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三次全大(張巴拿巴原稱二次全大)之前的湖南盛況

湖南於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四日(陰曆四月十一日),張巴拿巴發函召開三大之前的發展概況如下:
一九二三年一月六日,長沙召開靈恩大會。  從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三日到一九二四年六月,在長沙施洗二百三十三人,其中有永州二人。
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到三月一日,長沙開靈恩大會,赴會者有江西吉安、河南上蔡、武漢及本省湘潭、衡山、益陽、湘陰、衡陽各處的信徒。影響相當大。
一九二三年秋,長沙在城南門外、瀏陽門外設禱告所兩處,一些信徒可以就近赴會。
在這個階段中長沙教會的教產設置發展迅速,綜合各處記載有:  一九二三年六月四日、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日,“購山兩座”。房屋經擴充改建,定名為真會公屋。山場廣闊,定名為真會公山。燕子坡右側之山定名為附山,專為真會信徒附葬之地。一九二四年二月五日到三月四日,購新屋一棟成立支會。這應該是湖南支會的開始。
又據一九二四年三月一日《萬國更正教報》第二期第一版的記載,長沙真會人數增加非常快,曾“四次放大”,后遷到清泰街,人數又滿,以致無立足之地,於是大家捐款七千余元建堂。有的人賣物當衣、縮食,甚至有以五分息借貸數百元者。於一九二三年陰曆十月行告成禮。此會堂在長沙何處不詳,無記載。與前述記載之購山、設禱告所、購屋一棟在時間上無法吻合,似無關。這次建堂影響頗大,據記載:“外人見我華人有這等能力,乃用力整頓其教會而無效,并聞有兩大教會轉賣之,哈利路亞!”
長沙西鄉桐木橋附近樟樹亭子,從癸亥(一九二三)十月開始,由長沙信徒播種,多人接受真道,成立了支會。十月初五(公曆十一月十二日)受洗男女四十二人;甲子(一九二四)三月初三日(公曆四月六日)受洗三十八人。樟樹亭信徒又播種寧鄉縣屬道林,已有女信徒多人。
瀏陽,西鄉普跡街市及不遠的雷公園、彭家均成立支會。癸亥夏秋(一九二三)已施水洗兩次。一九二三年十月十三日(公曆十一月二十日)長沙使者來,施洗十八人。甲子(一九二四)二月二十三日(公曆三月二十七日),又是長沙使者至此施洗十九人。瀏陽縣城也已有受靈洗的信徒。
湖南發展概況,在一九二四年三大之前見於記載的還有澧縣津市分會的創建。據《卅年專刊》載,在民國十年(一九二一)有人到津市創立教會,但是什么人沒有記載。在五月廿八日(公曆七月三日)借寓同靈劉炳南樓房,開始聚會,不滿十人。之后,“感動長沙支會黃以利亞執事來此幫助,與毛(執事保羅)合作,遂引導曾聖輝夫婦、宋自得夫婦、劉迦得夫婦、彭彼得夫婦先后歸主,旋互推四人為負責。”然而,這些記載的時間有疑,可能是過於簡略所致。黃以利亞原患肺病,一九二二年四月十一日在長沙蒙治、彭彼得是在一九二六年七月十二日鼻臭蒙治,長沙支會首見於一九二三年陰曆十月(見前述),黃以利亞返省在一九二六年秋。因疑曾聖輝等四對夫婦歸入真耶穌教會應在一九二六年黃以利亞返省之前,而第四號《聖靈報》(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年十月十八日版)於第四頁下果然記為於民十四年(一九二五)的五月二十八日成立教會。七月九日開靈恩大會,七月十一日有二十三人受洗。一九二四年三大之前的情況,大約只記到在劉炳南家中聚會而已。據《卅年專刊》所記,絕大部分病人都是在蒙治而后入真耶穌教會,或入會不久而蒙治,故作上述推定。
澧縣(州):是在民國十三年四月十八日(公曆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由湘支部本籍人毛執事保羅同楊集亭、蔡亞藩三位熱心老者,以及黃靈胞定得等組織,創始於南正街崔氏宗祠。毛執事首創之時艱苦萬狀,難阻疊生。常月余僅以杯水支豆充一日之生活。況於兵亂之際,几遇殺身之禍。
