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神命萬國更正教真耶穌教會約章》

《神命萬國更正教真耶穌教會約章》,最早的原件沒有找到,只在《卅年專刊》第八集“治會法規”中,找到了這篇《約章》。全文如下:
“一、本會於民國六年起發源於東亞大中華(《啟示錄》七章二至三節),現在各省几乎皆有教會。同人等以博愛為宗旨,以聖靈引導為准則(《箴言》廿九章十八節),以萬國耶穌教會通用的新舊兩約為憑據(《哥林多前書》四章六節),以耶穌的言行為榜樣,以使徒傳道為模范,謹遵真神命令,靠聖靈啟示(《彼得前書》一章十二節),更正萬國萬教、一切不良的教政,改革各國種種遺傳弊病(《馬可福音》七章七至九節),闡揚真理,破除情面,直言廣告,大公無私(《約伯記》三十二章二十一至末節),為主為弟兄舍命(《約翰一書》三章十六節),不達到完全底目的不止(《希伯來書》六章一節)。願作信徒者,當切實認可,以致得救。
二、信徒當奉主耶穌的名受面向下全身浸禮,使罪得赦(《使徒行傳》二章三十八節、《馬太福音》三章十六節)。
三、信徒更當求聖靈的洗,以自責和方言為憑據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十六章七至十三節、《使徒行傳》十章四十四至末節、《約翰福音》三章五節)。
四、信徒當守真安息日以遵聖經(《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五十六節)。
五、各處分會均靠聖靈自立、自助、自治、自傳,但須蒙各該省會認可,以杜假冒。
六、本會傳道人以 受苦為心志,并專靠聖靈的能力權柄,以證明是真神的兒子(《彼得前書》四章一節、《約翰福音》十章十三節、《羅馬人書》八章十四至十七節、《加拉太書》六章十六節)。
七、本會會堂專作祈禱、聚會的聖殿,必須清潔以增虔誠(《馬太福音》二十一章十三節、《曆代志下》六章十二至末節)。
八、信徒有青年子女,應當入學讀書。
九、信徒必須作正當營業,為道作見證(《約翰一書》一章一至四節)、遵行教規(《提摩太后書》一章十三至十四節)、接待聖徒(《希伯來書》十三章一至二節)、捐助教會(《瑪拉基書》三章七至十三節)、以真誠為目的,以長成基督身量為標准(《加拉太書》四章十九節)。
十、本會內容精神浩大,與各會大不相同。因有全備聖靈的恩賜(《哥林多前書》一章七節),如神跡、異能、方言、預言、禁食(《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七節、《馬太福音》四章一節)、治病、除鬼、翻譯方言、先知講道(《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全章)。發揮《聖經》一切奧秘,辨別諸靈,參透萬事(《哥林多前書》二章九至末節),并結聖靈的果子(《加拉太書》五章二十二節)。教并且政教分立。可見實在是真神親自設立的,在末日最大的救法,信者得救,出死入生,哈利路亞(《希伯來書》二章四節)。
凡走迷路者均當速悔改,凡受感動願得救者應當虛心領受基督的聖靈(《馬太福音》五章三節、《羅馬人書》八章九節)或臨本會來函接洽皆可。本會另有數種書報、傳單,函索時即為奉上。在這末世時代,除本會以外別無救法,願眾同胞以真道為事,抱定是道則進,非道則退,擇善而從,不善而改的宗旨,萬不可失了這好機會為盼(《耶利米書》六章十六節),哈利路亞,願真神可憐世人,求聖靈感化你們。聖靈明說,凡我所選擇的羊必不失掉一個,都要歸於一群,為一位牧人管理(《約翰福音》十章十六節),哈利路亞!(《啟示錄》十九章一至六節)將榮耀、救恩、能力、權柄、大功、大德都歸給釘於十架、三日復活、四旬升天、永遠長存的救世主,耶穌基督,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中華民國十二年元月印行”
這篇《約章》是在什么情況下印行的沒有找到有關記載,不詳。是否是總會所定而在濰縣印刷的,也不詳。從內容看已經不單是教義上的了。在教義上只強調了最重要的兩條:大水洗和靈洗;值得注意的是得聖靈的憑據除說方言而外還要自責。這一點和魏保羅不完全一樣(可參見前述以及后面魏保羅的几篇教義論文)。在教義之外,又有教會的一些組織原則,及教會管理,如要自立、自助、自治、自傳;省級機搆的權限、政教分立、會堂專用等等。同時,這篇《約章》又不完全是《約章》而又同時具有傳單的特點,尤以第十條為明顯。再值得注意的是,它又開始涉及到信徒的日常生活、行為道德准則,如子女必須上學、正當職業、真誠等等。而第十條中“政教分立”,還沒有背棄魏保羅的原則立場。至於為什么在“政教分立”之前又有“教并且”三字,不詳。
又,從教義內容看,還沒有改變魏保羅的教義。這篇《約章》所署時間為一九二三年元月,而魏以撒是從一九二二年開始改變乃父之所傳的教義,或許是當時魏以撒的公開影響的力度還不夠強?
山東省在這個歷史時期,《卅年專刊》統計表只記錄了張靈生一九一九年創建的濰縣分會。地址在濰縣城里北門大街四十二號。但據當時人梁欽明的記載,山東應有八處教會。《卅年專刊》統計表所記錄者,或許是一九四七年尚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