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真道”迅速傳播

《卅年專刊》錄自一九二四年八月一日《萬國更正教報》第四次《附真耶穌教會李腓力長老行述》一文中記曰:“即迄湘,與眾慕道者談論,很有領受者,逐日聚會於周慶先之樓上。聞一切經濟多為譚配得(春林)擔任。未過數月,信徒屢增。在第一次紀念合影時,已達五六十人。”而《卅年專刊》於《譚公配得執事行述》中說:“執事現年六十三歲(譚配得死於一九三八年,享年六十三,故此文當亦撰於一九三八年)。昔年求道心切,首先入遵道會,繼而進安息會。后見北平更正教報,有聖靈能力,各種神跡奇事,更加十分羨慕。乃於民國八年(一九一九)離開安息會,與李曉峰長老,創設真耶穌教會於黃泥?。極力為道作證。又犧牲己財,派人至衡山、白果等處,開辦教會。后由黃泥?遷設樊西巷百花村教會。人數日多,經濟非常缺乏,執事要獨擔房、伙食諸費。后來雖由神揀選多人,互相維持教會需用,而執事有此志願,熱心愛主,殊堪令人欽佩。”
李曉峰回湖南建立真會的概況,據一九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出版的《萬國更正教報》第四期第三面載李曉峰、譚春林等人的信函,可知:李曉峰等是在民國八年十一月九號(公曆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回到的長沙,然后住在黃泥?的周丰泰家,“切切求主建立萬國更正教會”。而耶以利亞耀金從長沙貢院坪發出的兩封信函,則如是說:回長沙以后,“在長沙的眾靈胞耶以利撒慶先、耶彼得春林、耶路得榮光、耶路得復先、耶保羅印生、耶腓力曉峰正然商議成立真耶穌教會在周丰泰家,暫為臨時會所。於是男女聚會十余人。另想尋找房屋,大家同心合意,恆切禱告,忽被聖靈所感,耶彼得春林(譚春林)、耶以利撒慶先(周慶先)二位願意將所有一切獻給主用……長沙本會已有三十余人,每安息聖日、安息三、五在耶以利撒慶先家聚會祈禱……。”
即,李曉峰、耶以利亞耀金、譚春林等回湖南后的第一個真會聚會所,應當是在黃泥?的周丰泰家;時間最早只能在一九二零年的一月。后來遷設於樊西巷百花村;與周慶先家是否就是一處,就不可考了。
一九二零年的情況,《卅年專刊》“湖南真耶穌教會發起時之情形”記載甚詳。這篇報告見《卅年專刊》“本會湘省史略”。日期、事件順序,經筆者整理后如下:
民國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公曆一九二零年一月二日,李曉峰給耶彼得春林、耶彼得日新、耶東保陳、耶以利撒慶先、耶約翰保羅、耶以利亞圭金六人施洗。其中耶彼得春林應該是譚春林(配得,或即彼得之又譯)。這應當是長沙自李曉峰返湘后第一批受洗人員。陰曆三月初九(公曆一九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為長沙弟兄姐妹施洗共二十五人。(原文以一九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為三月初九日,誤,應為四月二十七日。原文印刷有誤。)陰曆三月十七日(公曆五月五日),為辰州耶西拉祖訓施洗。陰曆四月初七(公曆五月二十四日),從長沙出發到衡山、白果一帶傳道?洗。