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節 南洋真會在抗戰勝利后的發展

南洋的真耶穌教會,魏以撒在一九四七年五月一日第十一屆全體大會上報告說,南洋共有教會廿二處,傳道四人,信徒二千五百人。而其分布,從記載看可以分為三大區域:馬來亞、爪哇、北婆羅洲三個支會,或聯絡部,各自下轄若干分會、區會。
馬來亞:有聯絡部,又一處記載說是聯席會。一處記載說有七處教會。筆者從記載中搜羅出來的教會有:星加坡、錫米山、檳城、怡保、咖啡山、督亞冷、雙溪大年、吧登士拉、檳榔嶼、實弔遠、巴東色海、華玲埠、半山吧、吉隆坡等處;其中雙溪大年很可能又分為雙溪谷和大年兩處。然而個中應該又有分會與區會的區別;所謂七處者可能是指七處分會。
北婆羅洲支會(包括沙撈越和沙巴兩個地區),從記載中搜羅到的地點有:保佛、亞庇、斗亞蘭、擔波魯里、打里卜,文對。爪哇支會,下屬萬隆、吧城、展玉。
下面,按三個支會進行分別敘述。
馬來亞:在一九四七年五月,第十一屆全體大會上,星加坡(新加坡、石叻)特許代表應錫祺說“馬來亞有教會七處,教友一千多人。因流動性較大,故人數不能統計”。
馬來聯絡部或聯席會:《真耶穌教會聖靈報》第一卷第六期(一九四七年十月十五日發行)報導了“馬來各本會聯絡部集資捐總會”的消息,即席捐助了“叻銀”一百五十一元。而卷末統計一九四七年總會經常費九月份捐款公告中說的是“馬來亞聯席會”,捐款二百一十萬元。兩處報導其實是一回事,前述即席自由樂捐,又加上董玉林又捐了十七元七角八分,合為“二百十萬元”;這應該是將叻銀換算成為法幣的數字。
而在《真聖報》第七~八期(十二月十五日發行)卻又報導說在“怡保本會召開代表大會討論南洋教會聯絡機搆,俾得彼此照顧,興旺福音。經馬來全體代表一律贊同,在怡保設立‘真耶穌教會全馬來聯絡部’。已選定干事員,辦理一切部務,并派董執事在聯絡部為傳道負責,及作聯絡工作。”這個“全馬來聯絡部”和前述“馬來亞聯席會”或“馬來各本會聯絡部”什么關系?不詳,或許只是用字不同?
同期《真聖報》還有“真耶穌教會馬來亞第一次代表大會”的報導。
這次代表大會召開於一九四七年八月二十三、二十四兩天,地點在怡保青路四號。出席代表有下列各地真會的代表:星洲(新加坡)、檳城、怡保、咖啡山、督亞冷、雙溪大年、吧登士拉、雙溪谷、實弔遠,以及總會傳道董玉林。
這些地方的代表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怡保代表李塞特。由前述可知,李塞特是跟隨并支持張巴拿巴在南洋活動的極為重要的人物。而現在卻參加了南京總會影響下的馬來亞真會的第一次代表大會。這或許應該是張巴拿巴已到窮途末路的一個重要標志。全力為其父翻案的、千方百計美化其父的張石頭《真會史》,則完全沒有提到李塞特的轉變,只記他對張巴拿巴是如何如何的忠誠。這不能不令人懷疑,張石頭忠於并說明了歷史的真實嗎?
