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第五次代議員會及第九次全體大會(原稱八次臨大)

一九三四年,總部又發出了召開第八次臨大(后改稱九大會)的公函,據《卅年專刊》,其文如下:
“奉主耶穌聖名函達全體本會長老執事靈胞公鑒。願主祝福會眾,在真道上堅定信心并為所信之福音齊心努力,以竟真神救人之工,阿們。本會按神旨設立,負救人使命,自應趁時工作,播傳末日警告。憶本會在創設伊始之時,蓬蓬勃勃,不數年間,將真道傳布國內外,惟近年來則多忙於內部之整理,致向外發展殊少顧及。亦因本會經費向無具體籌划,即就總部經常費而言,各地本會所認捐者尚不及預算之一半,且又不能如數寄到。總部維持現狀尚感困難,有何余力向外發展,只限於經費之無?。倘經費一有辦法,則可積極籌備,使於最短期間,歐美及日本之傳道得以實現。總部及各地本會皆負有推廣真道之使命,決不因眼前經費之困難中止。此種偉大之工作,惟有靠真神之大能與全體本會之力量以奔赴耳。為此,特經審議會決議將明年定期之全體大會,提前於本年六月二十二日開之,名為第八次臨時全體大會,(六月廿、廿一兩日開代議員會。)屆期請中外各支部各本會選派代表出席,并希常為此次大會祈禱。特此布知,并祝全體平安。
真耶穌教會總部公啟”
這次大會顯然是真耶穌教會發展史上的又一個里程碑。自六大開始,則“多忙於內部之整理”,解決張巴拿巴的問題、統一教義要道、健全教會組織機搆、建設總部等。到一九三四年,除教義而外,這些問題大多已經解決,面臨?經濟來源問題及進一步擴大真會的影響,向各個空白省份,特別是向國外擴展的問題。
按總部召開八大的公函要求,在召開八大之前先開代議員會,這應當是第五次了。
據第九卷第六~七期《聖靈報》,一九三四年六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在上海柳營路南童家宅總部召開,會期兩天。
出席的代議員有七人(共十一個支部,應有十一人):山東支部岳雅各、河南支部吳賢真、湖北支部袁彼得、湖南支部周安得烈、江蘇支部葛巴米拿、福州支部陳馬利亞、台灣支部黃以利沙。缺席代議員:河北支部畢道生、晉南支部劉金光、閩南支部陳提摩太、北婆羅洲支部李錫齡。
出席總部負責有:高大齡、郭多馬、譚配得、魏以撒、高路加、蔣約翰、張撒迦。
議長為黃以利沙,書記為朱惠民。
這是自南北合一之后,北方代表(山東、河南)第一次出席代議員會。
會議內容:
第一日 總部之提案:
A.籌備歐美并日本傳道積極之辦法案。張撒迦執事說明:“對於歐美并日本傳道之案,總部早已發給公函,想各地本會都已知道了。但其理由,因為我們本會在民十五年以前,都是向國內宣傳的。至於國外呢?乃是民十五年以后,才有日本之台灣、美屬之檀香山、英屬之南洋群島,以及印度許多地方接受真道。況且這些地方,多半是僑居在我們國內的靈胞接受真道以后,才回去宣傳的。惟其中亦有一二處本會,是由中國直接會出去,他們得了真道,后來總部才有派人前往幫助。至於總部要積極向國外宣傳,因為時機的關系,可算還沒做到。所以此次感到對內之設施已告一段落,對外的宣傳實不可容緩。但向外發展,在人才、經濟、著作三方面,若非有具體的准備,一時實難辦到。所以這次大會提出此案,請各代表加以討論,考究最善的方法,積極辦理國外傳道的工作。”
張撒迦的說明,反映了真耶穌教會發展的階段性的變化。
議決:由各地每年向總部繳捐一次,先行經濟籌備。由各地真會自由捐獻.
