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關於真耶穌教會的“歷史任務”

可能會有一些真會信徒不贊成討論這個問題,因為有不少信徒都說對政治不感興趣,不關心政治,只有對神的信仰。但是,從資料來看,真耶穌教會的某些,或某個領袖人物,確定無疑地為真耶穌教會制定了極有抱負的歷史任務。
前已論及,抗日戰爭期間,國民黨政府命令總部內遷重慶。當時,以魏以撒為首的總部,在上報的在政府立案的文件中,已經明確表示了真耶穌教會應該成為“國教”的要求。參見本書第七編第一章第一節。抗日戰爭勝利了,魏以撒主持的總會并未改變也未淡化反而在加強其所持政治立場。這也許是真耶穌教會的歷史悲劇。不過,在那個時代,魏以撒總會等人(限定在那些人之內,沒有足夠資料可以考定)不可能超越時代的局限性而改變政治立場,當然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在國民黨政權已經處於風雨飄搖、即將土崩瓦解的前夕,還頑固堅持自己的立場,是很不明智的。
下面從十一次全大關於教義、會章、辦事細則的討論、決議及在《卅年專刊》上發表的相關文章所表述的觀點進行深入探討。
十一大討論的提案中,涉及同政府關系的提案有三項,即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項提案。分別為“向蔣主席致敬案”、“請立法院從速頒布宗教法案”、“請國防部發給保護教會之公告案”。議決均為“交下屆總會理事辦理”,即由十一大選出之總會理事辦理這几件事情。這三個提案,只能說是一般的政治態度,說不上有什么特別。
再看看制定的“會章”第五條。這一條規定為“本會之任務”。內容如下:
“關於耶穌基督救世大道與聖經真理之闡明事項;
關於社會不良風氣之轉移事項;
關於宗教異端之更正事項;
關於東方善良文化之闡揚事項;
關於建國大計之倡導事項;
關於憲政之推動事項;
關於有益民生之指導事業;
關於各種慈善事業之倡辦事項;
關於輔助政府掃除文盲事宜;
關於組訓本會會友、健全統一團體事項。”
全面評估這些“任務”可知,這個信仰真神的教會,儼然已將建設、改良整個社會、鞏固當局政權為己任,同抗日戰爭期間總會內遷重慶之前,以及當時的真耶穌教會有很大不同了。如果說,在抗戰期間內遷重慶的上報文件中還只是原則意見的話,現在則已經有了細則、具體做法了。
再看“辦事細則”的第七條。其中再次規定了真耶穌教會的“任務”,其內容與會章相同。此處還是全抄如下,以便更進一步加深認識:
“關於耶穌基督救世大道與聖經奧妙之闡明事項;
關於宗教弊端之更正事項;
關於社會黑暗及不良風俗之教化事項;
關於東方善良文化之闡揚事項;
關於建國大計之倡導事項;
關於民主政權之推動事項;
關於有益民生之指導事項;
關於各種慈善救濟之服務事項;
關於輔助政府推行教育、掃除文盲事業;
關於組訓本會會友健全、統一團體事項。”
同“會章”中所規定的十項任務相比,有些字句不同:更正宗教“異端”改成為更正宗教“弊端”;措詞有所緩和。推動“憲政”改為推動“民主政權”。“憲政”為什么要改成“民主政權”,找不到有關說明的記載。憲政:指依據憲法和法律進行治理的政治制度,這當然是指國民黨的訓政法律。輔助政府掃除文盲一項,增加了“推行教育”四個字;擴大了任務范圍。這些細小差別,并未改變當時真耶穌教會以魏以撒為負責人的總會人員所制定的歷史任務的本質。
如果,以上這些“任務”還看不清魏以撒等人的政治抱負的話,那么,魏以撒在《卅年專刊》第二集“大道之行”的“總論”中,則無可懷疑地表明了自己的政治抱負。
魏以撒早就已經與其父完全不同了,他的神學觀念已經完全與政治和政治哲學聯在一起了。最集中的表現就是《卅年專刊》第二集《大道之行》的《總論》篇。
魏以撒認為“單就各種主義,各種學說,每個人類,每一組織的共同目的來說:都是不約而同,不教而同的,誠心願意‘天下大同’。西人所謂烏托邦是也。即亦聖經上所說的新天新地。(《賽》六十五章十七節)”魏以撒說這個世界上一切人、一切學說、一切主義、一切組織的目的是共同的,即都要實現“天下大同”。是否是如此,顯然用不?討論。值得注意的是,在這里魏以撒所說似乎是唯“真耶穌教會”才為“真”這個最基本的原則沒有了,其實當然不是。見前述本書第七編第一章第一節。以及后述。
