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張巴拿巴再次分裂真耶穌教會

下面繼續補充說明,張巴拿巴到廣東、香港之后如何分裂真耶穌教會,以及由此而引發的一系列斗爭。由於資料殘缺不全,還有一些事件難以定出准確時間。只能按原記載一仍其舊地進行論述。
一九二九年十月五日,總部第七次審議會決定派張巴拿巴赴廣州、香港幫助教會。并派湖南支部朱恩光同他一起往赴廣州。到了廣州,會眾開歡迎會,請張巴拿巴講道。不料他上台之后,專講黃(以利沙)、郭(多馬)、高(路加)、張(撒迦)等人的過失。朱恩光勸他不要講壞話,張反說要結死黨。寫信給湖南支部及漢口教會毀謗總部同人。
當年冬(應在張到廣州之后不久),譚配得接到張巴拿巴的信,知道張“不服規章,指引傳道人同走他的路”。莊正意接受張巴拿巴的邀請,到香港協助張巴拿巴出《晚雨報》。南洋北婆羅洲的李錫齡也接到張巴拿巴的信函,函中說是“要在港組織晚雨報,推廣福音,開辦神學栽培人才”。李不知就理,只以為張必按規章一零四及一零九條而行,且又能經常照看李之家鄉所在的九龍真會,於是復信力為鼓舞。給譚配得、莊意正、李錫齡的信函均無時間可查,從內容判斷,給譚配得之函或在李、莊之后,因尚未直接暴露自己的目的。又將總部已經革除職務的陳比得、黃秋夫復職,反將吳約生革除(詳情不知)。
民國十九年(一九三零)的正月,南洋實弔遠真會接到香港邱馬利亞從香港寄去的信函,為徵求《晚雨報》的稿件。
譚配得接張之信函不久,隨即接到漢口余子芳函邀,譚即到漢口與余同往香港勸張“猛醒,免至輕舉妄動,一敗塗地。到哀哭切齒的地步。”路過上海,總部正開審議會,取得總部公函之后即往香港。“與張氏上山禱告,進以忠言,一連三天。張言定要打倒黃、郭。又言,現在我只要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譚配得告訴他,你害人必定害己,但張仍然不聽。譚、余二人又同朱恩光一起苦口力勸,張忽然流淚有知錯之意,答應不再出書報,譚余二人遂離港返鄉。臨上船時囑張與朱恩光一同照管港會,以分其勞。過滬時魏以撒已在上海,同總部面商歷史發源之事。二人遂報告情況之后返回兩湖。然而“返省甫及兩月,而張長老竟實行分裂總部割據教會矣。”
譚、余二人到香港的時間,未能找到記載,據朱恩光在六大(后改稱七大)的敘述,推測當在一九二九年的十月或十一月間。
十一月三十日,朱恩光到廣州,十二月初一日,朱恩光收到了怡保真會給張巴拿巴的信函。由於張朱二人事先約定,兩人的信函對方均可代拆,於是朱恩光就拆閱了怡保來函,知張反對五大規章及五大的總部改選都不合他意,說家里無錢吃飯,騙得南洋劉腓比、李塞特每月供他家用叨金三十元(實際上,總部給張生活費每月四十元,臨到廣州前從程女執事那里還又騙了二元)。朱到香港把信交給張,勸他不要如此貪婪。張見朱看破了他的隱情,反借別的事情發揮責備朱恩光。朱恩光無法可想,遂在離開廣州前,將張之黑暗告訴給廣州教會的弟兄。正月十八日夜,二人爭論通宵,無果。
在此之間,正月初四,莊正意正式到《晚雨報》工作。過不了几天,張對莊說:“余出此晚雨報,完全為要打倒上海總部,另設香港總部”,要莊大膽講話,有事則我張巴拿巴負責。又說“現在上海總部之負責如何不聽他指揮,如何主張自由平等,如何不識聖經,不知基督教完全是帝國主義……”。莊大生狐疑,勸解說不過是“主張不同,不肯惟長老之命是聽而已。今因一人之私見不合,而置全體教會於不顧,期在打倒,毋乃太苛乎!張曰:‘予今不顧慮教會矣,要使真耶穌教會打得七零八落,一個個都打得干干淨淨,更為痛快……’。”莊更生狐疑,因為莊聽到一些頌揚張巴拿巴的人說他是“今日之先知”,現在一看哪象一個先知呢!自己在此,不是為虎作倀嗎?遂決意待機引退!
