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十二屆全體代表大會

一九五一年三月,真耶穌教會在北京召開了第十二屆全體代表大會。
召開這次大會的公告,登載在《真聖報》第四卷第十期上。其概如下:
“總會通告(一)
奉 主耶穌基督聖名函達
中外各地支分區會長執傳道暨各負責兄姊同靈道鑒:……
啟者,本會自一九四七年五月,召開全體代表大會至今,已經過三年零六個月了。總會於本年三月間,曾照章發函召集大會。只因當時數省支會復函表示,經濟極度困難;亦有因交通實在攔阻,確難如期出席。即於五月九日,再發寧總字第六四三號公函,通告大會展緩召開。惟爾來總會同人,深切感到本會處在新時代中的管理、傳道方針與任務,以至教義等,都須速速求其合理化,在全體一致中進展,才有前途。故於九月二十五日特開第四十次常務理監事會商討,議決通過,定於一九五一年三月三日(農曆正月二十六日)起在南京召開第十二屆全體代表大會半個月,藉以解決一切的問題。并決定在代表大會前,先開三天靈修會……
真耶穌教會總會公啟
魏以撒
周安得烈
總會負責 蔣約翰
張撒迦
李正誠 ”
有關這次大會的記載,筆者只找到了“大會宣言”及由大會議決的“真耶穌教會革新綱領”。
先看“大會宣言”之一。
首先說明了歷史與現狀:“本會自一九一七年五月一日由北京人魏保羅發起組織以來,始終本?自立、自養、自傳、自治與百折不撓艱苦斗爭的宗教革命精神,以推廣耶穌基督的博愛、和平、自由、平等的福音真理。雖在帝國主義者千方百計迫害之下,而竟將真道普及全國各地,與國外朝鮮、日本、印度、南洋群島、星加坡、馬來亞、印尼、檀香山等處。這是三十多年來,在我國宗教革命歷史上最光榮的一頁。”
這當然是自我表白,是自我宣傳,所以叫“宣言”。本書伊始,就明確指出,真耶穌教會的出現,就是帝國主義侵略與中華民族矛盾沖突的產物。然而,就真耶穌教會本身而言,明確地將自己與“帝國主義”者對立起來,這顯然是破天荒第一遭。這顯然和當時的情勢、共產黨的影響有關。
此外,把這個宣言同一九五零年元旦的宣言一起看,國外分布地點,兩處都提到了朝鮮。而朝鮮真耶穌教會,除見於最早的《萬國更正教報》而外,就只見此兩處宣言了。而其他相關詳細情況,則完全不知。
宣言接?說,感謝中國共產黨、毛主席,說是在新中國,“本會發展前途,已獲得空前有利的條件”;總會由南京遷到北京也是“本會興旺發達的一個預兆,一個起點。”“代表一千一百個教會,十一萬個信徒,謹以至誠,向偉大的中國人民領袖毛主席致崇高的敬禮!”表示要展開政治學習,以分清敵我,建立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資本主義的愛國主義思想,及“堅決倒向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一邊的國際主義思想”。并“要結合時代思潮,努力鑽研并傳揚《聖經》中富於革命性的真理,如貧富階級觀念、勞動觀念、自由平等觀念,有原則的博愛思想,民族解放思想,現實的天國理想,痛恨罪惡的斗爭精神等等。另一方面,還要徹底批判帝國主義者及歷史上的反動派所捏造的舊神學思想,揭穿帝國主義分子在中國所傳播的奴化思想。對於夾雜在本會傳道事工中的不純淨的封建迷信觀念和沾染來的奴化思想的殘余,尤要盡行清洗。”
這一段應當是在當時的政治形勢下的“新”的神學思想。
在政治行動上,宣言則表示要開展抗美援朝、反美扶日;反對美國扶植日本,發揚反帝愛國傳統,明確反帝愛國立場。在教會內部建設上,則“要建立批評與自我批評制度,以整頓作風,潔淨教會,打垮壟斷,防止腐化,改造頑固分子,發揚民主精神,掌握進步青年,樹立愛國正氣。”這在教會內部組織結搆上、人事關系上,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呢?即將召開的十二次全體代表大會上,會有什么樣的表現呢?
