,在鹿峰林繪弟兄屋后施浸十一名,并於清水街內租房禮拜,而后成立‘清水教會’;由王耶利米(王慶隆)牧養。”一九二九年在鹿峰建筑了首座“聖殿”。張巴拿巴《傳道記》則記二月二十四日(公曆四月六日)在林繪家附近施洗十一人,見前述。
兩相對照可知,清水教會應即《卅年專刊》所記之鹿峰教會。“林繪”之“繪”,在記載中有時又作左邊一個蟲字,右邊作一會字。稱“鹿峰教會”或與“聖殿”在鹿峰有關;或者,其間會名又發生過變化,一九四七年統計時稱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