一月十五日、二十四日、二十五日,張巴拿巴連發三函給“兩湖三執事”(大約是湖南譚配得、周安得烈、湖北漢口余子芳),說是“殊不知仆不怕反抗,反抗仆者即撒旦也。凡掛本會牌者如敢反抗仆,仆必拆毀之,蓋因本會系仆舍命所購來。”張的這個說法又犯了眾怒。因為真耶穌教會絕大多數信徒都以為真耶穌教會是晚雨時期真神的教會,怎么會是張個人所購來?怎么可以“夸張自己,褻瀆耶穌,狂傲自高,奪主榮耀”?
二月,總部發公函及歷史調查表給各地教會。當月,湖南羅喜全接到張巴拿巴的信函說是要出《晚雨報》,不久,二十日,果然出版了,“聲明他脫離總部”。
三月三日,張巴拿巴給上海支部的公函中說他自己“工作二十年,到處成功,於是乃在滬組織總部,妥訂規章”。將全會信徒之功貪為己有。而總部“被潮流派混入”,諂媚官僚政客、牢籠長執“結黨奪實權”,攻擊總部同事。攻擊五大規章“無非視傳道人為土匪,多加繩索而捆綁之”。
三月五日,總部見閱第二期《晚雨報》,張巴拿巴於其上載“上國民政府之公函一件”,報告總部已遷移香港,“瞞騙政府當局”。當時總部負責譚配得等即抄錄其公函具呈,經由上海市政府轉向國府內政部鄭重聲明,說明事情原委,乃張巴拿巴盜用名義在香港擅立總部,“在敝會為犯規,在國家為違法。業經敝總部第二十次審議會議決,停止該張巴拿巴總負責之職權,并定於五月一日在滬特開第六次臨時全體大會”。總部仍在上海寶山路八五零號內,照常辦公,并否認香港之偽總部。
三月八日,張巴拿巴總部正式在香港建立。
三月十四日,總部接到張巴拿巴通函一封,“內以本會南北聯合,及第五次臨時大會全體代表所修改之規章等事,因不合其意遂宣言將總部遷移香港”。
當天下午三時三十分,上海支部召開臨時執事會議討論,決議反對張巴拿巴,支持上海總部,擁護五大規章。
三月十五日,總部發布“警告張巴拿巴長老書”。并公開聲明總部并未遷移。上海支部發布擁護上海總部之公函。
三月十七日,總部電函各地真會張巴拿巴之非法行動:“擅發公函通告各地本會,設偽總部於香港,反對規章,攻擊忠心勞苦的長執……”。
三月十九日,湖南支部致總部公函,擁護上海總部,擁護五大規章,反對張巴拿巴。
三月二十日,湖南支部發布通告湘省各地真會書,公布張巴拿巴之所作所為,說“張之目的要恢復五次大會以前之專權主義,憑個人意能,砍掉這個革除那個,誰都不能阻撓。又收入各地本會捐款可隨個人支配,誰都不能制止。自新訂第五次規章,選立負責六人,一切事宜要通過全體負責,如何施行,大不利於自己,所以極力反對。”“凡我同人,應當站定腳跟,振作精神,一心靠主竭力盡心,辦理教會……不要受張引誘……”。
三月廿一日,總部發出“召集臨時全體大會及函駁張巴拿巴”之公函。
台灣支部於和美真會召開臨時台灣全體長執會議,議決宣言,承認上海總部,擁護五大規章,“不與一切分立團體合作”。
三月廿二日,台灣支部致總部公函支持上海總部,擁護五大規章。宣言發及台灣支部所屬一切教會。
三月廿四日,總部發函達真會全體長執及信徒,“述說張巴拿巴變相之經過”。說是自第四次全體大會(一九二八年五月四日~十三日召開)之后,張巴拿巴之行事為人大異從前。又自以為是耶穌而不接受同人之勸告,……不得已而召開五大、改訂規章……等等。
三月二十五日,張巴拿巴與人私函中謂“真耶穌教會七字僅存軀殼,而靈魂則完全交在撒但手中毫無疑義。”“真耶穌教會”僅只五字,而張說是七個字。上海支部宣言據此謂張“腦筋已紛亂至極”。當然,上海支部認為張之所言,最為悖謬者為真會全體“靈魂完全交於撒但”。
上海支部發表宣言,“奉告本會上海總部、各地支部并各本會全體長執靈胞”。這個宣言,《聖靈報》刊登時未署發布時間。但文中曾提到三月廿五日張巴拿巴之私函,姑附於三月二十五日之后。
三月二十五日,福州支部復上海總部公函,只承認上海總部及五大規章,不遵者概為“不屬本會真屬靈的一體”。
