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第六次代議員會

這一次代議員會,因出席之代議員不夠法定人數,改成代議員與總部負責共同討論會。一九三五年三月十五日起至十六日兩天,在上海閘北柳營路南童家宅總部召開。
據《總部十周年紀念專刊》
出席的代議員有江蘇支部史提多、福州支部郭美徒(由鄭新民代),閩南支部蕭士提反。出席的總部負責有高大齡、譚配得、高路加、蔣約翰、張撒迦。
議決事項有:A、總部為執行全體大會之決議,對於未有本會之省份擬組織靈恩布道隊負責推廣真道。經費由總部供給,本年度該隊經費之預算暫定為大洋六百元。
B、二十四年度(一九三五年)總部預算定為三一五零元,另加布道隊經費為三七五零元。
C、各地真會多屬貧困,尤以北方為甚。故對於大會之決議負擔總部之經常費難見實現。應由比較有力之本會多加捐助,以有余補不足,充實總部經費。
D、為依法呈請黨部備案,特將真會規章中不合法定之名稱加以更改,而章節條文之次序亦略有變動,但絲毫不違背規章之原則與本意。
E、以上決議,通函各地未出席之代議員,以徵求意見,用書面表示,以便總部公布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