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東北的真耶穌教會

哈爾濱
一九三一年,據《總部十周年紀念專刊》所載,在南北合一大會上,天津張象東介紹河北真會概況時,其中提到過“哈爾濱本會教友四十四名,負責人范子炎先生。”這個記載頗令人意外,天津張象東為什么要提到哈爾濱,如果他是東北代表則又不應只局限在河北各地及哈爾濱一地,吉林及遼寧情況也應提到。據《聖靈報》一九三二年第七卷第四~七期,山西真會代表高大齡在第七次臨大(后改稱八大)上報告說,在去年合一會議之后,到北方巡視各個教會,說哈爾濱教會,以前“只有五六人,經一番振興后,現已有百余人。其中有一二不服約束者流常使教會至於軟弱,然真實的信徒都知道同心合一的要道。”那末,未能解決根本問題。
延吉
據《聖靈報》,在七次全大(后改稱八大)上,承認預算經費負擔款項者,有“延吉本會 十元”之記載。
沈陽
一九四八年,當時的遼寧負責人王得恩曾撰寫過一篇《沈陽回憶記》,簡略敘述了真耶穌教會在沈陽發展的概況。在民國二十一年(一九三二)的春天,(這應當已在九·一八事變之后了)有馮云老先生和唐權靈執事到沈陽宣傳真耶穌教會,“使人得救有真憑實據”。馮云,僅見於此,別無所考。唐權靈執事為當初與魏以撒共同開辟錦縣真會的創始人之一。當時王得恩是一位浸信會教友,“決然受洗,復又求得聖靈。同時受洗的還有浸信會的傳道士李球,及李巍然、唐篤三等數人。后來懇請馮老先生到北站王得恩家中聚會。過了大約一個多月,馮、唐二位提議建立祈禱所。隨即議決在南市浸信會原址成立了祈禱所。當時會友不過十余人。房屋租金每月十二元,李巍然先生甘願負擔六元,王得恩負擔三元。尚缺三元,則臨時捐獻。在如此軟弱卑微情形之下把主耶穌的名高舉起來了。”
沈陽真會的創建情況,筆者又得到王得恩後人所保存的一份資料,是一九五一年,王得恩向沈陽市人民政府登記時的申報材料,有較為詳細的說明。謂“一九三五年,有馮雨正(當為馮云)從山東青島來沈陽設立真耶穌教會。租用南市場西緯路二號房子作禮拜堂,開展傳道工作。最初受洗入教的有王得恩、李淮然、李粹然;浸信會的傳道人李球老先生李提多、段國書、唐篤三、丁殿友、甘靈光。后又由錦縣來一位唐權靈長老和馮雨正老同工宣傳,福音大得開展。后來,唐權靈長老故去,馮雨正長老返回山東。這時教會工作由李提多代理傳道任務。不久,他也離開沈陽,始由王得恩負傳道責任,并由唐會川長老協助工作,二人同被稱為長老……。”前后參照,王得恩關於沈陽真會的發源時間,有兩個說法:一為一九三二年,一為一九三五年。
其他,則只見於《卅年專刊》神跡奇事的統計中了:
哈爾濱。據原載《聖靈報》七卷八期的說法,一九三零年張恆信心痛甚劇,因“信主蒙恩”而愈,其他情況一無所見。
又有關於吉林的几件神跡奇事,《卅年專刊》的統計中記載了一九三零年的三人兩事。兩事:一為逆食、一為復活,當只有兩人,但卻又記了三個人。其中事跡與人名對應無誤者為周余生之子,兩歲,死而復活,原載《聖靈報》五卷五期。另一為劉淮藩,逆食,原載《聖靈報》五卷三期,但應與其對應的症狀及結果卻不見記載。而《聖靈報》五卷四期又記汝松一人,男,無病名,只有症狀為“正面進,旁邊出,又不痛”,也不見記載。此處印刷必定有誤。
這個階段的東北地區只找到以上點滴記載,全貌說明更不可能了。
在這個歷史階段,《卅年專刊》統計表中,東北未見有新建分、區會及祈禱所的記載。《總部十周年紀念專刊》則記有明月溝教會一處。在吉林京圖路線明月溝。負責人宋仁山。又記遼寧祈禱所一處:在“遼寧西關南市場”,一九三五年創建,一九三七年負責人馮於正。這個“遼寧西關南市場”的地址,顯然不准確。所謂“西關南市場”應在某個城市之中,闕載城市名稱。筆者推測應該在沈陽。應即前面正文中所述之“南市場西緯路二號”;馮於正即馮雨正,亦即馮云。