福州支部通告“所屬各本會”“勿為異教之風所搖動”“切勿輕信其言”。
閩南漁溪真會致總部公函反對張巴拿巴之行為,由鄭迦猶代筆。(原文無月日,姑附於此)。
三月廿六日,出版之《晚雨報》載張巴拿巴撰“南渡記”一文中,論及廣州河南之真會時與事實相反。司徒於奉說他“南渡記言論一出,他之名譽大敗,出爾反爾,自相矛盾。令外人之恥笑,老會之不齒,而本會大受攻擊。”
三月廿八日,廣東真耶穌教會致函總部(司徒於奉代筆),批判張巴拿巴,擁護總部。提到《南渡記》一發表,張巴拿巴在廣州威信一落千丈的情況。并談到了張寧法當初同邱馬利亞共同創建香港教會時艱難困苦之狀;還提到了吳約生初任傳道,因年輕而不敢在攪擾之場擔任,司徒於奉如何鼓勵其成長之狀。
三月三十日,湖南支部特函勸告張巴拿巴,勸其撤消總部,同時又批判了張巴拿巴實行分裂的種種口實。
四月一日,湖南漢壽真會建議革除張巴拿巴總負責之職,編輯教會真確之歷史,北方教會如能服從總部之指導,“則可承認屬於本會”。
福州支部向全會“靈胞”發表“宣言書”,批判張巴拿巴。
四月二日莊意正到廣州見張寧法說及被張巴拿巴所騙、打算離開偽總部之情由。
四月四日,江蘇八巨教會接到總部公函(定五月一日召開六次臨大)之后,復函擁護總部反對張巴拿巴。
廣州張寧法復函總部,談到南洋各處本會長執通函飛電到香港,責備警戒張巴拿巴。“近聞香港之偽總部,將快倒閉”。談到莊意正之苦惱。又說“香港教會的兄姊被張蒙敝,不久將會醒悟,知他黑幕。預料張長老必親自脫下偽總部招牌后,回去上海。因南洋不易去,廣州不易棲,香港不能支持,上海總部長執憐憫他,為他祈求天父可憐他,因他現在陷入撒但羅網中,飲苦海之水,日夜心不平安。……”不過,張寧法的預言并未實現,張巴拿巴最后受到馬來亞怡保真會的支持。張寧法當時對張巴拿巴可能還有一些幻想和期望。
四月七日,江西南昌真會接到總部兩次來函之后,經職務會議議決三項:承認上海總部及五大規章;非經本會全體公決總部遷移他處者,南昌本會決不與其合作;上海總部召開之六大,南昌本會當派代表參加。
廣東真耶穌教會致函總部(梁耀基代筆),報告粵港兩處教會“和偽總部”的近況。“據莊意正(系晚雨報的編輯人)由香港來到廣州,云及此次張長老在香港設立偽總部,系全注目南洋本會,用他種種的牢籠手段,引誘南洋本會,使他們多助金錢,完成他的欲望。他這次封立一班無知長老執事,吩咐他們說:‘你們不論到何處地方,有一、二人,就可掛起真耶穌教會的招牌。’……有一次他的偽總部的公函和馬利亞女執事的信,南洋本會一看,就知他的不合之處;二是南洋有几位執事,如:吳英富、李塞特、吳該猶等。即速打電來函,責備張巴拿巴與馬利亞女執事。大意說:你們二人如此大膽,敢將上海總部遷移上海云云。以后寄來的信,都是責備他的。南洋的弟兄,有這樣的醒悟和明見,諒此后不能再幫助他金錢了,也不能服從他了。這樣看來,他的絕境將近了……。”不過,后來的發展,并未向梁耀基的估計發展。南洋的李塞特等人還是大力支持了張巴拿巴,此是后話。由梁耀基的報告,以及后續發展來看,最初邱馬利亞是極其堅定地支持了張巴拿巴的。《卅年專刊》曾為邱馬利亞立傳,而這一點卻沒有提到。后來,吳英富、邱馬利亞、李塞特等人,都先后離開了張巴拿巴。見后述。
梁耀基報告的情況,說明張巴拿巴另立總部於香港,只是帶走了一小部份人,為求分會眾多的目的,到了亂立長執、亂立教會的地步。
四月十一日,湖南支部為張巴拿巴另立總部再度發表宣言書,態度極其明確而堅決:竭力擁護總部及大局之統一,遵守五大規章,不得任個人破壞;總部所屬各地本會應共同擁護總部,凡因規章不利於己而故意推翻總部者,應共同攻擊之,使其不逞;湖南支部所屬各地本會陸續來函,擁護總部及遵行五大規章。