大會宣言之二
這個宣言是“真耶穌教會第十二屆全體代表大會反對美帝武裝日本擴大侵略宣言”。
這是針對當時的國際形勢發出的宣言。
日本投降之后,美國為擴張其在東亞的勢力,出軍日本,以“盟軍”名義實行占領,由麥克阿瑟擔任駐日盟軍總司令。說是盟軍,實際上是美國單獨占領了日本。一九四六年,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法西斯戰犯進行審判,美國出於自己利益的考慮,對日單獨媾和,對許多日本法西斯戰犯免於起訴,并設法保留了天皇制度。之后又在“海上保安廳”“航空保安廳”等名義下重新武裝日本。在侵朝戰爭中還使用了日本艦艇和士兵。當時全中國人民一片怒吼,反對美國帝國主義武裝日本、擴大侵略。真耶穌教會十二屆全大,同全國人民一道,也發出了反對美帝武裝日本擴大侵略的宣言。
真耶穌教會第十二屆全體代表大會的這個宣言正確地指出“滿身血腥的日本帝國主義是中國人民的死敵”;“要徹底認清美帝國主義比日本帝國主義更陰險、更惡毒”。表示“要和全中國人民、全亞洲人民,不分宗教信仰、民族界限,緊緊地團結起來,堅決反對美帝對日單獨媾和和重新武裝日本”。
這次代表大會還制定了“真耶穌教會革新綱領”。
綱領伊始,說明了為什么要制定“革新綱領”,謂:“過去的一切在形式上與政府聯系,實際上隔開很遠。這是由於過去的政府黑暗腐化,沒有可取的,沒有可聯系的必要,故自抱清高,超乎一切,可以存在。如果自己努力,可能是鶴立雞群,不可論比。現在就不同了。相反的,一切都離不了政治。在實際上,必須與政府取得密切聯系才可存在,才可以推展教務,才可以興旺福音。不單是登記和口頭宣傳了事,而是要在言行上表明出來。譬如:加強時事學習,提高政治覺悟,響應政府號召,實行抗美援朝,以及整頓作風、潔淨教會等等。換句話說,就是要革新。”
這個革新綱領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加強政治學習;二是開展抗美援朝運動;三是建立批評與自我批評制度,整頓作風,潔淨教會。
如何加強政治學習,制定了十四條:大概包括各級教會成立學習委員會,作為處理、領導有關學習事務的機搆;各級教會負責人、傳道人,每安息必須學習兩次,每次兩小時;擬訂學習計划,內容有“時事與政策,如土改問題、抗美援朝問題及人民民主專政論等;另一類是基本理論,如新民主主義論、政治及方法論等”。聘請教內外有政治水平的人士指導、每月專題講演一次,每晚聚會之后,傳道人應選擇當日報紙新聞介紹。“傳道人講道時應盡量根據聖經分析時事,解釋政治、宣傳革新理論。”總會、支會應舉辦學習專刊,以推動、報導、介紹學習。訂立學習公約,上下遵行,不得自由散漫。有文化者要注意自學,沒有文化的要開識字班或夜校。負責人、傳道人要領導信徒群眾參加政府號召的各種集會游行和其他社會活動。
第二,“普遍開展抗美援朝、反美扶日運動,以發揮本會反帝愛國傳統,明確反帝愛國運動。”
一共制定了十二條條規。
強調了“本會是與帝國主義在宗教界的代理人作長期斗爭而生長壯大的。這一光榮的反帝傳統,今天應提高發揚。”現階段的中心是參加抗美援朝、反美扶日運動。在“本會”,要“清除恐美、崇美、親美的反動思想,樹立鄙美、藐美、仇美的敵愾精神,以明確本會反帝本質,確立本會反帝立場,堅定本會反帝斗爭意志。”
具體做法,則要“集中力量大力進行”、“召開抗美援朝大會,舉行抗美援朝禁食樂捐”、“支會應發表抗美援朝宣言”(不只是總會發表宣言)、“寫信給人民志願軍部隊”慰問、“揭露美帝罪惡本質”、舉行“反對美帝武裝日本擴大侵略控訴大會”,同黨政機關密切聯系,請求指導、協助。
第三個方面:“建立批評與自我批評制度,以整頓作風,潔淨教會。”
一共制定了十條要求:
說是“本會未曾完全脫離舊社會的惡習,頗有隱惡揚善,包容過失的作風。新社會到來了,一切都要從新。這種文過飾非的風氣與思想必須根除。過去本會不無頑固分子,壟斷教務,自私自利、自高自大,甚至腐化墮落。其所以得逞者,主要就是因為這種文過飾非的手法,蒙住了信徒盲從群眾的眼睛,以致是非不明,善惡不分。若要教會奮興,必須切實糾正這種不良作風。”“批評與自我批評,是根除壟斷、防止腐化、教化頑梗、驅除異端與發揚民主、堅持進步、樹立正氣、改造思想、潔淨教會的最有效與最必要的方法。耶穌對使徒、保羅對各教會,不是使用了最鋒利的批評武器嗎?耶穌和使徒們當日曾掩飾了誰的過失呢?若是保羅不主張批評的主張,掩飾的話,為什么成篇累牘的敘述各教會的不是呢?”
