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從教義、教會組織判定魏保羅確為真耶穌教會的創始人

如果全面地考察一下前述本書第二編第一章的記載可知,山東的二張,特別應該指出的是張巴拿巴實行的完全是魏保羅“萬國更正教真耶穌教會”的教義;從當時一切活動的記載來看,張巴拿巴也完全沒有處於創始人的位置上。這與魏保羅當時在政府立案所使用的會名無關,也與二張原先所辦教會使用的會名是什么無關。關鍵在於現存真耶穌教會是以誰創的教義組成的教會實體,并延續發展下來。由於張巴拿巴聲稱自己是現存真耶穌教會的創始人,其子張石頭也力證為其父,我們不得不深入地進行研究探討,在說明歷史的發展過程中使用過的一些資料就不得不重新使用。不過,看似重復,實際并不重復,因為探討問題的角度不同了。
首先,我們必須探明張巴拿巴在萬國更正教真耶穌教會的起點究竟何在。
《萬國更正教報》第二期(民國八年陰曆七月初一日,即公曆一九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出版)第二面,有“山東濰縣西南鄉莊頭村張巴拿巴傳”一文,未署作者名及撰文的具體時間。張石頭斷定是文乃張靈生所作。文謂“張君巴拿巴先受聖靈的施洗,又受水洗。自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忽然聽見張靈生說北京有位魏保羅蒙神賜給他鴻恩特能、面睹救主……張巴拿巴聞見都信無疑。他‘從此’作為‘靠主傳道的起點’,便往各處教會宣傳‘更正教’……他有意跟從魏監督同生同死,游曆天下傳真道,救萬民……。”其中“從此”、“靠主傳道的起點”“更正教”三個詞的引號‘ ’號,是筆者所加,只為引起讀者注意,并非故意篡改。無論如何解釋,張巴拿巴“靠主傳道的起點”,是在聽到魏保羅之后;到各處所傳之教義是為“更正教”之教義。如果從“靠主傳道的起點”一語來看,在此之前,張巴拿巴或者還沒有“信主”,或者將自己以前所信之道完全否定了,因為,彼時尚未“靠主”,是在聽到魏保羅之后才得以“靠主”的。
在本書前面第二編第五章第三節,敘述真耶穌教會在湖南傳播發展概況時,曾提到張巴拿巴也到了湖南,并印發了一張傳單,名為《見證主快來》。這張傳單,筆者只見於《卅年專刊》,其中的一些內容如果同上述第二期《萬國更正教報》的《張巴拿巴傳》內容相對照,可知張巴拿巴的確是“接受”真耶穌教會,而不是“創建”真耶穌教會。傳單中說:“我在民國七年(一九一八),我與更正教反對的時候,我又在曠野下晚禱告,就有聲音說,我與改正教(“改”正教當為《卅年專刊》印刷致誤,是為“更”正教)是神的聖旨。我在這個時候定志尊神的吩咐,傳揚聖靈的施洗。……”即才開始“靠主”傳“更正教”,傳“聖靈的施洗”。這張傳單雖然只見於《卅年專刊》,但如果同上述第二期《萬國更正教報》所載相對照可知,是可信的。
《萬國更正教報》第二期第二面又有“真神在山東特選一位監督,真耶穌教會起點皆賴此人云云”一文。未署此文完成於何時,只能以第二期《萬報》出版時間為期,即“民國八年陰曆七月初一日”,公曆一九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這是張石頭極為重視的一篇文章,認為份量極重,是證明張巴拿巴為“創始人”的“確證”。《萬報》此文,張石頭《真耶穌教會發源歷史研究報告》特別一字不漏地全文轉引。文章伊始,曰:“濰縣北門里張靈生長老蒙神特派為監督,(:)聖名彼得。(,)實在配為監督的職分。(,)十年前(按即一九零九年,宣統元年),跋涉千里,到滬求靈恩。(,)自得靈洗后,便將生命財產看輕了,日日作工天天祈禱。(,)首先在濰西莊頭,獨立一個真耶穌教會,南關城里二處皆有同心人……。”此文有三十四人“同證”,其中有張巴拿巴、郭長愷、梁明道、於撒拉等。張巴拿巴之子張石頭撰書據此力證“真耶穌教會”創始人并非魏保羅而是張靈生,并說是“確證”。
張石頭據引文得出了這樣几個結論:
“A,他是登在魏保羅的刊物上,明告魏保羅,真耶穌教會,不是他發起的……。
B,它確言在一九一七年前就已有了真耶穌教會。
C,它確言宣統元年(一九零九)張靈生得靈洗后,日日工作,天天祈禱,首先在巴拿巴家鄉莊頭村獨立一個[真耶穌教會],創辦并非出於虛設、南關城里,都有同心人,這象是在民國六年以后的口吻嗎?