當日,總部發函與各地真會說明為何南北真會合一。此函筆者未能見到,惜乎其內容不得而知。但《聖靈報》六大特刊特別發表了郭多馬撰寫的一篇長文,題為“對本會合一的見解”,其內容與精神,應與總部所發之函一致。
其文先說南北合一正在提議之中,就驚壞了張巴拿巴,不敢回來受當面的指摘。這個提議究竟是在什么時間、在什么樣的會議中最早提出而驚動張巴拿巴的,若據現有文字記載,則始於五次臨大。據此推測,則應在五次臨大召開之前的總部審議會就應進行討論,大家或多數同意,才能提交五次臨大,五次臨大再作出正式決議。則在總部提出此事應當早於五次臨大,最早應在總部討論是否召開五次臨大的那一次總部審議會上。當然,又是遺憾,這次審議會的記錄未能找到。
郭多馬“對本會合一的見解”是針對信徒當中對南北合一的疑問而發的。他說合一“引起那一般不明真相的弟兄……視為非常危險……,南方各地的本會,歷史皆以張殿舉的傳說為可靠,差不多都要信他乃出於真神特選,為發起本會的第一人……復以北方本會錯謬的發生,也是層出無窮的。此種百聞目睹的怪象,已經多年深刻在我們腦中,今則……合一……一般的人都看作是非常的變故。以為總部的態度大異從前,又恰巧正在反張之時,而復遇魏(以撒)之來部(前面已經提到,譚配得、余子芳赴港返省路過上海時魏已到上海,六次臨大又邀請魏為來賓出席大會)……更不免使……誤會總部必是拒張迎魏的。故為本會前途殊抱隱憂。但是我們亦當認定,現在上海的總部乃是真神旨意所設立的,為本會整個統一的機關……。”
那么如何統一?郭多馬提出三個見解:?非在主的聖名上則不能合而為一;?非在主的右手上則不能合而為一;?非在主的真道上則不能合而為一。這些內容可以參見關於南北合一實現的部份。這里要補充強調的是,南北合一為什么是北方總會的撤銷而全都歸到上海總部的名下。由本章歷史真相的補充來看,實際上只能如此,否則不可能合一。
現在,再繼續敘述這個階段歷史發展的真象。
四月十二日,總部致上海特別市社會局及公安局,報告五月一日至十日止在寶山路真會教堂召開六次臨大,“討論本會一切教務之進行,計來中外各地代表二十余人。為此相應具函報告,并附上本屆臨時大會之公函一紙。”公安局及社會局分別復函。社會局復函“會前曾由本局會同公安局調查,呈經市政府核准在案,此次開會,自屬可行。除函公安局查照外,相應函復”。公安局復函,則強調“曆來開會手續應先行函請社會局核准,轉函到局,始能飭警保護”外,別無異言。可能是,總部兩函同時發出,公安局復函,故有此言。
四月十六日,總部將對張巴拿巴之“判文”“提出於代議員,請其再行審查”。
同時,南洋北婆羅洲各真會代議員李錫齡來函表示,因“關山遙阻”,不能參加六次臨大,“只有遵照公眾取決而行。南洋各本會,必具此同情也”。
同日,李錫齡質問張巴拿巴數點:?五大已被推為總負責,通過之規章也已簽字畫押,今則徹底推翻,完全不顧信義;?張南下之時“聲明放棄地槃,專心對外發展……今忽另組總部,所謂放棄地槃主義,何以自解?”?“胡陳等反對總部規章就是違背神旨,為統一計,卒須砍掉。今長老以總部規章出於人意,前后主張自相矛盾”;?《晚雨報》只可助真理之吶喊,今則將家丑外揚,令人深惡痛絕;?在譚余兩執事面前上山禱告悔過,譚余二人返省轉瞬之間即自食其言,“長老常言代表耶穌,耶穌之言可廢歟?”?南洋真會信徒聽說張長老常駐港粵,組織《晚雨報》,又打算傳道西歐,忽而另組總部。南洋長執靈胞“既未逆料於始,必不附從於終,一旦離心,豈非大大羞辱,須知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東方不亮西方亮一語顯與《聖經》(結四十三章、太二十四章)相反對。老會在西方黑暗來到東方亦不能結出善果,反給我們認出他的虛偽。本會不先在東方發出大光即傳出西歐,彼方人士視之亦不過猶吾大夫崔子耳,真之何來。是以敢行詰問勸戒,謬許同心,知我罪我,弟是‘信耶穌真理不是信個人學說’。此志此心,已於《聖靈報》三卷一號消息欄中揭示矣。”