“頑固和假冒為善的人,常利用‘不要論斷人’和‘先取自己眼中梁木’的經訓,對信徒進行麻醉,而教人容忍罪惡,以致放縱罪惡。其實‘不要論斷人’乃是反對給人亂戴大帽子,亂加人以罪,反對武斷是非的意思。而‘先取自己眼中的梁木’乃是提倡自我批評,徹底反省自己的錯誤,而在自我批評的基礎上進行批評……。”
至於如何展開批評與自我批評,如何制度化,本稿就從略了。值得注意的有兩點:一是對《聖經》中的兩句經文作了全新的解釋,這顯然是受了當時全國上下一片朝氣蓬勃的革命氛圍的影響才出現的。其次是,提到反對對教務實行“壟斷”的現象,并要“防止腐化、教化頑梗、驅除異端與發揚民主”,這有沒有具體所指呢?既然能提到“根除壟斷”教務、“驅除異端”的高度,而無所指,好象不可能!后文敘述的斗爭應當與此有關。
由前面的敘述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真耶穌教會在共產黨新政權之下,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廣大信徒,特別是那些在極端困苦中去尋求真神、尋求解脫的百姓們,在當時能看到幸福生活前景的情況下,在當時全社會的革命熱情推動下,教會在變化。面對這些變化,教會內部人士并非一概的都欣喜非常,一些人,卻是在憂心忡忡。在《真聖報》第五卷第一、二期上,郭美徒、郭子嚴聯名發表了[真教會當前的四大目標]一文。文章伊始,開宗明義就明確地說:“真教會演進到當前的階段,可說是一個重要時期。因為所面臨的考驗,使我們不得不抖擻精神,提高警覺,站立腳根,認清方向,以應付一切新的環境。過去許多的事實,及現在教會的趨勢,在在都是提示我們重要的經驗、教訓與警惕。我們唯有在父神帶領下……建立基督的身體,作個無沾(?玷)污、無縐紋的榮耀教會,獻給基督自己。”看來問題很嚴重,因為教會已經被“玷污”了,并出現了“縐紋”。何以見得呢?郭氏兄弟說:“盱衡(觀察之意)現勢,凡真正具有屬靈覺悟的信徒,莫不感痛於教會中,仍不少仿照世人的樣子而行。試一檢討,無論在組織、思想、宣傳、工作各方面,已經參進了不少世俗的因素,此乃無可諱言的事實。”怎么辦?“亡羊補牢”!