李塞特不但是怡保的代表,而且還被推為大會的主席,其致開會詞曰:“今天馬來亞各地本會代表大會,本應由德高望重的吳英富執事致詞,惟他因身體不適,未能出席。兄弟德薄能鮮,濫充斯職,殊覺赧顏。但做神的工作,不敢固辭。至以今日大會之目的,在致各本會的信上業已言明。想大家亦已了解出,是欲使本會加強靈性之交通及工作之聯絡,并籌商馬來亞未來之教務,深望各代表如有良好的意見,或有適合的時宜之辦法,均可盡情發表,以屬靈一體之愛互相討論。俾得集思廣益,以利進行。如經所云:全身都靠祂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在愛中建立基督之身體,是有所望於今日之大會云云。詞畢退席,復被推舉為議長。”
非止此也,由李塞特的致詞中還可以發現,當初張巴拿巴所立之四大監督之一的吳英富(一九三零年,張巴拿巴立其為怡保支會監督),早已轉而支持了當時的南京總會,離開了張巴拿巴。同樣,吳英富的轉變,張石頭《真會史》也是絕口不提。吳英富的轉變,前已述及。此處借李塞特之口,進一步證實而已。
這次所議之事是建立聯絡部。在討論中,陳記安執事(新加坡代表)提議建立聯絡部,而羅腓力執事(雙溪大年代表)則提議設立支會。溫約翰(咖啡山代表)和吳亞林(怡保代表)兩位執事以為由眼下各種關系看,尚不能建立支會。遂決議建立聯絡部。
又議事兩天后閉幕,由議長李塞特致閉會詞。
議決事項十三條,主要是聯絡部名稱、搆成范圍、宗旨、地址(怡保青路四號)、機搆、工作人員、財政、傳道各個方面,以及每年一次代表大會。
大會選舉聯絡部正副負責為吳英富與溫約翰兩執事。財政為吳亞林。李塞特雖然被選為大會主席及議長,但聯絡部的工作人員當中仍然沒有他。
這里的疑問是,在馬來亞第一次代表大會決定建立馬來亞聯絡部之前,這個聯絡部已經見於記載,見前述。既然已經有了,為什么又要“新建”?不詳。
馬來亞各會的概況,《真聖報》第二卷第十~十二期(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五日發行)報導說“各會皆呈穩定情況,很少有受張巴拿巴之迷惑者”。其他情況則只見於《真聖報》關於捐款名單的報導中了。
下面再分別介紹一下馬來亞各地教會的情況,當然,這要有資料可鑒者。
新加坡分會
在一九四七年五月一日第十一屆全體代表大會上,星加坡特許代表應錫祺發言中介紹了自己如何由自立會牧師轉入安息日會,又見“外人奢侈,苛待中國工人”乃加入真會的曆程,介紹馬來亞有七處教會、教友一千多。而對於新加坡則只說張巴拿巴“近又到新加坡自租會所,愚弄一部份上海人而已”。《真聖報》第一卷第七~八期(十二月十五日發行)報導一寡婦柯瑞涼捐款二百萬元給總會;一百萬作建筑捐,一百萬為總會經常費。
一九四八年,大約在三、四月份,董玉林報告近來有七人受聖靈,施洗了三次,十三人。又報告選立宋路加、何約拿為執事,“已於本月廿四日安息聖日,在會眾面前舉行立職典禮,同時通告馬來亞聯絡部,玆轉呈報總會請祈承認,并希發身份證,不勝盼甚”。據《真聖報》第二卷第八~九期(九月十五日發行)的報告,是在四月二十四日立職,宋路加俗名紹亮,何約拿俗名維安。這大約已經總會批准之后,才見於報端的。一九四九年初,新加坡真會致函總會謂“總會英文通告,令各地用英文名字之‘教會’二字者之更改事(即將Mission改為Church),理應遵行。請賜下中英合璧之公函,以便向英國政府辦理更改手續,并請給馬來亞本會聯會一份。因馬來亞政府與新加坡不同也。”總會關於“教會”二字譯名用Church而不用Misson,《卅年專刊》說是因為“中華協進會譯為有差會性質的,意思是這個是由西國傳教會差遣來設立的”,所以要改。然而,Mission這個詞是它在英語原意中就有“差會”性質的,還是因為中華協進會譯名時用了才變成有“差會”性質的呢?如果是后者,那就很可笑了,那還會是純粹的英文嗎?而前者是不可能的,因為在英語中沒有“西方差會”這個原本含意。“西方差會”這個概念是中國人的發明。那么,英語原文Mission一詞就不可能有“西方差會”性質的意義。總會究竟為什么要這樣做并如此解釋呢?只有一個解釋:在南北分裂期間,北方教會譯名用的是Church,而南方用的是Mission。為要強調北方教會才是真耶穌教會的正宗,就必須要改用Church。這并非筆者多余的猜測。南北合一之后,英文譯名當然也要統一,就必須只用一個。用Church也好,用Mission也好,都是可以的,協商一下,任擇其一即可。但如果非要把Mission一詞加入“差會性質”而加以否定,反倒暴露了北方一些人的內心世界,就是強調只有北方教會才是“純正”的真耶穌教會。
