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會討論的一般性內容及相關決議案

先說一句,前面提到的,由張石頭介紹的魏以撒建設教會的計划,在大會上沒有討論。
根據各地代表的提案作出了三十一項決議,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几類:
?關於報刊出版發行方面:從速出版真會重要書籍,應組織編審委員會全權辦理之;本會三十周年紀念刊,仍交下屆總會常務理監事全權辦理之;印傳道設會須知案,交編審委員會辦理之;重慶真耶穌教會報應停止發刊,移總會統一辦理,合并命名《真耶穌教會聖靈報》,以同型字體排印;總會機關報只限定一種;組織真耶穌教會書報社,加強工作;由支、分、區書報社負責者時為推動,以廣銷路。
涉及到組織教會的編審委員會及報社、教會的機關刊物及三十年周年紀念刊及發行網絡等諸方面的問題。
重慶版《真耶穌教會報》,筆者目前尚未找到。
?關於教會組織機搆及干部方面的決議:各級教會除行文、圖記之外,各縣分會只須用“真耶穌教會”五個字,可不用“分會”字樣。如有特殊情形不在此例。理監長執使用的名片,各地教會應取一致案,交總會研究處理,通告各地遵照。支會於必要時可設辦事處,由支會派人主持。由總會制定信徒與職務兩種證章,由各支會呈報具領,以資識別證明。其形式由下屆總會負責徵求選定辦理。信徒須有三年之歷史方可發給。
以上規定多?眼於真耶穌教會的標志,只有支會辦事處涉及組織機搆的設置。
在干部方面:
總會常務理事必須專任;支會常務理事也以選能專任者為原則。如情形特殊時得按當地實情酌量辦理。為廣傳福音、整肅教會、統一聖工,應提高傳道之素質,改善傳道之生活以符真理案,決議辦法:
A.已奉獻專任聖工者,應適時集中訓練以提高其文化;
B.欲奉獻擔任聖工者應詳細審查其資格,必須合於標准方可任用;
C.傳道者之生活費用,由差派機關-支會-發給。為免除往返匯寄之麻煩,可在工作地轉帳。其數目須充足供應,保障其生活;按地方情形可分為三等:
大都市專任聖工者每人每月給中等米一百二十市斤,直接眷屬不分老少,每人四十市斤。
在城市者每月九十六市斤,直接眷屬每人四十市斤。
在鄉村者每人每月七十二市斤,直接眷屬四十市斤。
?關於神學教育議案:
組織流動神學團案,交總會神學系酌情辦理之。開設中學培養傳道子女,以源源供給合用之傳道人材,以遵誡命案。決議成立教育委員會,負宣傳、計划、募捐、徵求人才創立之責;公選董玉林、吳賢真、魏以撒為委員。由總會通函徵集可培植之人才,經審查合格后,再由總會指令所屬支會,每月增補其補習費。神學院三年,神學校一年,均由總會主辦;神學會三個月,由支會主辦;神學班一個月,由分會主辦。
魏以撒為神學系負責人,又兼管神學人才之挑選與培養,魏以撒在教會里對教義的發展、控制力量,得到了非常重大的加強。
對經常、臨時的神學教育,以及神學人才的培養都作了相應的決議。
?關於聚會的決議案:
根據《聖經》在舉行聖晚餐之外,於必要時可舉行擘餅禮,以表紀念主恩。擘餅禮於必要時舉行,似乎說明南方關於聖餐的主張還沒有完全被否定,“必要時”則意味?不是每年只有一次。然而,只是“擘餅”而不是聖餐,則又說明魏以撒等北方的“聖餐觀”占了上風。關於真會詩歌應認真推行以利傳揚真道,其辦法:每一安息內有一次詩歌晚會;每次聖會前應唱詩半小時,以當地有音樂素養者領導之;盡可能組織唱詩班,相機訓練音樂人才;規定詩歌數首,使全會皆能正確歌頌此種詩歌,須音韻優美、意義普遍的。
關於安息日聚會的秩序:
振鈴開會;
領會人宣布奉主耶穌聖名聚會;
唱頌贊詩;
領會人領禱,或誦主禱文;
讀經(哈二章二十節,太十八章十九、二十節,來十一章六節)
肅敬靜默;
獻平安捐;
唱祈納詩;
證道(由預請之人任之);
唱聖詩(合乎講題的);
?報告,或重要見證;
?會眾同聲跪禱;
?唱副歌;
?振鈴畢會。
?關於教會經費來源及教會資產決議案:
經常費、傳道費一概不向外募集,但建筑會堂、興學、救濟等可以接受外界捐款,惟須經各地職務會擬定通告之。總會向各分會募捐,應由支會收轉。其妥善辦法由總會擬定通告之。南京奉獻地皮事交下屆總會理事全權處理。(詳情未見記載。)各分會之產約,應交支會財務派人保管。支會及直屬總會之分會之產約,應交總會財務法人保管。海外者若有特別情形時,可由總會准予變通辦理。
?關於陳見信案:陳見信被革后,既有悔改證據,應重新立為長老。這應該是福建支會已經重立其為長老之后(已見前述),經全體代表批准的議案。
?關於對政府的要求案:
首先通過“向蔣主席致敬案”。另有:請立法院從速頒布宗教法案;請國防部發給保護教會之禁示案。以上三案均交總會辦理之。還有一個請求:在國民代表中“增加本會代表,以便引起國人注意,而取得合法地位案(湖北代表收回原案)”。這個提案顯然是要加入政界、要在政治上發揮作用、取得政治地位的提案。不過,這個記載很不清楚,如何討論的、結果如何,都無記載。所謂湖北代表收回原案詳情也不知曉。
真耶穌教會自建立之日起,曆時三十年,和政府的關系應當說是融洽的,除個別地方官員不諳大體,或因腐敗而致發生沖突而外。從抗日戰爭期間總部內遷重慶開始,同政府的關系,非常明顯的變化是“熱絡”了。十一屆大會伊始,魏以撒就明確強調“以宗教救國為己任”,其政治態度極其明朗。而《真耶穌教會卅年紀念專刊》發刊時,國民黨要人,除蔣介石而外,多有題詞祝賀、勉勵。應當說,真耶穌教會出現了非同尋常的變化。這種變化,在抗日戰爭之中就已經明確的確定了的,請參見前述第七編第一章。已經是非常自覺地要為國民黨政權服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