D,卅四位具名人中,有郭長愷與梁明道他們是後來與巴拿巴共赴南方,步行數千里的同工傳道者。
上述[教會歷史重要文獻]……不是明說(民國八年的)十年以前,一九一零年前后的事嗎?難道張靈生於宣統元年得靈洗後要等十年,到民國八年,才去莊頭設立首個真耶穌教會嗎?凡懂得中文的人,都能一目了然,不須再浪費筆墨。同時,在這里也無須舉出某年某月,只要證明本會在一九一七年以前有的,就足夠了,就足夠證明,魏保羅沒有發起本會。至於[既然起點人是張靈生],為何又變成巴拿巴了呢,按這是個形勢問題,那時首先與魏氏聯合的,是張靈生德高望重,巴拿巴年少,人微言輕,難孚眾望,在那種復雜情況下,你不能想象張靈生撰文說,起點人是張巴拿巴,凡稍明事態形勢者,自然能予以理解……。”
以上《萬報》二期二面內容全部依照張石頭原文轉引,標點符號亦一仍其舊,所省略者,是張石頭點名批判與其持相反觀點的某位長老,因與此處之論證無關,省略了。
綜合張石頭的全部論證可知,張石頭的論證邏輯是:張靈生十年前就得靈洗,就在莊頭村獨立創建了真耶穌教會。所根據的只是《萬報》二期二面上的《真神在山東特選一位監督》一文中的一句話:“十年前……首先在濰西莊頭……”。如果,只是孤立地看文章中的這一句話,完全不顧文章中的其他語句,張石頭的結論沒有錯。然而,問題的論證,是不能這樣進行的。
請看第二期《萬國更正教報》上的這篇文章的標題,在“真耶穌教會起點皆賴此人”一句之前,還有“真神在山東特選一位監督”一句,是張石頭特意沒有引用的。完整的標題是:“真神在山東特選一位監督真耶穌教會起點皆賴此人云云”。文章伊始,先說的是“濰縣北門里張靈生長老蒙神特派為監督,聖名彼得,實在配為監督的職分。”也是張石頭特意沒有引用的。這兩句話:“特選一位監督”和“起點皆賴此人”是講一件事,還是兩件完全不相干的事?張彼得靈生為監督,是魏保羅所創“萬國更正教真耶穌教會”的監督這一點,張靈生、張巴拿巴、張石頭均未否認,也無法否認。如果張靈生於一九零九年就創立了真耶穌教會的話,那和他的“監督”一職有何相干?這個“山東監督”是魏保羅在一九零九年就授與張靈生了嗎?筆者以為,文章標題說的兩句話,應當是一件事,即魏保羅所創真耶穌教會在“山東”的起點完全仰仗於“山東的監督”張彼得靈生。這顯然是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的本意。這個標題的全部含意應該是:張靈生是在“山東”的監督,也是真耶穌教會在“山東”的“起點”。由文章的標題限定,文章的內容所論,就只能限於“山東”,說的是真耶穌教會在山東的初始發展情況。
上述這篇文章,在《萬國更正教報》上發表時,是沒有標點符號的,上面張石頭引文的標點符號是筆者所加。括號中者為張石頭引文原樣。除有一個不合適的冒號而外,是一逗到底的。在“十年前……日日工作天天祈禱”之后,如果用句號,則與下面的“首先……獨立一個真耶穌教會”一句是兩件事。但如果用逗號的話,就把兩件事扯在了一起,前面的一句成了后面一句的時間前提。張石頭一逗到底,使文章的本意發生了完全不同的變化。不過,這并不是他文化水平低造成的,而是他為親情蒙蔽了雙眼,從而曲解了原文的本意。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分析論證,不能只看一篇文章的一句話,要看文章全文的本意。此外,既然是以《萬國更正教報》為論證問題的根據,就不能只看其中的一篇文章,而是要綜合全部《萬國更正教報》上的相關記載來進行分析論證。綜合前述對《萬國更正教報》上關於張巴拿巴記載的分析論證,再加上后面下文的論證可知,第二期的“真神在山東特選一位……皆賴此人”一文,僅僅是敘述真耶穌教會在魏保羅領導下,在山東發展的一些情況而已。與《萬國更正教報》第一期、第二期全部關於山東真耶穌教會發展概況的記載完全相吻合。張靈生頂多是個真耶穌教會在山東的“起點人”。而張巴拿巴甚至連山東真耶穌教會“起點人”的資格都不夠,更談不上是什么真耶穌教會的創始人。
張石頭的論證態度很不科學、很不實事求是。所謂張靈生“十年前……到滬求靈恩。自得靈洗後……首先在濰西莊頭獨立一個真耶穌教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其實,這在前面都已經說過了。張靈生到上海去求靈恩,是因為他的兒子溥泉在上海得了靈恩,也去的。“首先在濰西莊頭獨立一個真耶穌教會”是在魏保羅到了山東之后。前者在宣統元年,公元一九零九年,后者在一九一九年,恰在十年之后。請參見本稿第二編第一章第一節。張石頭則說“只要證明本會在一九一七年以前有的,就足夠了,就足夠證明魏保羅沒有發起本會”。但是,只證明一九一七以前魏保羅沒有創建真耶穌教會就能證明真耶穌教會是什么其他人創建的嗎?就能證明是張巴拿巴嗎?對其他人、對張巴拿巴不應該重新進行論證嗎?