B、推廣真道於未有本會之省份案,議決各省負責各省,省外由總部派人布傳。
C、擴充聖靈報社之組織案,議決由全體大會討論。
D、規章改訂案,議決選總部負責兩人,代議員兩人,合同先行修改,再由全體大會討論。
第二天 為總部經常費決算報告,選賬簿檢查員四名、財產檢查員三名進行檢查;確定經常費具體之辦法案、總部建筑捐款收支報告及檢查。
一九三四年六月二十二日起召開八次臨大(后改稱為九大),至二十七日共六天,地點仍在柳營路南童家宅總部。
據第九卷第六~七期《聖靈報》
出席代表共二十八人:湖北支部有賀會基、袁彼得、范亞倫、陳迦猶、官順全;河南支部有王路加、王建勛、吳賢真;台灣支部黃以利沙、朱惠民;山東支部岳雅各;湖南支部周安得烈、盛著全、黃以利亞;福州支部陳馬利亞、陳見信、林道生;南京本會沈虛心;閩南支部何章惠;廈門本會吳亞居拉;常熟本會黃彼得;江蘇支部徐靠主、王靈生、李愛真、掌永生、張亞光、劉榮光;廣東本會黃基磐。
出席代議員有岳雅各、周安得烈、黃以利沙、袁彼得、陳馬利亞、葛巴米拿、吳賢真。
出席總會負責有高大齡、郭多馬、譚配得、魏以撒、高路加、蔣約翰、張撒迦。出席的總部傳道有朱恩光、酆榮光。議長為郭多馬,書記為朱惠民。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總部五系的報告,特別是總務系負責人高路加的報告。總務系掌管文書、大會、代議員會及其他事宜。報告了代議員會之召集、對黨政機關辦理之事件外,特別報告了“對付張巴拿巴之經過”。原來張巴拿巴被開革之后,一直在另建總部以求一逞。
“張巴拿巴自香港偽總部倒壞之后(如何倒壞,不詳),即赴南洋怡保,勾結李塞特等出角聲報,并得若輩之資助。於去年(當為一九三三年)四月回國,聲言要在南京購地,設立中華真耶穌教會總會。總會得各方之報告,於四月間曾具呈南京市政府并市黨部,聲明張巴拿巴系冒名混亂,對南京之偽總會加以否認。八月,又呈請南京黨政機關,對偽總會之成立,加以制止。五月一日,又通函各地支部本會,備文南京黨政一致否認雞鵝巷之偽總會。十月九日,南京當局派警到雞鵝巷,禁止偽總會掛牌開會。十一月二十五日,為張仍冒用會名發行刊物,并偽造圖章信箋混亂本會事,呈請南京黨政嚴厲禁止。十一月廿八日,張以晚雨報反動之言論,被南京警備司令部破獲,將偽會查封,并擒拿曹光潔等數人。總部恐各界不明真相,有礙本會之名譽,特在上海申報登刊緊要之啟事,聲明一切。本年(一九三四年)一月,又呈請中央黨部并內政部,通令取締數處冒名之偽會。二月,張氏又邀集其黨羽數人,欲在漢口觀音閣開大會,經總部與鄂支部數度與漢口黨政當局交涉之結果,遂由漢當局派警禁止開會,并將張等數人拘禁數天。近查張氏因晚雨報反動言論之罪,在民國二十年大赦時,已得幸免。於今又圖死灰復燃,到處活動。吾人固知魔鬼在未被投入火湖之前,總不免與本會為敵。所以對張之動作,仍須加以提防。”
以上,高路加所說同張巴拿巴的糾葛可參見本編第七章。
會務系張撒迦報告,自一·二八總部被毀,文件燒失,對於教會的情形已不能詳細掌握。七大之后,發出一九三二年度教會報告書,要各地填寫匯報。然事隔一年,只收到一百余冊。“按照一九三二年度各本會報告(除河北、河南、山西、浙江、湖北、印度、檀香山、爪哇等各本會全部,并閩南、湖南、江蘇及其余一部之本會未有報告外),自一九一九年至一九三二年,計十四個年間,設有本會一三七處(祈禱所不在內)。每年約成立本會十處。再加上未報告之本會,每年設立本會約二十處左右,每月一二處。