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吉安真耶穌教會的初創

民國十一年,公曆一九二二年,當真耶穌教會在長沙方興之時,江西吉安著名富商周麗川正在長沙。據說他經營全省的樟腦業,各大都市都設有錢莊。對於國家每次捐款數量都很大。曾加入美以美會,民國九年(公曆一九二零),曾捐過價值二十萬元的房屋給該會。是個非常熱心的人。
  有一次,他到長沙,在北門清泰街理發的時候,聽見不少人在唱歌,很奇怪,遂問理發匠這是什么會,說這是“中國人自己辦的教會”。理完發就跑到真會聽道。一聽,很受感動,正巧在開捐,當時立即就捐了一大筆款項。但心中的不平安又增加了不少。散會之后,負責人和他談道,就信了,并立志回江西開辦真會。這是哪一年的事《卅年專刊》未作交代。推測在一九二二年,也可能在一九二三年初。因為可以確知的是,他在民國十二年(公曆一九二三年)回到吉安縣原籍。之后,首先脫離老會,獨自捐出五萬元建造了一座會堂,貢獻給教會。但獻堂是在一九二二年回原籍之后就立即進行的,還是在一九二二年以后,《卅年專刊》未能細說。這是真耶穌教會在江西吉安的初播。
  但《卅年專刊》又記吉安情況如下:“本會原在田公廟,每晚聚會四五十人。聖靈差遣傳道,以周維之執事蒙主恩能力最大,并得有醫治疾病恩賜。凡聞其聲息,無論病之大小,大約來會虔心禱告,經周執事按手,主恩立刻臨到病人身上,病症立見痊愈。末日恩典實與使徒時代一樣,哈利路亞!周長老深知主恩,遂不惜樂捐萬余金在田公廟附近地方建筑大禮堂,曾於甲子冬(公曆一九二四)成功,獻為聖殿。”周維之為執事,而在田公廟附近建堂獻堂為“周長老”之所為,與周麗川所獻之堂什么關系,《卅年專刊》未作交代。而據張巴拿巴《傳道記》,周維之是周麗川的兒子,那么,記載的兩處獻堂應為一處。周麗川為長老,周維之為執事。
張巴拿巴再次到江西是在一九二二年,在上海參加全國基督教大會返回湖南之后。《傳道記》載周麗川在長沙受洗是在當年的七月,之后回鄉。張巴拿巴等“到江西萍鄉、蘆溪等縣開辦四個教會,在那里施洗百余人”是當年的十一月(公曆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一九二三年一月十六日)。以后又走傳了許多地方。十二月十八日(公曆一九二三年二月三日)到了吉安周麗川家布道。遂立周麗川為長老,其子周維之立為執事。正月初三(公曆一九二三年二月十九日),在周麗川家開靈恩會三天,領洗者五十多人。張巴拿巴回湖南以后,周“維之蒙主特恩,開辦教會多所,施洗多人,聚會約有八百余人,神跡和奇事見過很多”。張巴拿巴又說“但在《記略》(指《傳道記》)中,不能逐條提出,只等《靈恩見證》出版,方能一一細說。現在略寫一二,以告屬靈的弟兄。當維之初蒙恩時代,凡吐血的、瘸腿的、駝背的,經他奉主的名按手醫治的,無不立愈。甚至百余里外、數百里外的病人,無不來吉求醫。”《靈恩見證》一書,據《卅年專刊》說,一九二三年九月於長沙出版。一九二六年《聖靈報》一卷一號列為“本會出版書籍”之一。從張巴拿巴的描繪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真耶穌教會當時在吉安是很熱烈的。張巴拿巴又詳細記載了如何將樟樹鎮一婦人身上的樟樹精趕出的“神跡奇事”,在這里省略了。
《卅年專刊》在記述江西真耶穌教會的歷史發源時,故意抹去了張巴拿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