如何達到“天下為公”呢!前題是“大道之行”。為此,魏以撒特別引用了《禮記·禮運》上的一段話:“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這一句,魏文漏引,或為刊誤)。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為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蒙蔽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這段話所描述的理想社會,曾為許多人所向往。洪秀全、康有為、譚嗣同和孫中山都曾受過“大同”思想的影響。
魏以撒在引用這一段話之后,重點分析的是“賢”與“能”的關系,強調“賢”是首要的;“能若不賢,就變成了利己之能,不是救民之能。有千能萬能,此能何用?”“羅斯福所謂‘有學問而無道德,如一惡漢。有道德而無學問,如一鄙夫’。這固然是并重共勉的意思。但我現在願意以真字區別之說:‘真有道德的人必有學問,真有學問的人必有道德;沒有有真學問而無道德的,更沒有有真道德而無學問的。’孔子說:‘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因為所謂‘能’就是能執行他的賢哪!當孔子在世,有人問他說:‘你的門徒弟子中有誰好學呀!’子曰:‘有顏回者好學,不遷怒,不二過’。但沒有提他的六藝學的怎樣好啊!因為孔夫子一貫的主張是‘泛愛眾而親仁,行有余力則以學文’,‘德者本也,才者末也’。一個人能修養到‘不遷怒’的賢德,又有‘不二過’的精神,以他研究什么科學還有不成功的道理么?亞里士多德所以把哲學定義叫作‘科學所基之學’,也就是這個意思呀!孫中山先生的知難行易,也可以說是知道賢是很難的,行其能是很容易的。王陽明先生的良知良能,能知必能行,也就是先以內心的良知作根底,然后才用表面的良能來表現哪!”
即,賢乃根本,在先;能為其次,在后。
那么,如何達到賢?“大學所謂明德、新民、止於至善,都是賢的表現;知止、有定、能靜、能安、能慮、能得,都是達到賢的功夫。終始、本末、先后,分得十分清楚,不是可以任意倒置的。不過我們仔細研究起來必須加上宗教的能力,尤其是必須再加上真耶穌教會的要道,才能達到明明德於天下的目的!這乃是全世人類當用心考查的大道。但願都能抱定擇善而從,不善而改的決心,本乎己立立人,己達達人的善念,尋求訪問一下,到底本會是與不是……。”
魏以撒對賢與能之間關系的論證,其根本目的,要論證的是“加上宗教的能力,尤其是必須再加上真耶穌教會的要道,才能達到明明德於天下的目的”。也就是說,沒有宗教,尤其是沒有真耶穌教會的要道的話,就不可能達到“賢”。由此就可以確定真耶穌教會在全人類整個社會建設中的地位。這一點,是魏以撒此文的全部宗旨。是要論證真耶穌教會在實現“天下大同”中的不可替代的關鍵作用。
魏以撒雖然強調了“尤其是必須加上真耶穌教會的要道”,但是又多了一句“加上宗教的能力”。“宗教”二字顯然包括了其他的一切宗教,還不只限於基督教。這是什么意思呢?其實這不過是:不要將整個宗教界樹為敵人而已。因為,從對本書所能搜集到的有關魏以撒的全部資料論證可知,在教義上,魏以撒從未放棄過“唯我獨真”。因而,只能說,不管魏以撒如何肯定“宗教的能力”,其他一切宗教,仍然還是“假”。既然如此,也就只有真耶穌教會才有資格成為“國教”。
魏以撒之父,魏保羅,終生所追求的是如何在末世之中如何“得救”,進天國之道;政治上,只見其反帝、反對西方差會,反對西方對中國的宗教侵略。在國家政治上,則強調政教分離。而魏以撒則儼然以羅斯福、孫中山這些國家領袖人物的口吻,或從一個哲學家的角度,或者從一個社會學家的眼光來論證“真耶穌教會”在社會結搆中的作用,并提出自己的奮斗目標、歷史任務。魏以撒想要當的,已經是一個“政治家”了。也完全不象后來在一九五二年的《自我檢討》中說他自己是“超政、超國家、超世界、超階級的”。
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真耶穌教會聖靈報》第一卷第六期(民國三十六年,一九四七年十月十五日版)、第七~八期(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發表了王重光“真耶穌教命名之贅述”一文,非常值得注意。王重光是湖北恩施榮軍教養院的負責人,一九三七年的元旦與魏以撒相識,當年四月二十日只身一人跑到武昌真耶穌教會支會去領洗,在教養院建立了真會。抗戰期間,一九四零年教養院遷四川南溪。王重光此文明確提出:“凡是讀過孔子書籍的人,和承認孔子為師的,沒有不是准真耶穌教的信徒。