總會下令各地關於“教會”一詞英文譯名的更改命令,惟見於此,別無所見。
至於馬來亞政府與新加坡不同,是因為日本投降之后,馬來亞、新加坡、加里曼丹(婆羅洲)北部的沙撈越、沙巴,英國又重新恢復了殖民統治。但於一九四八年二月一日,馬來亞、沙撈越、沙巴組成聯合邦,即馬來西亞。而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是在一九五七年八月三十一日馬來西亞獨立之后,於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六日作為一個州并入馬來西亞的。到一九六五年八月九日,新加坡退出,成立新加坡共和國。所以在一九四九年初,新加坡與馬來亞雖然都仍然還是英國殖民地,但政府已有不同。
雙溪大哖分會(哖,又作年)
據《真聖報》第二卷第一期(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五日發行)的報導推測,一九四七年末,總會董玉林應“在雙溪大年一帶澆灌教會”。《真聖報》第二卷第二~三期(一九四八年三月十五日發行)報導,董玉林在大年一區各本會工作約三個月;巴東色海區會由何重生執事施洗,女界二十一人;大年施洗三名;華玲埠有翁且超初信主病愈;雙溪各會行將購堂;大年亦向政府申請地皮,准備建筑聖堂;董玉林已於十二月三日回新加坡(當在一九四七年);“巴東色海教會成立登記表寄來,希發證書”。
《真聖報》第二卷第六期(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五日發行)報告“雙溪大年訊:雙溪谷教會,自何重生執事在戰時開創后,曆經李悅(?復印件不清)、劉棟生、羅亞斯、黃鳳英、李信真等男女執事同靈之澆灌,人數大增。爰於本年自置會堂一幢。靠近大街,洋鐵皮屋頂……寬敞合用。其價計叻幣一二零萬元。於三月廿七日舉行獻堂典禮,廿八日布道大會,水洗六人,領杯四十五人,禁食三天者四人,一天者四十五人。并立女執事二人。收效圓滿云云。”同時,董玉林也報告了雙溪大年教會匯上港幣三百元,合國幣四千萬元。特別提到了一個學生意的店員捐了整整一個月的薪水,及一個老瞽又無子嗣的寡婦也捐了五萬元。為“幫助真聖報費用”。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四日,雙溪大年真會,在《真聖報》第二卷第十~十二期(十二月十五日發行)發表了“達張巴拿巴的公開函”,批判張巴拿巴,已見前述。
怡保分會
董玉林於一九四七年也到過怡保,只是具體月份不詳。只有馬來亞第一次代表大會在此召開、及為總會捐款(一九四七、一九四八兩年大約匯去五五零萬元)及施洗人數的報告。別無更多記載。
實弔遠分會
一九四七年五月一日,在十一屆全體大會上星洲特許代表應錫祺說“張巴拿巴在怡保受某婦人之供應后,又到實弔遠打本會孫執事,誣告本會執事”。不過,詳細情況究竟如何,不得而知。
此外,又見於記載者是實弔遠分會為總會捐款、施洗、訂報買詩集的一些記載。無獨有偶,在《真聖報》第二卷第八~九期(一九四八年九月十五日發行)又報導說,在實弔遠又出現誣告董玉林的事件。謂:“總會自差派董理事寓靈(玉林)到馬來亞一帶傳道以來,如同火又挑旺了一樣,各地本會都報以好音。惟有一實弔遠之名許敬虔者,來函誣報董執事有收某人捐款未見回(?)之信。總會本不之信,乃函詢董理事以究竟。嗣經吳英富、陳記安、李炳嬌、葉玉霞,及指為各捐款之本人等,相繼來函證明,皆屬子虛。據云,此人乃巴拉巴之屬也,因見本會大興,有意加以破壞者。但光明之子在此類事中更能大得榮耀!此又撒但素所不知者,深望南洋各會更當慎防為禱!”