所謂“世俗的因素”是什么?又如何“補牢”?郭氏兩兄弟提出從組織、宣傳、風格、工作四個方面來“補”。首先是要:“組織聖經化”。這一條是針對組織上的“世俗化”的。
舉《聖經》摩西建造帳幕、挪亞造方舟的樣式、法則都是按神的指示做的為准則,說明“新約的屬靈教會,其樣式如何,神早已決定於使徒時代,神堅固的根基已立定了。”而“現在的問題,即(教會)是否‘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去建造,或者還是去照屬世人民團體法規所吩咐的去組織。”那么,提出教會組織問題,是針對當時的人民團體法規的。“無可諱言,今日有一般人最錯誤的看法,即把神的教會和屬世的社會人民團體一樣看待。屬世的人這樣看待我們,不足深怪。因為他們根本不領會神、屬靈的事……但我們既是屬靈的人,為什么……儼然以自居於社會人民團體為榮幸,而且把人民團體的組織辦法也搬到教會里來。於是,不合經訓的什么理監事、委員、主任等這些屬世的名目,兼收并用,駸駸乎凌駕神所設立的聖職之上。教會對內通函不用長老、執事的職分,而專用理監事、委員的頭銜,不用屬靈公函的格式(請看行傳十五章二十三至二十九節)而用屬世‘公文程式’中的‘令’及‘仰遵勿違’的官腔。這種把教會衙門化、官僚化的趨勢……是可忍孰不可忍……這一個對於聖經的反動,不可謂不嚴重。”如何解決?二郭的意見是:“不必隨世局而跟?轉移”。“我們知道,基督徒個人可以是某某國家的人民,而教會卻不必成為某某國家的國教,我們不必因教會被承認為本國宗教團體,而受寵若驚……教會若投機於世俗,妄想利用權勢,就會被時勢所利用。……一個教會的組織和制度如何,可以看出是屬靈的還是屬世的,或半靈半世的怪模樣。所謂‘毫無玷污縐紋’的教會,必須用水藉?道洗淨,成為聖潔。”
郭氏兄弟所論,先說一個細節問題,所謂“教會對內通函不用長老、執事的職分,而專用理監事、委員的頭銜,不用屬靈公函的格式而用屬世‘公文程式’中的‘令’及‘仰遵勿違’的官腔……”云云實際上早已出自國民黨政府的管理。前述第八編第三章第九次理監事會議決議的第十六條就明確說明:“在行文中於必要時,上對下可用令,下對上可用呈。其署名可按‘組織法’之名義行之。平時口頭之稱呼,應稱為長老、執事、姊妹。”其中的“組織法”就是第七編第一章提到的,在抗戰期間,國民黨政府頒布的《非常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卅年專刊》第五集“本會監察機搆”,第一個題目“一,感言”中也說:“……自本會在渝社會部立案以后,他們把我們的代議員改成‘監事’了……。”關於“在渝社會部立案以后”事,請參閱本書第七編第一章第五節。實際上,教會內部職務名稱受國民黨政府管理的約束,還有更早一些的資料記載。據《總部十周年紀念專刊》,在一九三五年三月第六次代議員會“5,議事”條之下的第四項說:“本會為依法呈請黨部備案,特將本會規章中不合法定之名稱,加以更改。”或許,郭氏兩兄弟對此早有意見,只是不知道這種情況的歷史源流。和當時的“人民團體法”毫無關系。
此外,值得注意的首先是:這些“屬世”的職務名稱是如何進入真耶穌教會的呢?文章的說法前后不一致:始則說是“照屬世人民團體法規所吩咐的去組織”,繼而又說“把人民團體的組織辦法也搬到教會里來”。究竟是按“吩咐”做的,還是教會自己“搬”來的?筆者未能找到當時的“人民團體組織辦法”,無法判斷。只找到一九五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政務院第五十二次政務會議通過的“社會團體登記暫行辦法”,登記表要求登記的項目,只有“名稱、目的、地址、活動地區、業務范圍、負責人姓名”各項。
其次,所謂“神的教會”是什么含意?都是由“神”搆成的嗎?顯然不是,而是由信神的“人”們搆成的,是由“人”組成的信神的教會團體。教會之內,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仍然還是“世人”之間的關系。信神的人們能夠離開各個經濟時代搆成的社會關系嗎?不能!。
第三,文章又由此評論說:“基督徒個人可以是某某國家的人民,而教會卻不必成為某某國家的國教。”如果孤立的看這句話,是絕對正確的。然而,如果是從教會之中出現了人民團體組織辦法中的職務名稱,就說有成為“國教”的可能,無乃太過?區區几個職務名稱進入教會,就成了國教?
第四,又說“教會若投機於世俗,妄想利用權勢,就會被時勢所利用。天主教和西來的基督教,都曾走過這條路。今日仍有許多熱中於投機世俗的,於是難免沾染不潔淨的物。”是指整個教會在投機時勢,還是指教會中的某些人在投機?看來應該只是“一些人”,因為不管在什么時候,總會有一些人想要投機時勢以取得個人的地位和利益的,這是完全可能的。如果從“一些人”的作為而導出是“教會”的行為,那么這“一些人”應該是教會的領導、可以左右教會的人物。究竟是怎么回事,文章此處語焉未詳,且看后述。
二人的文章還分析論述了其他“屬世”的表現,這放到下面介紹,因與下面的問題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