李錫齡最后一問是非常關鍵的,“信耶穌還是信人的學說”,猶如一個政黨,或什么社團,是跟隨政黨或社團所制定的綱領、主義,還是跟從某一個個人。當然,當這某個個人與政黨、社團所定之綱領或主義一致,大概不成什么問題。然而,當某個個人違背該黨團政綱、主義時就可能出現跟隨個人而不跟隨政綱與主義。而當某個個人凌駕於政黨、社團之上時,就更是如此。
四月十七日,莊意正正式脫離《晚雨報》,離開張巴拿巴的總部。后被選為廣州真會參加六次臨大的代表。
張靈生致函總部,不能參加第一次代議員會。未署時間,當在四月二十日第一次代議員會召開之前,姑置於此。
四月二十日(第一次代議員會召開),李錫齡致函總部,以北婆羅洲各真會代議員的身份,特用書函代表山打根、古達、亞庇埠、保佛各真會獻呈反對張巴拿巴。并報告已將實情函告新加坡、吉隆坡、怡保各真會。
四月二十日至二十八日,第一次代議員會議召開,內容已見前述。
四月二十六日,古達真會致函總部擁護上海總部。
五月一日,六次臨大召開,內容已見前述。
達廣州政府函。緣由是因司徒於奉接到五月一日廣東省政府公文一通,為張巴拿巴上廣東省政府公函之批示。張巴拿巴要求省政府保護并附送《傳道記》。省政府批示,?其將民國十七年(一九二八)在南京中央政府立案之公文錄呈,以憑核辦。司徒於奉接到廣東省政府這一批示公文之后,立即寄給總部,總部遂函達廣東省政府,聲明張巴拿巴之公函實非發自總部,說明張巴拿巴如何另立偽總部之情由等等。此函何時發出,未具時間。因廣東省政府之批示在五月一日,姑附於此。
五月三日,保佛真會致函總部表示擁護上海總部反對張巴拿巴。
五月五日,李錫齡來函,謂各處真會均一致行動,“惟怡保本會尚不明白,讀其通告甚為可惜。弟經去函勸解,信底夾呈,想必早日覺悟。”石叻、吉隆坡兩處早已告知一切,北婆羅洲各處真會聯合發出一致擁護上海總部書,南洋各個真會都已寄去一份。不過,從以后的發展情況看,怡保真會并未“覺悟”。
五月五日,李錫齡又特別給怡保真會發了一封忠告信函。言怡保曆來給總部的捐款最多,而這次張巴拿巴在九龍辦神學會、印晚雨報也以怡保輔助而成,“但金錢如水火,能益人亦能害人,處床頭金盡,固壯士無顏,金錢太多亦能使人作惡,”。“今接上海、福州、台灣、湖南各支部及各處本會之函告,均不直張長老之所為,惟貴處之見地獨異,其曲高和寡耶,抑偏聽而暗耶,或欲為張長老留一美好地步耶,若然,張長老之總部,不日要遷到貴處矣。”講了不少道理,也揭露了張之真相。但仍是罔然。
五月七日,六大與會代表一致決議將張巴拿巴革職、除名。
五月十一日,南洋實弔遠真會致總部函,說怡保真會只聽張巴拿巴片面之詞,已“認香港為彼之正式總部矣。蓋張氏自不滿私意托故離部后,常與怡保本會通信,故怡會早中其朮,致宣言顛倒是非,讀之令人心痛。”同人決議有三:“?先函警告張氏,促其覺悟;?寄函怡會質問,?其悔改;?寄函總部,遵照此次大會而行。”又說“前者對張過於推崇隱蔽,致有今日之變”,分析了張巴拿巴如此作為的一條客觀原因。
五月十二日,莊意正發表宣言,敘述在《晚雨報》任編輯前后之經過,揭露張巴拿巴。
五月廿五日,總部發出處分張巴拿巴之通告,并宣布張巴拿巴之罪行,已見前述。
五月廿七日,上海特別市社會局局長潘公展發布“字第二三七七號”訓令給真耶穌教會總部,謂事實已經調查清楚,并勉真會應遵照中央并市政府之新頒規則辦理教會。
以上,為筆者就目前所知材料綜合整理而成。由於許多資料未能找到,如總部所發曆次公函、張巴拿巴《晚雨報》、及一些個人函件,因而有一些史實詳情,以及一些史實的准確時間均有闕略,實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