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第七次代議員會

一九三六年三月三十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兩天,在童家宅總部召開。這一次代議員會也改為代議員及總部負責聯席會,因為出席代議員人數不夠法定人數。
這次代議員與總部之聯席會顯然是很重要的一次會議。《總部十周年紀念專刊》及《卅年專刊》雖有記載,但均簡略過甚,且兩天會議記作三天,議決十五案記作十四案。此處乃據一九三六年第十一卷第四期《聖靈報》所載。但《聖靈報》并未標明是“第七次代議員會”,只說是“代議員與總部負責聯席會會況”。
出席代議員有湖南支部周安得烈、江蘇支部史提多、閩南支部蕭仕提反三人;出席之總部負責有譚配得、蔣約翰、魏以撒、高路加、張撒迦。高大齡及郭多馬未出席。議長為周安得烈,書記為高路加。
議決十五案:
一,“總部成立十周年案
本會總部於民國十五年七月成立於南京,至本年七月已滿十載(此時尚未承認分裂之前北方的總會)。在此十周年之內,得全體本會竭誠之擁護與合作,制服反側,戰勝困難,南北統一告成,總部建筑完竣,緬懷既往,實有足資紀念之處。聯席會議決:發行總部十周年紀念號,由總部通函全體本會,定於八月一日,即安息日,全體同靈為總部禁食(一餐)祈禱。將所得禁食之資寄作紀念號之印資。并請於是日專講關於本會大局與總部之要道,使會眾對總部有深刻之印象與認識。
二、明年二十周年紀念
明年為真會設立二十周年,又逢召開第九次全體大會之期,應作大規模之紀念與宣傳。按本會始創於民六,初在平津保三鎮設教布道,繼傳到魯,發展至湘鄂。從此南北響應,真道風行,由國內而國外,南洋群島、日本台灣、英屬印度、美屬檀香山,均有本會之設立。先后計成立本會三百余處,信徒四萬余人。……所以本屆聯席會決議舉行本會二十周年紀念。由總部通函全體本會,徵求相片(靈胞與會堂合影)。每張繳納國幣二元作為銅版印刷及紙張費用。同時并請簡單敘述各該地本會發起之經過,與最近之現況作本會之史料。相片與簡史限於明年全體大會前送到總部,以便編印留作永久之紀念。
一、 發行《真耶穌教會報》分送各公會案
決議一年印送各公會《真耶穌教會報》兩次,以廣宣傳……。
四、呈請中央黨部,通令各地黨政機關保護各本會案,決議通過交總部辦理。
五、增訂本會贊美詩并附印簡譜案。決議通過交聖靈報社辦理。
六、本年度總部預算三千六百元(開辦神學會費并布道費在內)案,決議通過。
七、清償天津本會債款案,議決由閩南、江蘇兩支部代議員代籌各一百元;總部負責魏以撒、張撒迦各代借五十元,合計三百元……。
八、本年開辦神學會案,決議交總部辦理。
九、國際關系緊張,萬一發生戰事,總部應預定遷避之地點案,決議沿長江退武漢入湖南。
十、武漢各本會因教義糾紛應如何解決案。議決委托魏以撒長老與高春庭執事赴鄂處理之。并由總部函令武漢雙方對於教義問題,要維持第七次全體大會之決議,靜候明年第九次全會解決之。
十一、決議函令湖北支部警戒劉基甸執事之妄行,并告以各種錯誤,鄂支部應負責任。須由鄂支部函令宜昌本會,收回蒙頭之成命。
十二、議決函令?口本會取消蒙頭。
十三、故魏保羅長老之安葬案,決議交明年全會辦理。
十四、議決真會歷史限明年全會前完成草稿。
十五,追認本會第一次全會案,決議提交明年全會決定之。”
這次代議員會最重要的決議是,關於武漢教會的教義糾紛案的決議。明確維護了七大(后改稱為八大)的決議:取消蒙頭。如果關於七大的記載不是很明確的話,由這次代議員會議的決議看,七大是明確否定了蒙頭的。而武漢兩派紛爭與劉基甸的妄行的具體情況,未能找到記載,至為遺憾。魏以撒與高春庭是如何處理的,也不得而知。不過,可以猜測,魏以撒在處理過程中,會有如何的做法呢?肯定不會有什么結果。因為魏以撒本人是堅決主張蒙頭,反對七大決議的。
