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 第十二次全湘大會

一九三六年五月,召開了湖南支部第十二次全湘大會。見第十一卷第六期《聖靈報》,有大會紀錄。
出席代表八十一人,列席傳道人二十七人。
據會務向保全報告,一年中受水洗一千八百六十三人,靈洗一千三百四十七人,醫治疾病八百四十八人,戒除鴉片一百一十八人。
新成立教會五處:澧縣沔泗窪、華容西正街、郴縣田家巷、湘陰南大市、會同洪江。
新設祈禱所十七處:宜章青蓮第、平江下西街、芷江便水、芷江頭坪、洪江土橋沖、常德局北街、常德石板灘、益陽克讓沖、益陽牛奈港、醴陵黎家橋、桃源黃甲鋪、沅江陽羅洲、衡山石?、岳陽坳泥坡、岳陽鄧家橘、寧鄉曙升灣、寧鄉月塘灣。
新建會堂七處:長沙東門瀏城橋、澧縣沔泗窪、澧縣余家台、衡山西外正街、衡山新橋、安化東坪、常德水巷口。
庶務盛著全報告了同政府及社會團體交涉事宜,其中有向省政府編輯年鑒編送真會概況及現狀,謂全湘會所已有一百零五處,信徒數目五千九百七十人。
大會議決事項十二項。有預選第九次出席總部(全體大會)代表、開辦神學講習會等等。其中還有兩項涉及教禮儀式:一為以后行洗腳禮不必跪下,并應呈報總部核備;其二規定凡領聖餐者須一律站立,雙手捧接,以表敬虔。
會后,支部發出了公函給各地真會,報告了大會盛況,并特別提到了在會堂門首“舉行第二次焚燒鴉片煙,及吸鴉片一切器具。又將麻雀牌、紙牌,舉行邪朮的書籍,和令牌、師刀等件,堆聚一處,價值約百余元,一并付之一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