而張石頭足證的結果是,真耶穌教會的創始人是張靈生,但又由於“形勢”,實為張巴拿巴而不是張靈生。因為“張靈生德高望重,巴拿巴年少,人微言輕,難孚眾望”。張靈生當時不可能“撰文說,起點人是張巴拿巴”。這個說法更是荒誕。這怎么可能將張巴拿巴變成“創始人”呢?這只能說明,創始人根本就不是張巴拿巴。因為,即便是同張靈生相比,他也不夠資格,更罔論魏保羅。
《萬國更正教報》上有關創始問題的記載,還有一篇文章,要進行些許說明。這也是張石頭的重要根據。
一九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出版的《萬國更正教報》第四期第四面,有一篇“長沙湖南聖經學校來函照登”,發函者為“長沙湖南聖經學校聖名耶彼得即范(?復印件不清)民恭上”。文中稱“民於四年前在北京聞真耶穌教會之名……。”張石頭據此推算四年前為民國五年,當時魏保羅尚未創教,證明魏保羅并非真耶穌教會創始人,因為“真耶穌教會”這個會名的出現比魏保羅要早,差了一年。其實此處出現的年代誤差應該是來函作者范某的筆誤。即便是將民國九年(一九二零)作為第一年開始計算,他也多說了一個“前”字,四年之“前”,這就應該是一九一六年,即張石頭說的民國五年,不錯。不過由此就可以斷定范某在北京聽到的真耶穌教會就不是魏保羅創建的嗎?就可以變成張巴拿巴嗎?如果只根據這一句話,當然可以大起疑問。但如果從文章的全部內容來判斷呢?那結論就完全不同了。
玆舉兩端可知函中所述實為魏保羅之真耶穌教會:一是函中主要內容是求聖靈,更特別提到了“更請將前報所登吾人之真耶穌基督之《聖靈見證書》賜下,以便察究……”;這部《聖靈真見證書》難道不是魏保羅的著作而是張巴拿巴的嗎?二是發函者自署其名為“耶”彼得,當時許多真耶穌教會信徒都改姓“耶”,也影響了此位范姓信徒。有此兩端,難道這封來函所指還不是魏保羅的“真耶穌教會”嗎?這封信函恰恰足以說明,一九一七年,魏保羅之“萬國更正教”同時也已經以“真耶穌教會”之會名聞名於世了。
由上可知,張石頭的論證邏輯是,判斷標准是,只根據“真耶穌教會”這個“會名”最早是由誰開始使用的,最早出現的時間,來證明真耶穌教會并非魏保羅所創建,并將其作為真耶穌教會的創始人是張巴拿巴的“確證”。論證方法,則只是摘取原始資料中的某一句話進行論證,完全不顧資料的完整含義。這樣的論證合適嗎?而且,即便是魏保羅沒有最早使用“真耶穌教會”這個“會名”,又怎么能由此證明真耶穌教會就是張巴拿巴所創建的呢?這不需要另外進行證明嗎?
下面再來看一看張巴拿巴信奉并宣傳的“教義”,是魏保羅的還是他自己獨創的“教義”。
第一期《萬國更正教報》(署為一九一八年出版,《卅年專刊》說是一九一九年二月一日才出版),有“為禁食三十九晝夜并各樣靈恩作證”一文,同證者為“山左濰縣張靈生 陳為俞 安邱沙窩丁承恩”。《卅年專刊》說第一期《萬國更正教報》沒有山東的內容,誤,這一篇就是山東濰縣的情況。主要內容記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公曆十月底,有安邱東南鄉……孫芳名者來至濰城并莊頭商請受過靈洗的信徒張殿舉復去張家莊子等處重講靈洗真道……‘我’於初六至十三日蒙主差派在此聚會七八天……有孫芳名一人先得了禁食的大能……三十九晝夜……臘月初十日期滿”。文中日期陰曆、公曆同用,一律換算成公曆如下:一九一八年公曆十月底孫芳名來請張殿舉,十一月九日到十六日,張靈生到來。文中之“我”當為張靈生。孫芳名禁食當始於一九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到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一日結束。以上,與真耶穌教會創始問題看似無關。需要注意的是文中與立會、教義相關的內容:“……至於立新會、守拜六的安息、開聖餐、行洗腳禮、祈禱時有靈歌、有靈笑、歡舞、預言、異象等等……”。此處所列教義與魏保羅所獨創、所傳是完全一樣的(參見本書第一編相關內容)。