陰曆四月初九日(公曆五月二十六日),到衡州;四月十二日(公曆五月二十九日),北軍退出衡州,南軍入;四月十三日(公曆五月三十日),到衡山大堡;十九日(公曆六月五日),在大堡施洗十五人;四月二十日(公曆六月六日),到衡山縣,次日到靈官廟,六人入會。四月二十二日(公曆六月八日),到牛角塘,曹氏夫婦受洗;次日,到福田鋪李有根家,四月二十四日到白果,二十六日(公曆六月十二日)為一零二人施洗。此時,二十五日(公曆六月十一日),北兵退出長沙,次日南兵入長沙。長沙城內天主教會被焚,真耶穌教會安然無恙。二十九日(公曆六月十五日)到湘潭,五月一日(公曆六月十六日)回長沙。五月二十三日(公曆七月八日),在長沙再次施洗九人。前后共計一六七人。“請總會登名入冊。”這應當是李曉峰布道之后向總會報告結果并請登記入冊。這篇“發起時之情形”何時撰稿發表,《卅年專刊》未能署明,從內容判斷,大約在一九二零年。
李曉峰回湖南以后,傳的教義,當與魏保羅所創沒有什么不同。《卅年專刊》第六集“書報與傳單”中的“傳單”部分,選載了一分傳單,題為“萬國更正教真耶穌教會聖靈啟示進神國捷徑之要道”。這篇“要道”只見於《卅年專刊》,一共列舉了六十條內容。其中,除大部分是基督教的基本神學觀念之外,是真耶穌教會的獨特教義。需要指出的是下面一些內容:
第“41,作基督徒用什么印記和基業之證據方能入神國(弗一13、14;羅八九各五7、8。原文如此。大約是羅馬人書的第八、第九章各節,及第五章的第七、八兩節)
46,我們要認出聖靈來,不可忽略(約十四1、2;林上一1 ;腓三18、19;羅十六17、18)
48,應奉耶穌的名面向下的受大水洗禮……(原復印件不清;徒二38、徒十42、徒三25、徒八16、徒十九15)
49,既效法耶穌,死是低下頭面向下(約十九30)
50,受洗是效法主死并重生(羅六1、4;約三3、5;可十六17、18)
51,掃羅怎樣從死里復活乃是仆倒(徒九4)
52,彼得一日洗三千人,若一個一個面向上怎能作得好呢(徒二41重生;水洗聖靈洗三3又5;徒八12又18)
53,女人聚會或講道,應當蒙?頭(林上十一5、6又13)
54,真信徒 靠主醫病55,禁食趕鬼你們做過嗎……”
傳單末尾署名為“湖南長沙耶腓力和眾靈胞公啟民九印”。
由上可知,李曉峰所傳教義同魏保羅是完全一樣的,毫無二致。需要注意的是,李曉峰的傳單中也宣傳了“女人聚會或講道,應當蒙?頭”,而實際上,湖南從來都沒有實行過這一條,直到今天。這是事實。究竟為什么沒有實行,筆者沒有找到原因,沒有相關記載。不知道《卅年專刊》在重新發表時,有沒進行過修飾。
一九二零年五月,在北京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時,益陽陳溪廷提門變賣所有充作路費,同梁耀金二人親到北京赴會。大會自公曆五月二十七日到六月六日(陰曆四月十日至二十日)。同元氏張之瑞未等大會結束就於陰曆四月十八日(公曆六月四日)到了元氏縣,游曆七個教會。二十六日(公曆六月十二日)離開元氏,二十七日到漢口(公曆六月十三日)。因為南北打仗,十天后自漢口動身,陰曆五月初十(公曆六月二十五日)到益陽。此時之益陽,有兵災又有水災。不過,“凡信主的弟兄姐妹們還都平安”。在益陽住了十天,“受聖靈的十余人,有說方言的,有震動的,有倒在地上的。真是神的恩典。哈利路亞!”之后,又到長沙傳道,五月十四日(公曆六月二十九日)坐船到沙頭。晚上十點鐘,“有一位弟兄就是耶約翰立臣,看見異象,見天開了,有主真耶穌基督坐在耶和華的右邊,又說到長沙必有許多異象要見。”十六日(公曆七月一日)到長沙,在“安息日聚會禱告時,聖靈充滿屋子。