換句話說,孔子的門徒,也沒有一個不是信仰真耶穌的。”“真耶穌教,就是孔子的‘中庸’之道。祂的命名也就是根據那‘天命之謂性,率性謂之道,修道之謂教’來的。”“詩云‘周雖舊邦,其命維新’。而真耶穌教會這名字雖新,其實仍數千年前的舊名。不過孔子集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之大成,而為孔子的哲學。真耶穌教會是集堯、舜、禹、湯、文、武、周、孔、孟之大成,而成為獨一無二,完善無缺之宗教罷了。”引朱晦庵(即朱熹)的解釋:“命猶如令,性即是理。天以(陰)陽五行代生萬物,氣以成形,而理以賦之,猶如命令。於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為三綱五常之德,就是性。這種說法與真耶穌教的‘真’字解釋完全相同。因為‘真’字,是真實無妄的誠(?原件印刷不清),也就是代表‘真神’簡稱,自有永有、無始無終……。率性之謂道。率當循?解,道就是道路……耶穌……她是道成的人身。是聖的,是道路,是真理,也就是真道……。”“修道之謂教”。修,指“品節”。“聖人因人物之所當行的而品節之,以為法於天下,故叫做教。換句話講,就是人物不合於天的道理的,教他變為合於天道的人物。”但是,無論中外,都找不到一個“至公無私,完善無缺的人”來。孔子也自認不是。而真耶穌教會的“教”表面看與孔門相象,但又有兩點同孔教及其他宗教不同:一,真會均以耶穌為榜樣;二是不但使人的言行合於耶穌,還要考究人的心意是否合於言行。又指出了與“孔教”的不同。孔教是否如此,姑不論。王重光在最后又明確指出:“中國同胞百分之百都是尊孔子為師尊的。也就是百分之百的中國人,都是真耶穌教的標准信徒”,又回到了最初的論斷。
這可以說是把傳入中國的基督教“中國化”到了極點,到了與“孔教”完全等同的地步。這那里還是信仰耶穌的基督教,簡直就是“孔教”。這和魏保羅“儒教不知靈魂得救之法最苦矣”的說法哪里還有絲毫相似之處?“不語怪、力、亂、神”的孔子,倘若地下有知,亦當啼笑皆非!
真耶穌教會以魏以撒為負責人的總會的政治態度的變化,廣大信徒未必同意,許多老一代信徒就向他們的后人表示過否定的態度。當選的總部負責人也未必都同意這種變化。三十年后,楊約翰就無可奈何地在一本《卅年專刊》的最后一頁標明:“吾未參與編審校正之工 楊約翰 一九七七年”。當然,不是總部負責人的長執當中也會有人非常欣賞并鼎力相助的,如王重光。他應當是一些有政治抱負的人們在真耶穌教會中的代表人物。
為了進一步弄清楚真耶穌教會總會這種政治態度的重大變化,不妨再翻一翻舊賬,看看總部及曆次代表大會是如何規定真耶穌教會“宗旨”的。
一九二零年、一九二二年、一九二四年三次全國大會,完全沒有議及什么真耶穌教會的“宗旨”或什么“歷史任務”的。
一九二六年,在南京召開的第三次真耶穌教會大會(后改稱為四大),議定規章九章四十條中的第一章規定了“宗旨及組織”,共有三條;第二條為“宗旨”,第一、三兩條為“組織”。此處只談“宗旨”:
“第二條,本會為崇拜真神,廣傳耶穌真道起見,根據新舊兩約聖經,憑聖靈引導實行耶穌之言行,使人棄惡從善,得以安心立命,可享未來永生之福為宗旨。”這個宗旨,有政治“目的”嗎?使人棄惡從善”當然有其社會作用,然而其“目的”卻是要“享未來永生之福”!它有明確地使“真會”居於改造整個社會的主要或唯一工具地位的“目的”嗎?有一絲一毫想要居於國教地位的企圖嗎?顯然沒有。
一九二八年四次全體大會(后改稱為五大)改定的規章第一章第二條仍然規定的是真耶穌教會的“宗旨”,同三大(后改稱為四大)所規定者,只最后一句在字詞上略有不同,為“而享真神所許永生之福為宗旨”。
一九二九年五次臨大(后改稱為六大)及一九三零年六次臨大(后改稱為七大)兩次大會改正之規章所規定的“宗旨”同四次全大(后改稱為五大)所定,從內容到字句都完全一樣。一九三二年七次臨大(后改稱為八大)所規定的“宗旨”,則在“靠聖靈引導”一句之前多加了一句“更正異端”。一九三四年八次臨大(后改稱九大)所規定的“宗旨”則與七次臨大(后改稱八大)所規定者完全相同。一九三七年十次全大則沒有討論真耶穌教會的“宗旨”。
綜合前述可知,真耶穌教會總會等人,政治態度的急變,要把真耶穌教會建成國民黨政權的“國教”。始自抗日戰爭期間總部內遷重慶、魏以撒主持總部工作之時,直到一九四七、一九四八年國民黨政權即將土崩瓦解的前夕,都沒有發生變化,是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