不是嗎?這只能說明是張靈生特別公開地表明他接受了魏保羅的教義。處外,此處之“立新會”又作何解釋?如果前述第二期《萬國更正教報》所載《張巴拿巴傳》確為張靈生所作,張巴拿巴是在聽說魏保羅之后才有了靠主傳道的“起點”,所傳為更正教的教義,則此處所謂“立新會”就只能是魏保羅所創萬國更正教真耶穌教會。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張巴拿巴《傳道記》將孫芳名禁食之事記為一九一七年十一月間,提前了一年。是有意還是無意?《傳道記》撰於一九二九年,從當時張巴拿巴所處境況而言,正是極力要證明自己是真耶穌教會創始人的時候。因而,筆者不得不推測張巴拿巴是有意將時間提前了一年。因為,這樣就可以為是自己先於魏保羅使用“真耶穌教會”這個會名的謊言提供一條佐證。而這樣泡制出來的證據,當然是假證。
又,第二期《萬國更正教報》第一面又刊“張彼得監督、張巴拿巴長老 同證”的“山東博昌縣唐家莊真耶穌教會發現”一文。所證為“民國八年陰曆正月十八日(公曆一九一九年二月十八日),有濰縣受過靈洗的信徒二人”到唐家莊“傳靈洗更正福音”。此處之“二人”當為張靈生監督與張巴拿巴長老。傳什么?傳“靈洗更正福音”,并特別強調了“又遵守了禮拜六的真安息聖日”。這種特別的強調,顯然表明以前未能遵守禮拜六的真安息聖日。又記“本月二十七日,二次到烏河中各受了面向下的大洗,男女老幼共三十一人。張靈生先作了榜樣。又回堂行了彼此行洗腳的禮。二十九日安息日,下午同吃了聖餐……。”
洗禮、洗腳禮、聖餐三禮同時舉行。
到烏河行大洗,張靈生后來復函總部關於歷史發源的調查函中曾經提及(見《真耶穌教會總部十周年紀念專刊》):“又民國八年(一九一九)正月廿七日(公曆二月二十七日),我與巴拿巴在濰西二百里外的唐家莊傳道時,有多人受了靈洗,有卅多人要受水洗。我們將給他們施洗時,我們二人彼此又先行了面向下的大洗。論本會面向下的洗禮,實在是出於魏保羅”。
同《萬國更正教報》上的記載互相印證可知,張靈生復函中關於在唐家莊傳道施洗的情況是可信的。而且又增加了一個細節和一個肯定性的結論。一個細節是,在給要求施洗的三十多人施洗之前,二張互施面向下大水洗;一個肯定性的結論是,面向下大水洗實在是出於魏保羅。一九一九年二月時的張靈生、張巴拿巴實實在在的是在忠實地傳“更正教”的福音。唯恐所傳不符合“更正教”,所以先互相施“面向下大水洗”。至於二張互洗是否合乎真會之法規,與這里的討論無關。關鍵在於,二張互洗之后再去給大眾施洗,是唯恐所傳不符合“更正教”的要求,才這樣做的。此處的一個細節和一個結論,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可以證明:即便是張巴拿巴有自己的獨創教義,也是同魏保羅有很大差異的,因為大水洗這一教義,張巴拿巴沒有;二人互施面向下大水洗再給大眾施洗,標明張巴拿巴、張靈生二人奉行的是魏保羅的教義,而不是“差不多”;也標明二張“靠主傳道的起點”的確是魏保羅創建的真耶穌教會,而不是自創。
又,第二期《萬國更正教報》的第一面又刊登了“濰縣長老會假教會實在是野蠻有打人罵人的憑據”一文。作共同見證者為“山東(濰)縣北門大街真耶穌教會 女執事於撒拉,男執事張復生 女信徒張靠主 男信徒尹香苓”。主要內容是見證於撒拉等於“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四月二十六日(公曆五月二十五日)”到東關洋樓教堂長老會去“勸他們悔改得聖靈的施洗”,結果被“假教士女鬼子指使了一群鬼子奴”打了一頓。這個打與被打的事件與此處所論創始問題無關。重要的是此文所涉及到的教義:“教會有真有假,真的照?耶穌的道行,必傳受聖靈的施洗、受下水的大洗、更得守禮拜六的真安息聖日,也必有神跡隨?他們,就是奉耶穌的名醫病趕鬼,說新方言。”而且,於撒拉等去禱告時“二女聖徒遵?古聖徒保羅所吩咐的話跪下蒙上頭大聲贊美耶穌……。”在這里特別強調的教義,是張巴拿巴自己獨特的教義還是魏保羅所創的獨特教義呢?
