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卅年專刊》,本應在一九三二年四月間召開,因一·二八事變總部被毀,要重新恢復,僅代議員會無濟於事,應召開全體大會群策群力共同努力。會期遂延至六月,與七大召開日期相連。而當時出席之代議員只有上海支部的史提多、福州支部的陳馬利亞、湖南支部的周安得烈,其他人均缺席,不足法定人數。遂改為總部負責與代議員的聯席會議。出席的總部負責有:譚配得、郭多馬、高路加、張撒迦、蔣約翰。
於六月二十日起至二十三日止,共四天。在上海法租界辣菲德路一二九六號總部召開。議決八項提案以提交第八次全體代表大會:
A、建筑總部三年計划;B、印刷廠善后辦理;C、增加總部傳道;D、特約各地《聖靈報》撰述員;E、總部五系之專理案;F、各地本會實行與總部合作案;G、本會教義及要道討論案;H、本會規章之改訂案。
書記為郭子嚴與蔣約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