有位說了新方言;又有一位小女兒兩手疼痛,我當時用手摸他,說:‘哈利路亞!’他立時不疼了;又一女人手背不能向后,我用手摸他,奉真耶穌基督的名,將他治好了;又有一人氣疼多年,給他一按手,立時好了,真是神的大能。”之后,又在“永丰倉李榮華家聚會,禱告時聖靈充滿了所坐的屋子!當時說新方言的有二十多人,有八位倒在地上,五位少年人見了異象,耶李榮華的媳年十六歲,長沙人,名耶李春貴,是個真心女信徒,受了聖靈,說了許多新方言,倒在地上見了異象,看見救主真耶穌基督坐在真神耶和華右邊……,又說明日耶腓力曉峰同益陽來的耶約翰溪廷,并吾父親往南門外有主預備的一間房子在那里,是北兵住的,你們租了作教會……”等等,不一而足。但《卅年專刊》益陽分會會史記益陽一九二三年以前的狀況為:“竊益陽於民國八年,有湘陰縣人,名陳提門者,系循道會教友,聞北京有魏君保羅,創設真耶穌教會,前往求道,回益在家庭或另租房屋,聚會講道。迨至十二年(一九二三)正式設會;同時有易執事道恩、鄒執事尼迦挪在會負責傳道。”從現有資料記載看,益陽的陳提門、陳溪廷、耶約翰溪廷應當也只能是一個人,只是為什么其聖名既為約翰又為提門不詳。易道恩后於一九四五年陰曆三月初六被不明轟炸機炸死。鄒尼迦挪則又見於一九二九年的六大,為湖南代表之一。其他則一無所見。而《真耶穌教會聖靈報》第二卷第四期上有王慧靈撰“曾執事道全傳略”一文,說是在民國十一年(公曆一九二二年),曾道全將陳溪廷提門接到益陽的。見后述第八編第十一章。
這個時期真耶穌教會在湖南發展概況的統計,只見於一九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發行的第四期《萬報》。第一面“現在中華各省確有一百五十余處真耶穌教會聯合為一通同姓耶通告眾知”文中,關於湖南真耶穌教會的統計為:△衡山縣南門外△益陽縣文家碼頭△長沙北門外  長沙黃泥? 長沙東門外 長沙湘岸 長沙貢院 長沙聖經學校△瀏陽縣衙背街 巴巴街△岳州內△南縣 東正街 老街 東堤△辰州△湘潭縣易俗河。共計有十七處之多。
第五期《萬國更正教報》第三面的下半和第四頁的下半所缺之《達各省聖徒書》,所列各省聖徒名單中,湖南有張保廷、譚春林、周慶先、張復順、張福宣、李干卿、文靜安、張復生、耶腓力曉峰、羅主民、郭?、朱世醒、張榮光、王耀金等十四人。
當初李曉峰、耀金等游曆河北元氏縣一帶而后,羨慕異常,嘆為觀止。心想湖南若能達到元氏一帶的水平就好了!而實際上,真會在湖南的發展,遠遠超過了元氏。而且后續發展力量更是元氏一帶所望塵莫及的。
真耶穌教會在湖南的急劇發展,必然引起一些西方差會的驚慌。第四期《萬報》刊登了益陽發生的一件事,撰稿人是耶約翰少山。在一個安息日,耶約翰少山上台講言,下午,“有外教堂堂長及外教友學友前來叫我們進他們堂里去,細聲對我說,你可以悔改過來,信我們的教。我回答他們說,萬不能,還與他們辯了許多道理。他們見此計不能成,因他們勢力就將我們送到縣長那里。縣長問我一番,我以聖經答對。縣長因怕外教有勢力的人遂將我收押在監牢的。”耶約翰少山當然無所畏懼,反在獄中傳道,宣講末世福音。在獄中有一個安息之久,七天。到民國八年十一月二十日(一九二零年一月十日)黃昏,縣長將其開釋,要他出具中保,他說:“只有耶穌為我中保。縣長說,你去喊耶穌來呢!我回答說,耶穌還要二年才得來。縣長和站班的都笑了!”
這從頭到尾的記載,頗有點戲劇性,然而耶約翰少山是認真的。真心誠意地相信耶穌救主,真誠地相信魏保羅的警告,兩年后耶穌必來審判世界!
