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再探革除張巴拿巴這場斗爭的實質

當時的總本部黃以利沙、郭多馬等人究竟為什么要解決張巴拿巴的問題,前面根據《聖靈報》六次臨大特刊的敘述其實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然而,由於張巴拿巴之子張石頭的翻案,迫使我們不得不做更深入的探索。而張石頭的著作,為解決這個問題又提供了更多更有說服力的資料,這是張石頭始料不及的。
張石頭說,張巴拿巴早已認為黃以利沙、郭多馬對其不利,并進行了反擊。舉《聖靈報》四卷六號(當為一九二九年六月號)第十四、十五面張巴拿巴的文章中說:“凡奉分派傳真道者,若有貪工價之心,必有高低之別,結黨之私,嫉妒之恨……”,“貪名”并“迷於名利”。張石頭總結為:“巴拿巴此文,言簡意賅,所指名利,實為他們欲把巴拿巴‘砍掉’,‘丟掉’的真正原因。”那末,黃以利沙、郭多馬等總部負責人等“砍掉”“丟掉”張巴拿巴以后究竟能得到什么樣的“名”和“利”呢?張巴拿巴沒有說,張石頭也沒有說。那么,僅僅出於對總負責一職的“嫉妒”?沒有更深一層的原因。
從上述張石頭的說法可知,張巴拿巴在總部是異常孤立的。作為總負責的張巴拿巴,在總部同人之中為什么會如此這般的孤立,為什么其他的總部負責人一致要把他“砍掉”“丟掉”?張巴拿巴不明白,其子張石頭也不明白。
我們再分析一下張石頭列舉的在五次臨大前后的反張言論,看看總部那些負責人究竟為什么要反張,能得些什么樣的“名利”。其中有的內容同前面已經說過的或許有些重復,然而為了說明張石頭的意見,不得不如此。為篇幅計,只能摘其要者,不過還是要以能說明問題為限。當然,一些無關痛癢的就不分析了。附帶說一句,張石頭《真會史》書中,使用了許多與個人品德相關的資料,若無必要,就不介紹了。
《聖靈報》三卷十一號第八面(當為一九二八年的十一月號),高路加說:張巴拿巴“歸榮於自己曰,我能如此開辦教會……從此……目空會眾,抹煞同勞,毫不受人勸正。曰,我有耶穌、我有權能……”。高路加的言論,張石頭將其列為首先發難之舉。
《聖靈報》四卷四號(當為一九二九年四月號)第二面,郭多馬說張巴拿巴“高自位置,輕視許多人……自以為真神特別揀選了我,不必藉?什么人來教導,自謂是教會中的第一人或第二人……”。在四卷七號卷頭語中又說“教會是由我們的知識而演進的,到了現在,正當破除一切呆板的盲從”、張巴拿巴“不顧全教會的大局,只知有我……凡出教會公意之所決行者,都不贊成……”。
在《聖靈報》五次臨大特刊上,郭多馬又說巴拿巴“以為教會全體只有一個人,算為與基督最有關系,於是推尊太過,竟象教皇一般,大有神聖不可侵犯之概”、“別人可以跌倒,他卻永不跌倒,以為他一個人,如一旦跌倒了,全教會亦同乎跌倒,這種見解,真是大謬不然……。”
在張巴拿巴所辦《角聲報》三卷十一期的十六、十七面上,福建蔡彼得回憶這一段歷史時說,為五次臨大的召開,蔡彼得與蕭仕提反同赴上海總部。會前二人問高路加召開大會之目的,高路加答曰:“非為別事,專為張長老個人棘手之故,且操獨斷獨行之權,非聯絡團體,解其權,束其臂,誰能與他同事呢?若不如此聯合一致同心,則我等將來,必為其黜退。”
而《聖靈報》六次臨大特刊第十二面又載郭多馬說:“必須更改規章,使總負責不能任意用人,因張說‘我已寫信給楊利百加和別的女執事,請他們來總部辦事,換一般女負責,試做一時’。看自己為總負責是永遠的。”
這些“反張”言論的核心思想是什么?顯然是反對張巴拿巴的獨裁,是因為張巴拿巴不能與總部同人共同商量處事。如前已述,若從四大規章來看,張巴拿巴沒有錯,所以郭多馬等一定要修改規章。因而這場斗爭的根本實質是民主與專制獨斷的斗爭。這是當時民主、共和思潮對真耶穌教會的影響和沖擊。這些言論,張石頭看到了“反張”,但看不到其實質。郭多馬、高路加等果然是為了“名利”而反張,也只能說是為了保住其總部負責的地位而已,以免被“黜退”。因為張巴拿巴已經要把他們統統趕走,換楊利百加等一幫女士做總部負責。張巴拿巴的這種作風與作法,在總部負責人員之中焉得不引發公憤和反抗?出現這種情況并不奇怪,教會是由信神的世俗之人組成的,相互間的關系,焉得不是世俗人群之間的關系?
張巴拿巴究竟是不是獨裁,張石頭矢口否認,說是如果其父獨裁的話,他完全可以利用總負責之權不允許郭多馬等人在聖靈報上發表“反張”言論,完全可以不允許五次臨大召開并阻止修改規章。然而,獨斷專行的作風和欲望與能否實現其目的畢竟是兩回事,特別是在已經引發眾叛親離的情況下。
實際上,張巴拿巴一生的悲劇就在於他的獨斷專行,這個品德是貫其一生,終其一世的。一九三四年,張巴拿巴率領其擁護者,那些寧願有個獨裁者統治他們的信徒們,在漢口舉行了第一次全國大會,改會名為“中華真耶穌教會”,在南京成立總會,掛牌活動。一九三六年在南京舉行第二次全國大會。張石頭在此提到了《中華真耶穌教會明盟規章》,并引述了第三章組織之下的第七條款:“元首有一切獨裁權力,以及教職任免和種種方案之施行,概由元首一人決定,無論任何教職靈胞,都須絕對服從,證明是本會永久統領者。”張石頭說“這一條尊‘巴拿巴為元首’的規章,實陷巴拿巴於不義,巴拿巴既不拒絕而予承受,更啟真神的憤怒。在其晚年,神乃毀壞了他的形象。”張石頭痛惜其父的心情躍然紙上,然而,張石頭卻又因為親情蔽目看不到其父的思想品德的本質。陷張巴拿巴於不義者,并非這個規章,他不是被動的,也不是別人陷他於不義,而是他自己的不義才產生這樣的規章而陷自己於不義。他因為獨斷專行被總部清除,一些寧願受獨裁統治的擁護者們干脆將其進一步擁戴為“元首”,并寫入規章,這正是張巴拿巴夢昧以求的規章。這個規章,本質上相同於四大有關總部負責人如何選舉的規章,而在程度上則極大地超過了四大規章。然而,張巴拿巴的這種思想并未停止在“元首”這一級別之上。晚年,他又當上了“王”。一九五九年十月,張巴拿巴在新加坡向世界宣布基督立國,自稱“淨光山新耶路撒冷”,邀請各國元首來參加建國大會。巴拿巴戴王冠、穿王服、持王杖,其妻則穿王后禮服,持王后杖,於十月十八日舉行了就職典禮。這是神毀了他的形象嗎?當然不是,這是他本人內在的思想品德惡性發展的結果。從這一點看,那些擁護他、支持他獨裁的追隨者們,實際上才是害了他的人。使他的惡性品德沒有遭到遏制,反而膨脹,以致於在二十世紀中期過后,還演出這樣的一出丑劇。
張巴拿巴后於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