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判定真耶穌教會創始人的標准

要解決現存真耶穌教會創始人究竟是誰這個問題,首先要解決的是判定創始人的標准是什么,否則,只能是各說各的,根本解決不了問題。從筆者所了解到的情況看,現在在廣大真會信徒中,普遍存在的標准是,誰最早使用“真耶穌教會”這五個字的“會名”,誰就是創始人。而由於歷史資料記載的紛亂、龐雜,各個信徒又得不到更多的資料,更無可能進行全面分析,再加上感情上的原因,很簡單地就趨向於認定某人為創始人,或魏,或張。於是,南南北北各地的信徒們,就各執一說,莫衷一是。如果判定不了,或者,厭煩魏張之爭,就既不擁張,也不擁魏,成為第三派。
為此,必須首先解決評定現存真耶穌教會創始人的標准是什么。
從真耶穌教會產生的歷史背景看,可以知道,在那個時代想要擺脫外國差會控制,從而使本教會(派)獨立的人,絕非僅僅是几個人。從目前一般研究中國基督教歷史的著作來看,目光都集中在原外國差會中一些著名人物的獨立傾向及其表現(如前已述),而對於中國民間(如魏保羅、張靈生之流)的創立獨立教派的活動則很少注意,大多不甚了了。而這種民間人物大約也不應是少數,只是成功者,即創教成功并流傳繼續者寥寥。資本主義自由競爭經濟侵入中國,在中國必然就會出現信仰的自由化。又由於民族矛盾的影響,宗教的獨立傾向必然出現。
而凡獨創教派者,又都必然認為只有自己所創教派才是真的,別人都是假的,否則,又何必創建什么新的教派?又如何能夠創建新的教派?因而必須自我標榜只有自己才是真的。其實,任何教派都認為只有自己才是真的,別的教派都是假的,無論是新建還是原有的。如果是從原基督教系列脫胎而出,必然也就會認為只有自己才是“真耶穌教會”,因而使用這個“會名”的也就必然不止魏保羅一個人,還會有別的什么人,或比他早,或比他晚。魏保羅要“更正”萬國之耶穌教,其根本點就是認為只有自己才是“真”的。
據記載,張靈生在宣統三年(一九一一)曾自辦“耶穌真教會”,實際上也是認為只有自己獨真,雖然把“真”字放在了五字會名的中間。如果只拘泥於這個“真”的位置,就斷定張靈生所辦不以為自己才是“真”的耶穌教會,不是太可笑了嗎?這個“真”字當頭也好,處於中間也好,有什么區別呢?只有順序之差而已。
可見,凡使用“真耶穌教會”會名者,并不一定就是現存真耶穌教會的創始人。單從誰最早使用這個會名來判斷,是不能說明問題的。如果,還有更早的人也使用過“真耶穌教會”這個“會名”,但他所創教會夭折了,難道也是今天現存真耶穌教會的創始人嗎?
總會在清查歷史時,斷定張巴拿巴冒充真耶穌教會發起人的論證方法,就是以誰為最先使用這個會名為標准的。《卅年專刊》、《十周年專刊》的記載也都是如此。張巴拿巴之子張石頭,為其父鳴不平,力辨其父之冤,也是從真耶穌教會“會名”誰最先使用入手進行論證的。也就是說誰先使用這個‘會名’,誰就是這個教會的創始人。
由於判斷的標准、論證方法不對,致使這個問題,一直困擾、分裂?真耶穌教會,以至今日。現在的真耶穌教會中仍然還有許多人士這樣思考,而爭論雙方也都有不少“證人”和資料,於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筆者以為,不應該從誰“最先”使用這個“會名”來判斷,而應該從這個教會組織機搆的發展脈絡,特別要從教義上判斷。要從哪一個教會組織服從了哪一個教會組織的教義及領導地位來判斷。如果,你原有的教會組織,接受了另外一派教會組織的教義和領導,那末,想當然,你就處於從屬地位,而不是創始人。而與你原先的教會組織的“會名”無關,也與處於創始地位的教會組織會名的“變化”無關。當然,如果你原來根本就沒有教會組織,也就沒有什么“會名”、什么“創始人”可爭了。
張石頭力證其父張巴拿巴是最早使用的“真耶穌教會”會名,所以其父才是現在真耶穌教會的創始人。
