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於《萬國更正教報》第二期。《卅年專刊》同樣也全文重刊。
其中心內容講的是所謂的“靈界大戰”,“聖靈與邪靈”交戰,如何依靠聖靈戰勝魔鬼。那么,什么是魔鬼?
在弄清什么是魔鬼之前,還要先弄清楚什么是“情欲”、什么是“肉體的行為”。
魏保羅反復強調不能“體貼情欲”,否則“必死”;“要絕自己的意思”;要“絕財、絕氣、絕名、絕色”;“絕自己的意思”;“斷絕自己的意思,凡事都順從聖靈”“順從肉體活?的必要死,惟有靠聖靈治死肉體行為的必要活?”。
什么是情欲、什么是肉體行為,魏保羅舉《聖經·加拉太書》五章十五節至末節,實際上只從十六節開始即可:“我說,你們當順?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欲了。因為情欲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欲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情欲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奸淫、污穢、邪蕩、拜偶象、邪朮、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魏保羅又舉《羅馬書》八章十三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必要死,若靠?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即,情欲、身體的“惡行”是與“聖靈”相敵對的。
而魏保羅,又把這種肉體的情欲同魔鬼等同起來;或者把這種情欲與魔鬼的手段等同起來。
魏保羅描述了他與之戰斗并殺死了的許許多多的魔鬼:“黧面鬼”、“猙獰異常”、“猙獰古怪”、“無法形容的丑鬼”、“大魔鬼”“衣服襤褸,舌吐唇外,高矮不等的鬼怪”、“極大極惡的魔鬼,聖靈暗中啟示我說此鬼是魔王用的總帥”、“魔王國里甚是有秩序,委派千千萬萬大小魔鬼來害世人”、“北京馬路上走的人,無論何人都是鬼了。我才明白人人都是被鬼附?,自己卻不知道。”
這些說法,有的見於《聖經》,也有的不見於《聖經》;有的說法也并非《聖經》中獨有、也并非以色列人獨有的觀念。其中有一些也見於中國漢族的傳統觀念,如舌吐唇外,顯然是弔死鬼。但此處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此,而在於魏保羅將這種魔鬼觀念同肉體的情欲相聯系,甚至等同起來。“魔王國中也分文武百官,大小品級、各樣的鬼名。世人有什么毛病便派甚么鬼去害他。惟獨酒鬼、色鬼、財鬼、氣鬼這四樣的鬼格外利害。大群魔鬼游遍天下,尋找可吞吃的人。”這里將酒、色、財、氣四種肉體的情欲說成是四鬼。但酒、色、財、氣又是魔鬼的手段:“大凡魔鬼引誘人都是用吃的食物及世界的榮華富貴、尊貴的虛名,及各樣試探人的法子,迷惑世界萬萬人民。大概魔鬼的內容是叫人生氣、貪名、貪財、好色,后來弄的眾人都下了地獄就樂了。”
魔鬼又如何害人呢?除上面說的酒、色、財、氣、利用世人的毛病而外,魏保羅還提到了:當魏保羅“聽到”天上的聲音要他“受耶穌的洗”不久,“大魔鬼藉?魏馬利亞、袁英臣阻擋我走聖路”;“魔王國里甚是有秩序,委派千千萬萬大小魔鬼來害世人。不但害世人,更可怕的是害各國各教會,都是從教會中首領人入手,叫他們傳錯了教規,率領?千萬教友下地獄。”
那么如何戰勝魔鬼呢?不能體貼情欲;“立志離開情欲”;“絕財、絕氣、絕名、絕色、絕自己的意思”;“斷絕自己的意思”,“無論談話行事,存心為人,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不要自己一點意思。這樣必得勝打敗了魔鬼了;”“順從肉體活?的必要死”。也就是說,要靠自我道德修養來戰勝肉體的情欲,打敗魔鬼。而這并非“人力”,而是神、是聖靈。要借助於“神”,得到“趕鬼的大權”。這篇文章用大量篇幅描繪了魏保羅如何在神、聖靈、天軍的幫助下同各式各樣的魔鬼戰斗并打敗它們的。而任何人都看不見他的戰斗,只見他“瞠目遠視,口中大聲喊殺,兩手亂舞,兩足亂跳”的同“魔鬼”戰斗。而“魔鬼”,誰也看不見,也只有他自己能看見。別人則以為他瘋了。