一九二零年秋。山東的張巴拿巴(殿舉)因湖北張家店彭壽山請他傳道、并寄去路費,於是再度出山。張巴拿巴從此以后的行蹤,在《卅年專刊》上找不到明確記載,只能依靠張巴拿巴《傳道記》。“民國九年”(公曆一九二零年)秋,接到漢口張家店彭壽山的信及匯銀二十元。十月初九日(公曆十一月十八日),從濰縣動身。先到東篁店,住了几日。才同吳約瑟到了張家店。住了多日,接到譚配得、李曉峰相請的信。遂與彭壽山一同,於十二月十三日(公曆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到了長沙。“民國十年正月”(公曆一九二一年二月八日到三月九日)開靈恩會三天,施洗几十人,并且印刷單張三種:末日的警告;大日審判的預兆;耶穌快來的確證。分送各處。二月,同譚配得經湘潭,在安息會證道。又到衡山縣,開會三天,施洗多人,立劉傳選、簫弼生為執事。同譚配得上衡山頂上禱告,約有四個鐘頭之久。譚配得“親自聽?主的聲音,向他說話。他的信心從此更增長了”。住了几日,回長沙。因會堂太小,教會遷至樊西巷。陰曆四月初十(公曆一九二一年五月十七日)起,開靈恩會五天,施洗四十二人。五月初二(公曆六月七日)回山東。六月十三日(公曆七月十七日)攜家眷一起到了長沙。此時,教會又遷到了清泰街,有“靈胞几百人,得靈洗的二百多人”。“民國十年陰曆八月十七日”(公曆一九二一年九月十八日)開靈恩會八天,到大河施洗,几十人受洗。教會又遷至潮宗街。至此,教會已遷移三次:“原來本會初設,立在游擊衙坪,以后遷到樊西巷,由樊西巷又遷至清泰街,現在又再遷到潮宗街。”長沙教會的几度遷移,這里的記載,是最清晰的。但和前面的記載不太相符:前面說是先在黃泥?,張巴拿巴則記為游擊衙坪;不知兩處是否就是一處。
“民國十年十月念五日”(公曆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張巴拿巴同譚配得又到湖北傳道,這放到湖北真會史中去說。
“民國十一年正月底”接到長沙來函,催其回長沙開靈恩會三天。於二月初一(公曆一九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回到長沙,初四起開會三天。十四日(公曆三月十二日)回到武昌。之后,在武昌受逼迫、到河南、到上海參加全國基督教大會的詳情見湖北、河南、江蘇真會史。
再回長沙已是六月二十日(公曆一九二二年八月十二日)了。長沙會眾捐銀洋數千元,購地建造會堂。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公曆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至三十一日),舉行告成禮。《卅年專刊》轉引民國十三年三月一日(公曆一九二四年四月四日)《萬國更正教報》第二次一版所載,於民國十二年陰十月(公曆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八日至十二月七日)行告成禮。時間,兩者不同。長沙會堂行告成禮之事,張巴拿巴置於下文七月之前,應為提前敘述。會堂所在地,《傳道記》未載。參以《十周年紀念專刊》,當在潮宗街。
七月間(公曆一九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至九月二十日)張靈生也到了湖南。張巴拿巴帶張靈生到了益陽縣,開靈恩會十一天。張巴拿巴在這里特別記載的一件奇事:“當聚會的時候,有一女人看見異象說:‘我現在心內跳動,渾身發抖。我看見兩個人身穿光潔明白的長衣,站在巴拿巴長老左右。我看見非常害怕。’可知為主作證,主的靈是無處不和我們同在的。”