靈胞數目一四四六三人(無報告本會不在內),每年約一千人加入本會(其實不止此數)。教會產業:屬於自建及典與獻上的會堂,計有七十五處;地產已有者三十一處;公墓十八處。”張撒迦又列了一個詳表,本書從略了。又報告一九三三年四月至一九三四年三月止,一年間的會務:“受水洗者三五八零人,受靈洗者一四零一人,治病人數六九三人。但此等數目當然不是全體本會全數的成績,因尚有許多本會沒有報告總部。”后面也附表一份,有報告的支部及教會為:湖南支部、河北支部、閩南支部、河南支部、湖北支部、福州支部、江蘇支部、閩南(原誤普南)支部、山東支部、北婆羅洲支部、台灣支部、廣東各本會、漳廈各本會、南京本會、延吉本會、馬來亞各本會、檀香山本會、印度本會、南昌本會、香港九龍本會。
張撒迦關於會務的報告是不全的,當然很遺憾。然而,從中還是可以了解到許多情況,可以看到真耶穌教會發展的速度是很快的。
財務系蔣約翰報告,總部收支相抵,尚存銀八元一角五分八釐。
學務系魏以撒報告。學務系任務為幫助各地教會、神學講習會、教會歷史的撰述等等。魏以撒報告中也提到了張巴拿巴在湖北的活動:“鄂支部大會代表里面,有許多代表是后進來的,對本會歷史懷疑者有之,姑惜者仍有之。各代表都激動我帶他們去見張殿舉,當面證明。一日晚間帶同十二位弟兄,過江到漢口觀音閣會堂談判,使本會的真假可以分明,那時各代表也就明白了。次日,殿舉也到武昌支部,在我們大會席上丟丑。那些姑惜和懷疑的代表,至此已完全明白了,信心也堅固了。”
報務系郭多馬報告了《聖靈報》的報務及發行概況。
總部傳道朱恩光報告了巡視各地教會的情況,其中提到了張殿舉在汕頭、香港搗亂,致使汕頭、香港教會受到影響。
張撒迦又報告了總部建筑收支結算情況。
然后各地代表又報告了各地教會的情況。這放到各地會史發展中去說。
總部及代議員之提案共十二項:A、籌備進行歐美并日本傳道積極之辦法案,籌備經濟、著作書報;B、推廣真道於國內各省份案;C、確定總部經常費具體之辦法案;D、擴充聖靈報社之組織案;E、建筑總部案;F、開辦神學案;G、本會工人眷屬生計保障案;H、已立之執事可否再立為長老案;I、本會規章改定案;J、統一本會贊美詩之印本案;K、凡立長老執事須由支部函請總部發給證書案;L、編輯本會重要之論道及見證案。
另外,在最后一天代議員報告對總部監查之意見、作對於檢查之報告。對於余子芳悖叛之處置。福州林道生幫助總部案。總部負責改選,大會選總部負責七人,復由負責互選總負責一人。
關於余子芳事,《卅年專刊》所載,不很詳細。所知者余子芳一九二四年參加過張巴拿巴分裂真會的二大(后改稱為三大),一九二八年參加過四大(后改稱為五大)。當一九二九年湖北真會尚未振興之時,漢口只有余子芳管理的一處。后因“擾亂”真會被開革,開革時間,在一九三三年間。一九三四年,漢口市市長吳國楨下了一道指令給高大齡,稱已制止余子芳“冒用名義,非法集會”。為義字第三八三零號漢口市政府指令。據吳國楨之指令推斷,應為余子芳已被真耶穌教會明令開除,不再是真會長執而仍堅持用真耶穌教會的名義,故而高大齡的呈子稱其為“冒用名義,非法集會”。吳國楨之令在一九三四年三月二日,而八大(后改稱為九大)開在一九三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大約是真會總部在三月之前已對余子芳作出處置,余子芳要搶在九大之前三月七日開會,所以有三月二日之市長令。九大,再對余子芳做出處置。(參見后述第六編第八章注釋)