張巴拿巴和張靈生此時傳播的實在是魏保羅“萬國更正教真耶穌教會”的教義。
再看張巴拿巴是如何對待魏保羅關於世界末日的預言的。
張巴拿巴分裂真耶穌教會之后,就攻擊魏保羅發出世界末日預言,以證明自己的正確。見於一九四零年三月廿九日由怡保發的單張傳單《真耶穌教會張巴拿巴披露》,以及《傳道記》。然而,第二期及第五期《萬國更正教報》上都記載了張巴拿巴同樣也發出了主耶穌即將到來的末日預言。《萬國更正教報》第二期第一面下,有“濰縣西南鄉西莊頭真耶穌教會奇異的靈恩報告”一文,報告“民國八年陰曆正月初五(公曆一九一九年二月五日)”安邱南鄉張家莊子華其閏到西莊頭聚會時的“奇異靈恩”。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又有張巴拿巴長老說預言,說是耶穌快來。說大眾必須速速認罪悔改,靈恩一定降在身上……。”此處說張巴拿巴發出了耶穌快來的預言,但沒有說明耶穌來的具體時間。然而,可以由此結論說,張巴拿巴與魏保羅預言無關嗎?再看同期《萬國更正教報》第二面下,又有一篇短文,題為“真神特選山東出類的一位更正教的信徒”,由“魏監督保羅 張長老巴拿巴 同證”,這是專為郭司提反作的一篇見證。其中說道:“此次忽然救主耶穌與他顯現,對他說二年多必來審判萬民……”。郭司提反也重復了魏保羅的預言,但是,為郭司提反作證的除了魏保羅而外,還有張巴拿巴。能說張巴拿巴沒有接受并也宣傳末日預言嗎?如果沒有,為什么要為其作證并公開發表在《萬國更正教報》上?再看第五期《萬國更正教報》第二面下部刊登的“耶巴拿巴、耶司提反、耶巴比倫由湖北黃陂奉上”給“監督耶彼得靈生”的一封信函,題為“真耶穌教會三位長老在外布道被打被拿得勝來函照登”。白紙黑字,赫然寫道:“民國八年陰曆十一月十八日,奉主差派司提反、巴比倫、巴拿巴同信徒彭緊眾由漢口來堂(黃陂張家店真會)作見證說:‘耶穌二年以內要來審判世界,并報……’。”張、郭、梁三人同時宣傳了魏保羅的末日預言。此時已在民國八年的陰曆十一月十八日,當公曆一九二零年的元月八日,已是魏保羅去世兩個月之后了。若從當初魏保羅發出預言的時間算,此時只剩下兩年了,所以張巴拿巴等說是“二年以內”。可見,張巴拿巴無論是魏保羅在世之時,還是去世以后,都在宣傳魏保羅世界末日的預言。
這個預言后來當然沒有實現,事實證明是錯誤的。張巴拿巴如果是自己發現了錯誤,發現自己受到了錯誤觀點的影響,認識并改正錯誤,當然是可以的,并應受到稱贊。但是,后來,在已經證明預言是錯誤的狀況下,張巴拿巴,再去攻擊魏保羅而為自己辯白,證明自己是創始人,這……?
張巴拿巴在分裂之后,又極力否認魏保羅曾為其施洗并按立其為真耶穌教會的長老,是自己的真耶穌教會同魏保羅的萬國更正教的聯合。其子張石頭也力證其“冤”。而事實呢,且看下面的材料。
魏保羅大約是在民國八年(一九一九)的二月間到的山東,據說呆了有四個月之久。魏保羅在山東的活動,《萬國更正教報》第二期於第二面載:“山東濰縣城里北門大街萬國更正教真耶穌教會靈恩大會真見證”一文。靈恩大會的時間在“陰曆四月初四日(公曆五月三日),是安息聖日”。文中“神跡”“異兆”略去不談,值得注意的是文中記“又有張巴拿巴神立他為長老,給主在各處作了無數聖工,今日立志甘心流血……。”同證者八人,有監督北京魏保羅、監督山東張彼得、長老張巴拿巴……等。張石頭說是張巴拿巴為長老是“神”立的,此處的記載也是“神”而不是魏保羅。但真耶穌教會的信徒們是很清楚的,綜合全部《萬國更正教報》的記載以及教會的一切行為,都會認為只能是魏保羅按立的。至於張巴拿巴“長老”一職的變化,請參閱前述第二編第一章。
