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天津真會的興衰

天津,《卅年專刊》譽之為“上天之路”的地方,說是真耶穌教會“開始”的地方,因為它是“真耶穌教會”會名確定的地方(參見第一編相關論述)。魏保羅在這里曾“打過美好的勝仗”,曾掀起過軒然大波。然而,曾几何時,冷淡了下來。從資料中看,自魏保羅離開天津以后的一兩年中,几乎沒有什么記載了,現在能找到者寥寥。
  一九一九年陰曆七月初一(公曆七月二十七日)出版的第二期《萬國更正教報》第三面登載了全國各地真會會所,此時尚在魏保羅去世之前。天津地區記載了:范家胡同真會,負責人為王彼得監督等;西沽教會,負責人為郭新生執事等;天津北宜興埠教會,負責人為馬孟村長老等;天津西楊柳青鎮教會,負責人為李保羅長老。一共四處。一九二零年,《卅年專刊》沒有關於天津真會組織的統計,只是在后來總會內遷重慶時,向政府呈報的立案文獻中,在會史一欄中於民國九年(一九二零)處說是當時河北廣至十余縣,有會所二百余處。而《萬報》第四期(一九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出版)第一面向“全球地極”報告中華各省一百五十余處真會通同姓耶的報告書中,關於河北,包括北京、天津、元氏一帶的真會統計只有九十九處。其中天津有如下几處:西頭范家胡同、楊柳青鎮、北宜興埠、西沽、魏橫賓胡同、王慶坨鎮。同一九一九年相比,新增兩處:魏橫賓胡同及王慶坨鎮。第六期《萬報》(一九二零年十二月十日出版)又登載了梁欽明自山東返回北京時,曾在天津住了一個安息,七天。
  此外,就再也找不到相關記載了。是如何冷淡下去的,完全不知道。待天津重新出現在記載之中時,已是天津的復興了。
  天津復興的開始究竟是在一九二一年還是在一九二二年冬,《卅年專刊》的兩處記載互不一致。在《主耶穌教會與戴大同先生》一文中說是“當民國十年(?)冬季有一人到了天津,住在他家中。因看見天津本會已告停閉,沒有聚會的所在,於是召集天津靈眾重新設立。先在永安大街租市房一小間掛牌成立。委戴大同負責主持。那一位傳道人隨即離開,到山東河南去了。”而夏言冰撰《家慈夏靜貞女執事略傳》一文則說“民十一年冬魏長老蒞津,在信徒家中宣講真道,……。”參照兩文,“那一位傳道人”應即魏以撒無疑,只是一在“民十年”,即一九二一年;一在“民十一年冬”,即一九二二年冬。復興首先掛牌在永安大街,這一點夏言冰沒有提到。然后是在懷慶里,夏言冰說是在“民十二年春”,即一九二三年春。如果“一九二三年春”之說不誤,則魏以撒到天津當在一九二二年冬為合理。夏言冰說是“乃甘心在懷慶里租房立會,購置用具,成立祈禱所,聚會者十余人。”而在有關戴大同一文中說是由永安大街“遷至懷慶里,分設集賢里。”從兩處記載看,應為魏以撒在戴大同處,復興,先在永安大街租房掛牌,夏靜貞又在懷慶里建祈禱所。然后,永安大街之真會牌,又遷到了懷慶里。后來畢道生曾要求將懷慶里真會會址遷到畢家,但魏以撒未同意。據說,這也是后來畢道生離開真會的原因之一。
  《卅年專刊》在“主耶穌教會與戴大同先生”一文中說“天津本會自這一次復興,遷到懷慶里,分設集賢里,又遷至官銀號,最后在東門內購成今日(一九四七年)有根基的會所,有如安提阿之地位,都是由永安大街作二次建興的起點。”如果只看這一段敘述,似乎天津自永安大街復興之后就一帆風順、迅速發展了,其實不然,到一九二四年就接二連三地發生了不少變化。不過經此次復興,天津終究還是成了北方真會發展的基石。
  一九二三年間,一切都還是不錯的。戴大同立志要“犧牲教日本官話的工作,甘心拋棄老母妻女,出外傳道”。几次發函要求“那位傳道人”回津,但當時“津會須人主持,靈胞又少,而貧者居多。其家屬數口無人能負其責任”,“那位傳道人”就沒有同意他離開天津。
  夏靜貞則一直非常熱心,是天津真會的重要人物,柱石也。
  夏靜貞大約在一九一零年生下次女夏言冰之后,雙目失明,計十一載之久。經中西名醫診治,也用盡仙方迷信之法,不能治愈。雖到美以美會領洗,也不能痊愈。民國十一年冬(見前,當在公曆一九二三年春),魏以撒到戴大同家宣講真道。夏靜貞被邀,“當時很受感動,堅心信靠耶穌,求主醫治。按手祈禱后,立刻就能看到人物之模樣”。夏言冰立時脫去為其母手杖之責,其快可知。到次年春,遂在懷慶里租房立會,購置用具,成立祈禱所,聚會者有十余人。而夏言冰之父久患失眠症,每犯則不進飲食,臥床不起,痛苦異常;其姊夏彥英,便血三年,服藥無效。在陰曆六月十二日(公曆一九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全家四口人同時受洗,“皆蒙醫治”;此次受洗共計十五人。“每日聚會,直達深夜不散,聖靈同工,但無人牧養。乃函請魏長老由豫來津主持”。魏以撒在夏家住了有半年之久,奠定了天津真耶穌教會的基礎。
  據《卅年專刊》“歷史性重要傳單統計表”記載,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魏以撒在天津作“真耶穌教會約章”,訂立約章十條,六開單。惜筆者未能找到原文。第八集治會法規中有一篇“神命萬國更正教真耶穌教會約章”,是濰縣真耶穌教會於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元月印行的,也是十條約章。兩者是否為壹?不得而知,無法證明。濰縣所印約章仍置於山東真會發展史中敘述(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