林道生,一九二六年參加過總會第一期神學會、三大(后改稱為四大)、一九三二年七大(后改稱為八大)、一九三四年的八大(后改稱為九大)。時年七十三歲。獻一千大洋寄於總部,不索利,亦永不收回。願獻身總部助理事務,惟受總部供給伙食。俟年終,該款將永獻總部。寫出字據,獻與總部為憑。
八大選出之總負責為高大齡,負責有魏以撒、郭多馬、譚配得、蔣約翰、高路加、張撒迦。
八大所定規章仍為十二章,百十五條。只有十一處是在字句方面的小小改易。
《卅年專刊》說,在上海召開八次全大(后改稱為九大)的時候,有一信徒叫華鳴真的,把他自己寫的一本小冊子交給了總會負責人。主張原來凡由張巴拿巴施洗的信徒都要重新受洗,如果張巴拿巴本人悔改了也可以給他“用真耶穌的名施洗”。“本會名為真耶穌教會就不要用主耶穌的名再給人施洗了。”當時有人以為他的主張過激,不能完全應用,就沒有提交大會進行討論。華鳴真一見只好回到山東老家安邱縣張家莊去了。之后,他說“他心中日夜不安”,於是自己出錢印了一本“鳴宣真耶穌名”的小冊子,三十二開本,二十多頁。從內容看,只是下面提倡,既無批評誰也無毀謗誰的內容。在河南宣傳時有一些人受了他的迷惑。而“因為他要重新奉真耶穌的名再給人施洗不合聖經的真理,大有越過基督教訓的地方,凡慣練的人都沒有上當。”
華鳴真原是農民,年約四十左右,入真會已有十六年了。“對張殿舉無恥的自大是萬分的恨惡。正因為這個緣故,起了一種對張派鏟草除根的方法。以為凡是他施洗的人若不重新受洗,靈都不純正,或者總有故意在內中蘊藏?,日久天長還有大影響。”
《卅年專刊》評論說,“殊不知水洗重要、靈洗重要,道洗更重要。因為經上記?說:要用水藉?道把教會洗淨,不在乎再受洗禮。況且張未被革之時仍得承認他的一切,如同掃羅受了膏,雖然受了邪靈,但他在王位上所行的事或訂了甚么條約還得承認的,不能一筆抹殺。
華本人因為知識不夠,想入過分的途徑才生出無謂的擾亂。經上說:‘不可作惡過分’。但也說:‘不可行義過分’。總要合乎中道,也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
一九三四年,真耶穌教會填寫了“上海特別市執行委員會民眾訓練委員會社會團體會務概況登記表”,內容如下:
“名稱 以前的 真耶穌教會總本部
現在的 真耶穌教會總部
地址 上海閘北柳營路童家宅二十七號
沿革 本會於民國六年發起於北平。初傳布於華北各省,繼遍設教會於華南,及海外台灣各地。后以教會眾多,聯絡管理需要具體之組織,遂於民十五年開全體代表大會,設立總部於南京,為本會之總機關。十六年,遷移上海。二十一年,一二八被難,焚毀。二十二年,自建總部新屋於上海閘北。
負責人員姓名及職務分配:
執委 理事長高大齡 理事郭多馬 譚配得 蔣約翰 魏以撒 張撒 迦 高路加
監委 李錫齡 周安德烈 劉金光 袁彼得 蔡西門 史提多 陳提摩太 畢道生 岳雅各 吳賢真 黃以利沙
職員 理事長高大齡 總務主任高路加 會務主任魏以撒 學務主任郭多馬 報務主任張撒迦 財務主任譚配得 蔣約翰
會員總數 三萬五千余人
曾呈報主管官署或備案否 於民國十七年呈報上海市政府并內政部備案
現在及將來計划 計划將本會真道傳遍全球
有無出版物 每月發行聖靈報一次”
《卅年專刊》又載,民國二十三年(一九三四)十二月十九日,國民黨上海特別市執行委員會發給真會總會准予備案的許可證書,文號執字第二四二一號,負責人為常務委員吳醒云、潘公展、童行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