魏保羅是否是給張巴拿巴施過洗禮呢?張巴拿巴父子都矢口否認,而二期《萬國更正教報》第二面:“今報告萬國各省各城諸信徒大喜之信息,五旬節的聖靈復發現於山東博昌縣唐家莊”一文。報告民國八年四月十五日(公曆一九一九年五月十四日)在唐家莊的靈恩大會,曰:“真神的聖靈差遣魏保羅、張靈生、張巴拿巴……到唐家莊。……大眾回到李家大院……便立了一個真耶穌教會……手執萬國更正教旗到此河(施洗)……魏監督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都施完洗……又實行彼此洗腳的禮。加上前次受洗的人數共有七十四人……。”這條資料全面反映了魏保羅獨創的教義:其中提到:聖靈充滿、末日到了、婦女蒙頭、守禮拜六的真安息日;大水洗、洗腳禮、聖餐三禮一次舉行。還大聲說末日快到了。在唐家莊李家大院還立了一個“真耶穌教會”。張巴拿巴、張靈生是同魏保羅一起受“真神的聖靈差遣”到的唐家莊,那么,二張應該也是受“真神的差遣”奉行了魏保羅的教義的。再看前述本書第二編第一章,當張巴拿巴分裂真會之始,一九二六年夏曆四月,在南京舉辦第一期神學會時,濰縣真會同人推舉丁育民去“條看南方教會與張巴拿巴之動作”。之后,發函與南京郭文俊的信函中說:“老長老魏保羅第一次來濰布道時,在濰縣西南鄉莊頭給許多人受洗,并張全家受洗,又給巴拿巴與他全家受洗。此事有三人見證:男執事王來祥,女執事丁得真師母(此人是張靈生的姑母),并譚公田老先生同證。”兩相結合對勘,張巴拿巴無論如何是接受了魏保羅的施洗的。
張巴拿巴《傳道記》極力攻擊魏保羅的錯誤之一,是說魏保羅實行了“有無相通”。張巴拿巴一九四零年在怡保發的單張佳音,及《傳道記》都大力攻擊魏保羅的“有無相通”,然而張巴拿巴自己,在自己的家鄉也是實行了魏保羅倡導的“有無相通”的。《萬國更正教報》第二期第二面的“山東濰縣西南鄉莊頭村張巴拿巴傳”一文,在快要結尾處記:“伊一村之人,‘現有’五家,有無相通了。他有意跟從魏監督同生同死……。”這里現有二字上的引號‘ ’號是筆者所加,只為強調,并無篡改之意。這個“現有”是什么時間,只能定為第二期《萬報》出版時間,即一九一九年的七月二十七日。“伊一村”當然是張巴拿巴的家鄉莊頭村一村,已經有“五家有無相通了”。前面已經提到過的第四期《萬國更正教報》(一九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出版)耶基法天杰所撰《真耶穌教會信徒泣告五洲各國各教會同胞書》一文中就記載了當時真耶穌教會已經實行“有無相通”几個地方:“現在元氏等五縣四十余村、山西渾源、繁峙等縣、敝村,及山東濰縣等處的靈胞都實行有無相通,合數家,或數十家,成為一家,衣食產業同合一處,名叫共和家。”這不是魏保羅倡導而張巴拿巴也同樣實行了的嗎?并且,由《萬國更正教報》名播全國了。山西實行“有無相通”顯然是在山東濰縣張巴拿巴莊頭村之后,由耶基法天杰所撰之文來看,張巴拿巴實行“有無相通”的影響還是不小呢!
再從張巴拿巴等三人布道團南下所引發的反響來看。
《萬國更正教報》第三期(一九一九年,陰曆十月初一,公曆十一月二十二日出版)的第四面上,有江蘇省泗陽縣李少甫、陳道全、孫慶冠等給魏保羅的信函,謂:“總監督保羅電鑒:敬啟者,玆有貴會中來的三位長老,經過泗邑教會,宣講更正教的奧秘真道。我們知道,當有許多教友大受神的感動,以(?,已)蒙大水洗。一切照耶穌當年對門徒洗腳、開晚餐一樣的辦法。我等皆立定志向,願做更正教的精兵,作見證,更正一切不良。望賜第二次報章與《聖靈真見證》上下冊、詩歌等與我。或者我輩早晚禱告能得?聖靈……。”函中的這“三位長老”是誰?只能是張巴拿巴等三人。這里值得注意的是,泗陽李少甫等人顯然知道張、郭、梁三人是以魏保羅“總監督”為首的真耶穌教會的長老,這種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是非常明確的,張、郭、梁三人在真耶穌教會中的地位是非常清楚的。張、郭、梁三人南下布道,顯然是受的魏保羅的委派,并非象張氏父子后來說的那樣,是“神”派的。同泗陽李少甫等人做出完全相同反應的還有南京的曹光潔。第四期《萬國更正教報》(一九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出版)第四頁下半載,南京耶約翰光潔(當為曹光潔無疑)等的來函,謂:“真耶穌教會總會親愛的監督耶保羅恩波平安 教末……今年八月間,由時仁航先生傳知,山東耶巴拿巴張、耶司提反郭、耶巴比倫梁三位長老,來寧倡真耶穌教會萬國更正教,令人認罪,受面向下的洗禮……。”從這條資料只能得出與上述分析完全相同的結論。此時的曹光潔由時仁航的轉告“來寧倡真耶穌教會萬國更正教”,得知的消息是什么?是:張、郭、梁三人只是真耶穌教會的工作人員,到南京傳“更正教”的要道。