再為湘潭。一九二二年,長沙吳道全領導長沙布道隊到了湘潭。《卅年專刊》說湘潭是個“佛教、儒教、各基督教林立的區域,復雜宗教的區域,迷信整個的籠罩?它,封建的余威壓住了文化落后的縣份”。吳道全長沙布道隊在湘潭轟動了全縣。第一個堅信者乃遵道會的老信徒孫萬盛。請魏以撒到湘潭在自己家里開第一次靈恩大會,有數十人入會。大家捐獻,籌備了一筆建筑費,准備購置教產。先臨時在十二總租了一所房屋。信徒增加到了好几百。一九二三年春,三個月的時間,在湘潭四十五公里之外的古塘橋又有數十位信徒加入。一九二四年,胡重生、周新民、賀恩權立為湘潭真會執事,而孫萬盛卻去世了。在十四總建寧一帶買了二棟房屋,修理一新,豎起了《真耶穌教會》大牌。春季靈恩大會,總會的魏長老、支會的盛執事到此指導教務,幫助求得靈洗,此次大會有五十六位受洗。關於在十四總設堂及春季靈恩大會,沒有記載具體年月,按上文順理而下,當在一九二四年。
又,一九二二年,高大齡、李曉峰、郭文俊三人於上海中國基督教代表大會之后,曾到湘潭聚會三天,受洗者有六十四人。與上述湘潭真會的建立有什么關系,不詳。
《卅年專刊》說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六月,在三大召開之前,在長沙出版了名為《聖靈警告史略》的報刊,四開紙一張,用四號字印的。
內容有:特別啟示、湖南長沙真耶穌教會宣言、棄假歸真、出死入生、秋雨聖靈已降應驗聖經所載預兆世末、聖經必須聖靈啟示之重要、真信徒聽主的聲音必合為一群、脫離亡城之宜速這八個大題目。《卅年專刊》認為這個刊物“言論純正,以警告各公會信者為對象,有‘在各公會道領,必宜求得更正靈力’之語,足以說明其內容了。”
這個刊物完全是由長沙的信徒們捐助印送的。函索即寄,不分會別。共印七千份,先是直接寄給各個公會的。這份刊物筆者未能找到,據說:“收效宏偉”。
張巴拿巴《傳道記》記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間,又在長沙出了《聖靈警告》七千份,郵寄各省州縣教會。一月之后,各處來函不計其數。大都是問道和購書的,或者匯款捐助的,或者歡迎本會派人到那里開辦教會的。”當即派人往湖北、湖南等地而去。
在一九二四年五月張巴拿巴分裂之前湖南建立的區、分會、祈禱所,魏以撒在一九三三年的回憶中說民國十一年(公元一九二二年)時,湖南只有長沙、益陽、衡山、湘潭四處教會。見《聖靈報》第八卷第六期。
《卅年專刊》與《十周年紀念專刊》都有統計,兩相參照,其概如下。若有必要,再加說明。為方便起見,《卅》表示《卅年專刊》;《十》表示《十周年專刊》。
長沙潮宗街分會,《卅》作李曉峰等於一九一九年創建,設在長沙潮宗街耶穌巷。《十》同,但無創始人,一九三七年負責人為羅群羊。
長沙東門區會,《卅》作一九二三年張約全創建,設在長沙瀏陽門天心路二一四號。《十》則記一九二三年建於東門瀏城橋,一九三七年負責人為韋雅各。
長沙南門,《十》記一九二三年建,在南門何家巷。負責人為李重生。《卅》記作一九三一年創建。
樟樹亭,《卅》記一九二四年四月,由唐靈光等在長沙縣西鄉桐木橋樟樹亭創建河西區會。《十》則記建會在一九二五年。一九三七年負責人為唐少全。而前面正文已述,樟樹亭教會創建於一九二三年十月,《卅》與《十》均誤。
衡山,《卅》記一九一九年,曹日新創衡山分會,在西外街。《十》則作一九二一年在西外正街建會,負責人為曹日新。
雷市,《十》記一九二三年建會,在衡山雷市。負責人為劉羅得。
益陽 ,《卅》記一九二零年,陳提門創建分會,設在益陽縣汽車碼頭下首。《十》則記益陽於一九二一年於汽車碼頭下首建會。負責人為鄒明山。
湘潭,《十》記一九二二年於建寧街建會。
南縣:《十》記一九二四年在西堤街建會。《卅》無。而據前述《萬國更正教報》的記載,一九二零年南縣就已經建立了教會。
祈禱所建立概況
益陽,《十》記一九二一年,在西流灣建一祈禱所。負責人為向合明。
瀏陽,《十》記一九二三年在雷公園建祈禱所。負責人為彭巴米拿。而在正文中所述,據《卅》,所建為支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