當年十一月(公曆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一九二三年一月十六日),又到江西。“民國十二年二月廿二日”(公曆一九二三年四月七日)由江西吉安回到湖南。三月初一(公曆一九二三年四月十六日)到益陽、衡山、湘潭等縣巡視教會。四月廿二日(公曆一九二三年六月六日)又回到山東濰縣。陰曆六月初到河南上蔡,又到湖北,七月十七日(一九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回到長沙。八月二十二日(公曆一九二三年十月二日)動身往福州而去。
魏以撒也到了湖南。
《卅年專刊》“張巴拿巴與中華真耶穌教會”一文中說:“民國十五年二月間,魏以撒長老從河南到了長沙。”這個時間顯然不對。民國十五年為公元一九二六年。而一九二四年張巴拿巴在長沙單獨召開三大,魏以撒在元氏北褚召開緊急會議,南北分裂局面已成。民國十五年(一九二六)魏不可能到湖南。而《卅年專刊》在第四集最高權力機關中介紹第二次全體大會的起因時又說,魏以撒於民國十一年(一九二二)時“正在長沙工作”。據一九三三年第八卷第六期《聖靈報》,魏以撒在其上發表了一個《可報告的報告》。述其於“代議員會閉幕(當為第四次代議員會,當年三月召開),總部派往南京交涉某項要公……”云云,其中提到曾參加湖南全湘大會。之后在《報告》中回憶說“此次赴湘會晤老友不少。談起余於民十一年在湘時之從事皆喜形於色;但余轉覺汗顏無地,不知所答。”可以肯定,魏以撒是在民國十一年,即公元一九二二年到的湖南,而且此后再也沒有來過。只是月份不詳。依《卅年專刊》,或許就在二月間。
魏以撒到湖南以后,《卅年專刊》所載重要神跡奇事如下:
“那天晚會到有六十余人,張殿舉登台介紹說,今天晚上報告一個大喜的信息,就是本會發(起)人魏保羅的太保來到長沙云云。聽見這話的人還有很多,仍然健在。聖靈大大充滿魏以撒長老,見得救的人天天增加,几乎每安息日都有多人受洗。有一天晚上,主藉魏長老的口,在講台上奉主的名一吩咐,治好了三十多位不同的病人。自此以后,神權更分給了一切信者。散了會,張殿舉同馬文彬几個人問魏長老說:‘你怎么樣得的這樣大的權柄?’魏長老回答說:‘就是信哪!’張說:‘我也信哪,為什么得不?這樣能力呢?’魏長老說:‘有時聖靈啟示了要大膽。’張說:‘我得?了。’
次日,盛著全太太請張魏二長老吃飯,說:‘昨天晚會,主藉長老的手行了許多非常的奇事,可惜我不在那里,我的腿瘸,扶拐行走頗不方便,請為我禱告。’張殿舉立刻大聲說:‘你丟下棍走!’三次都不能行。自然,飯也沒有吃好了。在回來的路上,張說:‘我的信心不小啊,為什么他不好呢!’魏長老說:‘她跟你的信心并不相接,因為他的本意不是請你祈禱啊!’”魏以撒這句“信心并不相接”的解釋是非常關鍵的。即,盛著全太太不相信張巴拿巴,她相信的是魏以撒,希望魏以撒為其禱告治病,而張巴拿巴搶了先,并非她之所願,當然也就沒有效果了。
“有一天早晨,張殿舉起的很早,告訴魏長老說:‘某日我祈禱的時候,大聲音對我說:你是萬王之王,將來實現我要封你為王的。你要同心興旺大局。這是他靈界幼稚、自高自傲的證據。”就在張巴拿巴到湖南時,教會大興。李腓力曉峰乃至衡陽、益陽、湘潭數縣循境布道,為各教會靈胞所稱許。
這一篇“事跡”,唯見於《卅年專刊》。從其中“聽見這話的人還有很多,仍然健在”的口吻看,顯然應當是一九四七年編《卅年專刊》時補記的。這篇“補記”顯然是為了證明真耶穌教會之創立者乃魏保羅并非張巴拿巴而特別補作的;而且還說明了張巴拿巴的“神力”不如魏以撒。
一九二二年,魏以撒、張巴拿巴、向保全等打算在長沙辦一份《真耶穌教會刊》,為此撰寫了一份傳單,題為《神命更正萬國教真耶穌教會第一次報告》。《卅年專刊》關於重要傳單統計表的統計中說是由魏以撒撰稿,而由張巴拿巴、向保全具名的。
辦報之目的有,在“各處假教會,看我們各省本會靈胞,仍未顯明同心合力事主救人之實際”的情況下辦報,就是要向“各假會”顯明真會的團結“事主救人”;其次則要藉報紙“分送傳道”,“迅速更正全國各公會不良之教規”;而真會信徒“將來在天國里的福分,確是一樣同得的”。
然后說明了捐款、辦報原則及地址等等。
這個會刊是否辦成,無線索可查。或許,只出了一張擬辦的通告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