一九三二年,七大(后改稱為八大)雖然作了取消蒙頭的決議,但爭論和作法的不同一直存在。一九三四年《聖靈報》第九卷十一號發表了一篇短評,作者署名為“望”,題目為“女人蒙頭的真意在那里”。大意謂哥林多書保羅論蒙頭一語“這句話現在竟然成了一部份人的議論”,不以為然。以為“這蒙頭的真意,也不過是一種表示順服的記號罷了”,即女人順服男人的記號。“保羅要女人在禱告或講道時蒙頭,原不是只要她們在外表上蒙了帕子就算數,要緊是在內心里顯出真順服的實意來,這才是真蒙頭,在乎靈不在乎儀文。……女人若能實行真蒙頭——順服丈夫——的話,雖曰不蒙帕子,甚至剪了頭發,我們認定她決沒違背保羅的教訓。”
可見蒙頭,一直是困擾真會的一個教義問題。即使是全體大會作出決議以后,也不能統一。
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八日,總部負責高路加執事去世。
《卅年專刊》說他的死,對真會來說是一損失。高路加,閩候人。幼而聰穎,壯志於學。高等學校卒業,榜列前茅。任中學教授多年,中英文均佳。患三期肺病,百醫無效,聞真會有“醫病趕鬼之神權”,遂受洗,病危之體霍然而愈。先入美以美會,后進安息日會,對於聖經已有多年研究。病體大愈后即脫離各會。是時,福建大興正是用人之際,乃毅然出而傳道。舍棄教書生涯,“以基督為至寶矣。”真會在台灣發始之初奉命前往,作開創之工,“主藉其手,施行神跡奇事、百般異能,證實真道,以至本會在台之聲名大震。日人須田彼得長老,亦他會之多年傳道士也,即因高執事之證道而更正者。由此可見其講道口才與靈恩之丰富矣。”
一九二四年,張巴拿巴到福州時,“因肺癆症危向主懇切禱愈”,之后,“立志為主作證”。曾在桐口設立教會。許多人因為他的行為好而受感加入真會。又到過廈門等地,救了不少人。民國十五年(一九二六)正月同張巴拿巴等由廈門赴台傳道。四月,參加總會第一期神學會。八月,四大時為福州西門真會代表,并被選為總部負責。一九二七年,曾再度赴台,到台南幫助“聖工”。一九二八年五月五大,連任總部負責,十一月,以浙江代表身份參加總會第三期神學會。五大、六大、七大、八大(五、六、七、八大,后改稱為六、七、八、九大)均被選為總部負責,出席南北合一代表會及一、二、三、四、五、六、七次代議員會。從被選為總部負責之日起,一直在總部工作。
著有《談聖經》一書,一九三五年於上海出版,三十二開,四十二頁。內容丰富,膾炙人口。《聖靈報》中佳稿亦多。“文筆流暢,理論正確”,不可多得。
自身修養,尤為人范。性情和平,不與人爭,待人以禮,文質彬彬有學者風度。高興時似一天真兒童。貧困時似若有指望者,急難時又象有所持者。“上海一·二八之戰禍,執事與總部同工皆被難。然心安色泰若無事者。此無他,乃聖靈同在之成功也。”
去世時年僅三十六歲,“總會之一大損失也。”遺子女三人,都在福建。
總會因高路加的去世,曾向全會發過一葉公函,其文如下:
“奉主耶穌聖名函達
各地本會全體長執靈胞公鑒:願主耶穌的恩惠平安多多的加給你們,直到永遠,阿們。啟者,總部總務系負責高路加執事,最近因舊病增劇,於廿三日(安息六)晚間七時廿五分,蒙主恩召逝世。同人回溯路加執事在世的時候,忠心為主。十余年來,雖不斷的被困在時增時減的肺病環境中,但猶能孜孜不息的盡他所負的重任,以至於睡。致使總部的會務得有現在的成績,實在是值得我們感念不已的!故特於睡后第三日(安息一)上午十時半開追悼會。一以紀念他在本會服務十余年的丰功偉績,二則激發我們后睡者繼續為主道奮斗的熱衷。因時間匆促,不及發函通知各地本會在同時舉行追悼會,殊為遺憾。幸得滬地本會各同靈的踴躍參與,故會況甚盛,同人又深深的感激不盡。在會后十二時出殯,葬於上海本會的公墓。特此函告,即請真安。真耶穌教會總部公啟。張撒迦、譚配得、蔣約翰。
中華民國念五年十月念八日”
高路加去世是真耶穌教會的一大損失,他年輕,有學識,英漢文俱佳,又忠心為教會事業,實在是一位難得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