先說一句,張巴拿巴是否是最先使用“真耶穌教會”會名,實在地說,證據不足。因為,這是張巴拿巴他自己說的。沒有他那個時代的直接佐證。這還不如當時張靈生自辦“耶穌真教會”可以證實。因為據說有張靈生一九一二年編的“耶穌真教會詩歌”留傳下來;這個“詩歌”集,張石頭說,現存台灣總部。而張巴拿巴沒有這樣的佐證。唯一的見證人,是后來總部調查真會歷史發源時,問到張靈生頭上,張靈生說:“所問首先發起,何人設立,請將此事歸於巴拿巴”。然而此時已在分裂之后,張靈生之言,有無偏袒,無法證明,不得不將其定為并非確證。也就不敢以其作為根據而作出定論。而可以肯定地是,張靈生與張巴拿巴是一個鼻孔出氣的關系,如果考慮及此,就更不能以其為確定無疑的根據。而張石頭引用的最為重要的文字資料,是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三月廿四日單張《聖靈報》第一號:“真耶穌教會歷史記略”張靈生的證言,再就是民國十五年(一九二六)出版的《儆醒報》《神恩報》。而這些資料的記載,全都已經是在張巴拿巴實行分裂、長沙三大(原稱二大)召開之后的事情了,顯然是不可靠的。其中的證據全都是二張自己說的,自說自話而已。用他自己分裂、冒充創始人的行動來證明他自己是創始人,不是很可笑嗎 ?還要說的第二點是,如果張巴拿巴本人確實是自認為真耶穌教會的創始人,且證據鑿鑿,那為什么在一九三零年六次臨大召開之時,不能面對全體代表的質詢,而在此之前跑到香港另立總部?這只能使當時人以及今人產生疑惑。
再說一遍,判斷真耶穌教會創始人,不能僅僅根據這個“會名”首先由誰使用。判斷的唯一標准,應該是目前這個由前人傳下來的真耶穌教會,其教義、組織機搆最初聽從於誰;特別是教義。因為作為教會,其教義聽從於誰,其組織機搆才會服從於誰。由這個標准判斷,即使張巴拿巴最先使用了“真耶穌教會”這個“會名”,那還要看現存真耶穌教會的教義是源自於張巴拿巴還是魏保羅,還要看魏保羅、張巴拿巴二人同時都在世之時,是誰處於教會中的領導地位。而且,這個創始人的地位,與其所創教會原先的“會名”及其變化無關。
要說明這一點,必須深入研究最早的六期《萬國更正教報》并以其作為最根本的根據。因為這是在分裂之前出版的公開刊物,是在沒有產生任何嫌隙的情況下、還在“共同奮斗”時出版的刊物。也應該是張巴拿巴所說自創的“真耶穌教會”同魏保羅的“萬國更正教”“聯合”的歷史時期的重要資料。張巴拿巴在這個時期還沒有實行分裂,還沒有撒謊進行欺騙,因為張巴拿巴還沒有發現有撒謊的必要。其中記載的歷史真象,是張巴拿巴想要否認也否認不掉的。因而,這六期《萬國更正教報》是判明真耶穌教會真正創始人的關鍵資料。
此外,張巴拿巴父子說是張巴拿巴所辦真耶穌教會同魏保羅所辦萬國更正教教義差不多,所以聯合。然而,張巴拿巴有類似魏保羅那樣的《聖靈真見證書》和《萬國更正教報》嗎?或者像張靈生那樣,有什么詩歌集之類的東西可以證明他確實創建過“耶穌真教會”并存放於台灣總部嗎?總之,有什么實實在在的可以證明是他創建真耶穌教會的資料嗎?
張石頭當然也非常重視《萬國更正教報》,并作為重要根據,這是很自然的。然而,筆者對《萬國更正教報》的研究結果卻得出與張石頭完全不同的結論。張石頭除利用這最早的六期《萬國更正教報》而外,還大量使用了分裂之后的資料。而分裂之后的證明材料之類,是很難令人信服的。因為很難保證,為了達到個人目的,而沒有經過改造,或者,制造。此外,還有一些后來加入教會的人的說法,完全不足以憑信。因為他們是后來加入真耶穌教會的。關於發源,他們只能是聽前人說道,人云亦云而已。如郭多馬、黃以利沙等人在清查歷史之前的說法就是如此。張石頭指責他們自食其言,是毫無道理的。他們原來所知道的真會發源恰是張巴拿巴灌輸的,難道要他們用受蒙騙的說法來證明歷史的真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