“聖靈與邪靈爭戰,日日交攻,順從聖靈的就得勝,順從情欲的必然失敗”;“體貼聖靈的必得生命平安”;“凡事都順從聖靈”“惟有靠聖靈治死肉體行為”。那么如何才能得聖靈呢?要受全身面向下大水洗,要受聖靈的洗,要身體靈魂都聖潔,要得到趕鬼的大能大權:“人非得?真道,受面向下大水的洗,再得?聖靈的洗,更要得了大能力大權柄,萬難離開罪,決不能戰勝魔鬼”;“必須各人得?趕鬼的大權,若無此權就不能離開罪,若離不開罪就不能得救”。也就是說,要借助於神,借助於聖靈,才能戰勝罪,才能戰勝魔鬼。才能戰勝肉體的情欲。
戰勝魔鬼,魏保羅有其親身的經曆。他說:“十六年前,我在舊教會雖然比許多人更加熱心,究竟不能勝罪,不願作的惡倒去做,真是苦啊!”他不願作的“惡”是什么,據前述記載,是他自己說的奸淫及貪財兩罪。他由於兩罪,自覺罪孽深重,無力自拔,於是他“聽見”了天上的聲音,要受面向下大水洗,要受聖靈的洗,,“看見”了耶穌,“看見了”十二門徒,“看見了”天軍,并“得到了”神的“幫助”,給與了他“大能力、大權柄”,戰勝了魔鬼。請看耶穌給他的武裝:“從天上又有大聲音對我說:‘賜你全身鎧甲,用誠實當帶子系腰。’我覺得暗中似有神用力給我系一系。叫我作一個誠誠實實的人,永不可說一句謊言。又有聲音對我說:‘賜你仁義當護心鏡,拯救的恩當作頭盔帶上。’就有主的使者暗中給戴上穩一穩。又說:‘賜你福音的鞋,穿在腳上。’我便覺?暗中有神給我穿了一穿。又說:‘賜你信德當藤牌拿在手中。’有聲音說:‘拿結實了。’又有聲音對我說:‘賜你聖靈的寶劍拿在手中。’便有大聲音吩咐我說‘與魔鬼交戰罷’。”這種神賜與的武裝,實際上來源於《聖經·以弗所書》第六章第十一節到十七節:“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因我們并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并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又拿?信德當作藤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并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
魏保羅所說和《以弗所書》略有出入,如:以誠實作腰帶而不是以“真理”,以仁義為護心鏡而不是以“公義”,以福音為鞋而不是以“平安的福音”等等。不過這并不是什么問題,因為《聖經》其他一些地方的記載也不與《以弗所書》完全相同。如:《以賽亞書》第十一章第五節作以“公義當他的腰帶”;《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八節作:“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詩篇》九十一篇四節:“他的誠實是大小的盾牌”;《以賽亞書》五九章十七節記耶穌“以公義為鎧甲,以拯救為頭盔,以報仇為衣服,以熱心為外袍。”《哥林多后書》六章七節:“仁義的兵器在左在右”。也就是說,以什么(公義、仁義……)為全身武裝的哪一部份并不是什么重要問題,關鍵在於武裝的內涵是什么。它們是:真理、誠實、仁義、公義、救恩、信德、福音、聖靈。
在創建了真耶穌教會之后,魏保羅的“聖靈論”最后還是要落到只有真耶穌教會才是主的真教會上來: “你們打算勝過魔鬼進入神國,非入真耶穌教會不可。因為更正教的聖規都是主親口指示的。”而其他的教會,魔鬼“叫他們傳錯了教規,率領?千萬教友下地獄。”“請問現在天下千千萬萬的教會,千千萬萬的教友,也有許多大道學家、大牧者、大長老、大執事,能趕鬼的有几人……可嘆眾教友始終未曾得?真道,都是瞎辦瞎鬧了一場,白白的落個信耶穌的空名兒,仍舊不能得救真可嘆哪!也因為沒得?聖靈的洗,未有趕鬼的權柄,不能勝罪,終日被魔鬼邪靈纏繞?,真是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