張巴拿巴后來又極力攻擊過魏保羅同意倡導姓耶一事,說魏是“耶派”,而他不是。然而,張巴拿巴自己也曾改姓為“耶”的。《萬國更正教報》有不少地方記載他也姓“耶”。而一些以張巴拿巴為偶像的人們是不願見到張巴拿巴確曾改姓為耶的,遂斷言說這是《萬報》編者擅自加上的,是凡上報者一律冠以姓耶,是象抄書一樣抄上去的。然而,這一作法能夠證明嗎?是一廂情願的想法還是有確鑿證據呢?當時的信徒們不會反對這樣做嗎?信徒們沒有改姓或不改姓的自由嗎?《萬報》不尊重信徒們的選擇嗎?這個說法如果可靠,則凡見於《萬國更正教報》者均應冠以“耶”姓。然而,事實并非如此。
《萬國更正教報》第三期(民國八年陰曆十月初一日,公曆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出版。是魏保羅在世時編輯、去世后出版的)第二面上半,有“現在中華國六十余處真耶穌教會聯合一家同姓耶”一文。從標題看,似乎是全體信徒都已改為姓耶了。但文中卻強調“‘都必’改為姓耶”,還是在號召;文后所列為“六十余處(真會)地名”。之后,為“中華真耶穌教會六十余處聯合一家共約有千余人都姓耶現在神派更正萬國教會各監督長老執事略表几位如左”一文。首列已改姓為耶的總會人員,有耶保羅恩波、耶彼得靈生、耶可心亞門……等七人,以及還沒有改姓的勞整光。然后列已改姓為耶的長老、執事九十八人,以及均改為“耶馬利亞”的女信徒有“數百人”,“略表几位記在下面”。但是,也記載了沒有改姓為耶的長老、執事共四十人,其中有韓保羅、曲提摩太……等等,也有“巴拿巴”。顯然,這是首批改姓為耶的人員名單。張靈生已經改姓為耶,而張巴拿巴尚未改姓。本稿前述第二編第四章第一節,在魏保羅去世之后,耶可心亞門、耶以撒文祥共署的《達各省將要聯合的真耶穌教會眾聖徒書》中列名七十人,改姓為耶者僅只十二人;張靈生為耶彼得靈生,張巴拿巴未改。第四期《萬報》(公曆一九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出版)“現在中華各省確有一百五十余處真耶穌教會聯合為一通同姓耶通告眾知”書中,記各省各處真耶穌教會最有更正能力的人聖名九十八人,勞整光、張巴拿巴均已改姓為耶,分別為“耶整光貴遠”和“耶巴拿巴張”。第五期《萬報》,(民國九年陰三月初一日,公曆一九二O年四月十九日出版)第三面上,記湖南益陽“龔福成鞠躬金魁代緘”一函,其中龔福成報告因信主使病得愈之后稱:“非常願意改姓耶,求主起聖名”,但署名仍為“龔福成”。那么,發函時“非常願意改姓耶”,但是,尚未改為姓耶。同期《萬報》第一面下半,刊“直隸元氏縣北褚真耶穌教會來函”中報道,耶約翰治平等五人在太原真會傳道,明確記為“每夜聚會受聖靈,最有愛心的弟兄姊妹們約有五十余名,改為姓‘耶’的亦有三四十名……。”(參見本書第二編第六章第三節)同期《萬國更正教報》第二面,刊登了張巴拿巴南下傳道過程中從湖北黃陂張家店、南京、九江寄出的三封信函,均自署其名為“耶巴拿巴”或“耶巴拿巴殿舉”。
特別是第五期《萬國更正教報》第二頁上半,張巴拿巴發表的《真耶穌教會長老外出傳道時異象來函》一文,很值得注意。說是在八月初六(公曆九月二十九日),親眼看見魏保羅“被天使接去”。張巴拿巴此函自署其名為“山東濰縣耶巴拿巴殿舉由南京奉主名上”。(參見本稿第二編第一章第二節)第六期《萬報》(民國九年陰曆十一月初一日,公曆一九二零年十二月十日出版)第四面下半上,沘源縣的信函中報告情況說:“情願改會真耶穌教會的約三十余人,改姓耶的十八名”。可見,當時的狀況是,雖然有改姓為耶的風潮,但并非所有的信徒都改姓為耶;《萬國更正教報》上登載為耶姓者,也并不是象抄書一樣抄上去的,并非不尊重改姓者或不改姓者本人的意願的,是一律以本人意願為准的。
而張巴拿巴確實是曾經改姓為“耶”的。除上述資料而外,前面已經提到的《萬國更正教報》第六期第二面至第四面“與主同在的耶可心亞門等山東布道書”梁欽明的報導中,張巴拿巴改姓為“耶”,名字叫做“巴拿巴神生”(參見本書第二編第一章第二節)。可見,張巴拿巴確實曾經改姓為“耶”,并改名為“神生”。