檳城分會:只見到多次為總會捐款的報導,以及證明董玉林推動了南洋教務發展,但無具體情況的報導。
北婆羅洲支會
支會工作情況未見報導,只有在一九四八年上半年給總會匯去一千四百多萬元捐款的消息。各分區會所知者如下:
保佛分會:所知不多。《真聖報》第一卷第七~八期(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十五日發行)報導,同吉列港區會一同有報告給總會,報告情況,但無報告的具體內容。此外,則只有捐款的報導。何提摩太亦有一函給總會,但只有感懷之內容,及日占時期仍可自由聚會拜神云云,沒有更多內容。
亞庇分會:一九四八年上半年曾要求董玉林去幫助工作,但又找不到董玉林,遂要求總會派田腓力前往。
亞庇分會下屬區會,只見文對區會的報導。一九四七年八月十一日,鄺彼得去世。一九四八年一月三日,“經眾同靈公選開辦本會前任常理張敬一為長老,牧養全會;立楊子廉、譚善田、黃有泉三人為執事。”七月二十二日,開靈恩大會三天,由田腓力(總會所派?)領會。每天聚會有二百多人,水洗八人,靈洗十九人,“大病蒙治者二十七人”。會中還有一件奇事:“在聚會時有土人男西加侖,行至半途忽然倒地如死。三人抬至會所。由田腓力執事迫切禱告,遂漸復生。足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也。”
斗亞蘭分會
《真聖報》第一卷第七~八期(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十五日發行)報導說:“南洋斗亞蘭擔(?扣?)魯波里分會特殊蒙恩,……越發興旺。於本年六月二十六日重建新堂,并開靈恩大會,結果圓滿云。”一九四八年有報導說“本處政府禁止華人自由傳道。而(陳)約翰想起經上的教訓,要勇敢不顧人的許可不許可,一方面仍奮勇工作,而另一方面用公文去交涉。蒙真神感動他們准許我們自由傳道矣!”《真聖報》第二卷第十~十二期(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五日發行)又有報導說“斗亞蘭分會:陳約翰執事函云,此地會堂已造成功,尚缺款六百余萬元,故獻堂期尚未定,祈代禱云”。與前述對照,“斗亞蘭擔(?扣?)魯波里分會”與“斗亞蘭分會”應為兩處;因為前者已於六月獻堂并開靈恩會。因疑前者應為“斗亞蘭分會擔(?扣)魯波里‘區會’”。
爪哇支會
爪哇島,屬荷蘭。
一九四八年四月之前,爪哇支會予總會要函,大意謂總會派蕭仕提反到爪哇工作,已經數年,已有三處分會,人數也相當多,并組織了支會。而福建支會要求蕭返國協助“聖工”;而且蕭本人要求返國省親,離開家鄉已經很久了。但又無可替代者,屢次要求總會派人,又無合適人選南來,“深以為憂!懇請迅速派一位能通中英文者而代之,則爪會前途定有一番之興奮”。不久,董玉林要到爪哇巡視,爪哇支會“逖聽之下,非常興奮”,希望總會早日差遣。而出國已經八年之久的蕭仕提反就即將返國了。年末,給總會寄去之捐款(救濟、建筑捐)三千多美元。
而爪哇支會又建於何時呢?《真聖報》第一卷第七~八期(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則報導了成立支會的消息,謂“荷屬成立支會(荷屬爪哇吧城賓都勿絲二十三號) 荷屬自從鈞會愛護,特差派蕭仕提反執事蒞荷工作,主與之同工,靈工逐漸開展。原有吧城、萬隆二處分會。蒙主祝福,又在展玉開了救靈的恩門。人數加增,在展成立了分會之后……特經三分會之磋商,按細則第二十條,有三個分會之各地,均可請求鈞會成立支會。各地手續亦已合法。於本月正式成立,理合呈報。希予登記,發表真聖報上,同為一體云云。
荷屬爪哇理事長姚煥德,會務劉撒該、陳滄農……。”
在哪個月正式成立的呢!《真聖報》發表時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
支會所屬分會,知者如下:
萬隆:《真聖報》第一卷第五期(一九四七年九月十五日發行)報導說,萬隆橋生住新大街二號,薛全和於三月十三日寫的見證。題為“離開黑暗,進入光明!”說薛全和本五旬節會信徒,已經數年,而“內心總是戚戚不安”。后忽得“雙目朦朧”之病,《聖經》也不能讀,非常痛苦。幸而認識了簫仕提反,接受了“真道”,“接受真洗禮、守真安息、領真聖餐。正在領受主二體(指主之血與肉)之時,雙目毛病頓失,特登報傳揚,以報恩於萬一,阿們!”
展玉區會:據《真聖報》第一卷第六期(一九四七年十月十五日發行),報導區會成立的消息中有“展玉區會(爪哇萬隆)常理林順達、理事劉竹梅、鄒謙安;監事鄒謙卑。”據此推斷,展玉區會當在六月十五日前成立。
在《真聖報》第二卷第一期(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五日發行)的報導中,有一則“‘南洋聯絡部’(吳)英福執事來函”的報導,內容報告說董玉林在雙溪大年一帶“澆灌教會,成績很佳”。未說具體情況,因董玉林自己會報告的。這里要注意的并不是董玉林如何如何,而是“南洋聯絡部”這個機搆。既稱“南洋”,應包括馬來亞、北婆洲、爪哇各處。然而,這個機搆名稱僅此一見,別無可考。姑記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