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救濟福建、台灣兩地的台風災害

一九四六年,福建、台灣兩省風、水成災,兩地真會受災慘重。總會於十一月十四日為此以“滬總字第七十一號”函通函各地真會,號召損獻救災。文中提到兩地災情,謂:
“總會迭接福建及台灣兩地來訊,略以此次颶風為災,台灣有多處會堂及房屋被吹倒塌。閩省秋季農作物多遭海潮淹沒,粒谷無收。損失之重,為空前所未有。災民中少壯者求生心切,多有拋棄老弱逃生四方,以求一息之殘存者。嚴重之情,可見一般。福州區辦事處為此曾轉來聯名專函一件,請求總會救濟,各等情。”而“本會同靈按肉體雖分居各省,但靈性則一脈相通。同為基督肢體,理應彼此相顧,休戚相關。用特吁請各同靈遵守主耶穌彼此相愛之命令,籌集捐資,以電匯航匯分別寄至閩、台兩支部及福州區辦事處三地。俾使被災兄姊因各位愛心之實在,可以得到身體、靈魂的好處與安慰。便將榮譽歸與父神。經上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又說:‘多種的必可多收’。所以希望各同靈努力捐輸,作成這‘仁愛存到永遠’的工作。也就是‘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了。”
簽署者為真耶穌教會總會常務理事郭多馬、蔣約翰、張撒迦、魏以撒、吳約翰;秘書主任董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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