《卅年專刊》說,山東唐家莊后來被李樹琪弄倒了(見本書第二編第一章),張巴拿巴也受了迷惑,改名為“神生”。而張巴拿巴《傳道記》、張石頭《真耶穌教會歷史》都極力否認此事,反說自己是如何的正確。然而,第六期《萬國更正教報》的記載卻證明了張巴拿巴確實曾改名為“耶神生”的。
又,張巴拿巴同郭司提反、梁巴比倫南下傳道時,傳的是什么樣的教義呢?這在《萬國更正教報》上是有極為明確記載的。第四期《萬報》第四頁有“南京南門外真耶穌教會來函”一文,七男二女同證,其中有后來曾經在相當長的時間中一直忠心擁護并追隨張巴拿巴的“耶約翰光潔”,即曹光潔。函中記曰:“山東耶巴拿巴張、耶司提反郭、耶巴比倫梁三位長老來寧(南京)倡真耶穌教會萬國更正教令人認罪,受面向下的洗禮……。”所傳顯然是魏保羅的“真耶穌教會萬國更正教”。然而,張巴拿巴父子都說魏保羅所辦為“萬國更正教”,張巴拿巴所辦為“真耶穌教會”,是兩派聯合。因而這一條記載張石頭可以解釋為兩派聯合的證據,因為曹光潔等見證的是張、郭、梁三人所傳為“真耶穌教會萬國更正教”。那么,我們再來看另外兩條記載。《萬國更正教報》第三期(民國八年十月初一,公曆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出版)第三面:“江蘇桂家塘真耶穌教會長老楊啟宇、執事陳道南……”等報告“魏監督”的信函,稱“敝處接到山東三位長老張巴拿巴、郭司提反、梁巴比倫在敝處聚集數天,宣講福音……(受洗三十五名、受靈洗說方言見異象八名、振動者九名)一概遵守更正教會規則……。”又同期《萬報》第四面,江蘇省泗陽縣李少甫、陳道全、孫慶冠給“總監督保羅”的報告信函,謂“玆有貴會中來的三位長老,經過泗邑教會,宣講更正教的奧秘真道”。這還有什么疑問嗎?張巴拿巴南下傳道時所傳福音是“更正教的奧秘真道”,而不是他自己獨創的什么教義。
再提醒一下讀者,在前述本書第二編第一章曾經提到過的第五期《萬國更正教報》的第二頁上半有“山東濰縣耶巴拿巴殿舉由南京奉主名上”的《真耶穌教會長老外出傳道時異象來函》一文。其內容是大約在魏保羅去世之前的一個月,“八月間,我見異象,耶保羅恩波被天使接去,已應驗了。”張巴拿巴為什么能看見這個異象?這是因為張巴拿巴實在是對魏保羅衷心愛戴之故,除此而外,還能有什么別樣的解釋嗎?
再附一個佐證:前面本書第三編第五章論及河北真耶穌教會的發展概況時,曾提到孫永年反張倒魏,遼寧支持者唐拿但業,曾發表一個宣言,支持孫永年召開改造真耶穌教會的大會,其中曾論及張巴拿巴有三點是受魏保羅的領導并執行魏保羅的教義的:奉魏保羅之命南下傳道;也傳魏保羅的末世預言;也改姓為耶。參見本書第三編第五章注釋。
綜合上面的分析論證可知,張巴拿巴的靠主傳道的起點、奉行的教義、相信并廣為宣傳魏保羅的末日預言、改姓為耶、受洗、按立為長老、實行有無相通、南下布道的反響、魏保羅去世前所見異象來看,張巴拿巴在真耶穌教會的組織結搆中,實在不是什么創始人,充其量只是在魏保羅領導下的一個長老而已。而且,這和真耶穌教會這個會名由誰最早使用和魏保羅使用會名的變化有什么關系嗎?顯然沒有。
在張石頭的論證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論點需要再說明一下,即:“張巴拿巴的教義同魏保羅差不多,所以張巴拿巴的‘真耶穌教會’同魏保羅的‘萬國更正教’聯合”。用這個說法把凡張巴拿巴的活動一股腦地概括為是張巴拿巴的創始活動。然而,這個說法是很含混的,用什么可以證明呢?又如何證明呢?由上面對《萬國更正教報》最原始記載的論證可以證明嗎?張巴拿巴有任何相關的原始資料可以證明嗎?用一個含混的說法可以論證出一個准確無誤的結論嗎?
又附:現在有一些真耶穌教會的人士不同意將張巴拿巴作為真耶穌教會的創始人,但將其作為“初期”“神所藉用的(三個)工人”之一。其實,就筆者看,這個說法從時間上看不准確。從本書的研究,魏保羅的“創教”階段頂多只能延到一九一八年,即魏保羅在北京和天津活動的時期。到一九一九年已經步入發展階段了。因為這一年,在山東、河北元氏一帶以及湖南,真耶穌教會都得到了迅猛發展。因而二張如果都是“神所藉用的工人”,時間不應開始於“初創”階段,而是開始於“發展”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